制作标识牌合同

2023-01-10

制作标识牌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围墙宣传版面等有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团结互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执行。

  一、项目内容、价格:

  1、配送地址:甲方指定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68号

  2、标牌交货时间:20xx年7月15日前,乙方包装并送货到上述指定地点。

  3、严守工期约定,按时完工,以乙方设计排版打出图样给甲方认可后,甲方在图样上签字后方可制作。

  4、乙方应保证具备相应的广告设计及工商注册手续。

  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共计20xx0元( 贰万圆整)。

  2、付款方式:在标牌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普通发票给甲方后30日内付清,甲方通过账户向乙方支付货款。

  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3、合同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税金、产品制作、运输、装卸、安装、及交验前的成品保护等全部费用,不得另行加收其他费用。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如由不得已的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调解决,增添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及停止加工,如因甲方原因或遇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3、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效果图要求,甲方必须在乙方完工后3 天内验收,逾期不验收,视同合格。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无条件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总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2、质保期1年(人为损坏不在质保范围内)。

  3、甲方不得无条件拖延付款时间,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 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有权将争议或纠纷提交甲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标识牌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

  1、规格、数量: LOGO+“驾校”四个主字

  2、制作工艺:平雕平面字不锈钢围边,烤漆镀锌板封底,防水、防

  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支付方式及验收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12300元,大写:

  四、工程期限

  1、以甲方通知现场施工起 20 天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

  3、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如乙方制作的标志标牌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不符合质量标牌的价款。

  6、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广告字体、LOGO材质保质保量按期进行制作、

  3、完全配合甲方的其它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定按时保质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维修。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的费用。

  七、其他

  1、此合同后附材质报价说明,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条款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标识牌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

  1、规格、数量: 10009001500(脚高)十九块;70公分反光交通锥50个 ;平面固定钢管支柱围档 18001000 100米。

  2、材料 : 安全标牌:框架及立柱为5030方钢,面板为0.5MM彩钢板;安全围档:支护钢管、彩钢瓦。

  二、安装

  安装地点: 西二环北延至克井大街

  三、工程造价、支付方式及验收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7550元,大写:壹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

  2、支付方式: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 三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 五 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 17550元,大写:壹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四、工程期限

  1、以甲方通知现场施工起 五 天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如乙方制作的标志标牌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不符合质量标牌的价款。

  6、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按期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完全配合甲方的其它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的费用。

  七、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条款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原告法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标识牌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安装地点:小区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小区标牌标识制作、运输及安装。

  三、产品、数量、价格(表中未能列尽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双方盖章确认)

  制作项目明细详见:

  所有材质和价格以报价单为准。

  四、价格:

  价格以人民币计算,货物的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及发票的费用。

  合同

  总金额(含制作、含运输、含税价、含安装等一切费用):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

  该承包价不含增补部份。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确认图纸检验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标准制作施工。

  2、服务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识标牌质保期为壹年,一年内出现非人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期内如出现退皮、变形、脱落、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24小时内免费维修(人为或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贰个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否则视为违约。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维修服务仅收工本费。

  六、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清点货物,经清点无误后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交货、安装时间:乙方应于并于年月日前合格安装到位。

  3、工程变更注意事项:

  ①乙方对于标牌制作工程若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响应,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的拖延,应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七、验收标准、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所述和附件并经甲方签字认可材质、尺寸、工艺;所有丝印、烤漆色按照甲方提供的色标编号为基准的验收标准执行。

  2、验收方法:货到现场后甲方开始验收,对工艺和材质进行核实,验收完成后乙方开始安装,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八、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标识标牌制作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同时须有甲方签字确认。

  2、付款阶段如下: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整)。

  ②乙方将标牌制作完成货到现场且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安装完成,经甲方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即人民币:(¥元整);

  ③质保金:预留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角整(¥元整)。

  做为工程维护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质保金(扣除乙方相关责任款项后支付)。

  3、备注:预付款暂按报价总额的30%付款,如后续部分标牌有改动,后续余款按实际总额另行核算。

  九、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对标牌的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2、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

  3、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十、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同的要求;

  2、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3、乙方自备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设备;

  4、乙方要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维护现场整洁,及时清运垃圾;

  5、乙方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场安装标牌标识时,施工中的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及他人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如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违反安全要求所发生设备、人身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直接和间接责任。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的财产、物品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费用扣完为止。

  3、如乙方未按合同所述中的材质、工艺、尺寸进行制作,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4、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协议规格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核对,甲方如果发现商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视为违约,双方应列出清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负责于两天内补足或更换安装到位。

  5、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十二、解决纠纷:

  1、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需双方盖章认可,附件一: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由甲方审核签字,并作为交货验收依据之一)。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本具同等到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宜的地方,需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4页,一式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制作标识牌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

  1、规格、数量:+“_驾校”四个主字

  2、制作工艺:平雕平面字不锈钢围边,烤漆镀锌板封底,防水、防

  二、安装安装地点:_

  三、工程造价、支付方式及验收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元,大写: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大写:

  四、工程期限

  1、以甲方通知现场施工起20天完成。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在乙方制作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甲方: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

  3、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5、如乙方制作的标志标牌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不符合质量标牌的价款。

  6、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民事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广告字体、材质保质保量按期进行制作、

  3、完全配合甲方的其它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定按时保质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维修。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的费用。

  七、其他

  1、此合同后附材质报价说明,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合同条款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