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维修合同 篇1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这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生产车间钢结构楼层制作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生产车间钢结构楼层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按甲方提供的设施方案完成工程量。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要求。
四、合同价款:
计算方式:发包人以每吨陆仟贰佰元(6200.00元)结算,以过磅重量为准。发包人另计:工人保险费、施工管理费和利润按总价的10%计算给承包人,正负零以下另计造价,双方协商。
五、合同期限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六、发包人提供现场施工场地和水、电,包括周围的协调工作。
七、付款方式:
承包人主材料进场,发包人付给承包人壹拾万元,待主体梁结构完工,发包人付给承包人壹拾万元,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收方结算,发包人一次性付完全部工程款给承包方,但扣壹万元质保金,三个月后付清。
八、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监督承包人的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任务。
九、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质量完成上述工程内容,负责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十、违约责任:若谁违约,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并付对方违约金1万元。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钢结构厂房维修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徽记食品有限公司的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等钢结构厂房维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并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安装、防腐。,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二、工程地点及内容
1、工程地点:南溪。
2、工程内容:
(1)一、二、三车间的气楼部分的拆除、除锈、防腐及屋面板的制安。
(2)墙体坏、烂部分的拆除、防腐及墙面板的制安。
(3)尼龙纱窗的制安。
三、工程造价
(1)一、二、三车间气楼部分及墙体部分 ① 烂彩钢瓦的拆除 3.00元/M2。
② 维护钢结构部分除锈(按彩钢瓦的面积计算) 3.50元/M2(含脚手架,若未更换部分防腐,按照此单价执行)
③ 防腐(按瓦的面积计算) 5.00元/M2(含脚手架)若未更换部分防腐,按照此单价执行。
④新制安檩条(C120或140) 18.00元或22.00元/M。
⑤屋面上层彩钢瓦(90型,厚度为0.45MM,采用宝钢板或诚实板) 30.00元/M2(单层价)。
⑥内层UV.PVC防腐板(厚度为1.8MM) 48.00元/M2(单层价)。
⑦屋面板及墙面板所用的五金配件(按瓦面积计算) 3.00元/M2。
(2)尼龙纱窗(40目) 20.00元/M2(含人工费)。 以上工程量按实收方结算。
四、付款方式:
1、以上所例零星工程完毕并经验收合格,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二年后15日内付清。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若甲方要求开具建安发票,则按总造价的5%计算,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五、工程工期:
按甲方要求进入现场施工,但甲方必须具备施工条件。工期为30个工作日,如遇下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则工期顺延。
六、质量标准
工程按甲方要求验收。
七、质量保修期
二年。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甲方通知24小时内处理。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平设备的保护,达到维护等施工条件,并派专业人员现场监督,免费提供乙方工程用水用电。
2、乙方现场管理员及施工人员的食宿自理。
3、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维护,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安全责任
1、乙方自行组织人员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对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安全及现场工作安全负责。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质量;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全额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遵照合同内容执行各自权责。若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六、其它约定
1、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可进行书面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若遇纠纷,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刻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承包方:
日期:
钢结构厂房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钢结构厂房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以包工形式承包 钢结构厂房组装面积约 平方米,以每平方米 元。
二、乙方带焊接,安装工具。进入工地后一切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搞好安全施工,甲方及时提供厂房材料,水电服务到位。
三、工程期限为: 天,(如天气变化,材料供应不及时除外)。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厂房立柱时支付总工程款 %
2、上梁支付总工程款 %
3、上屋面瓦及墙瓦支付 %
4、工程完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 六个月后支付剩余 %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厂房维修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房屋情况及用途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类型为:钢混 结构。
用于乙方钢结构材料的工艺制作、加工及其他工程相关材料堆放。 二、 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房屋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 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房屋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2%—3%。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房屋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房屋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房屋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1%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房屋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出租方办公室
签约日期: 20xx年05月30 日
钢结构厂房维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乙方(厂房用地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所在地笔架山乡上新桥村一字墙小组宅基地南边竹村建造编织袋加工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笔架山乡上新桥村。双方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双方协商的出资情况如下:
1、a.甲乙双方共同立据向张正红(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按肆年分期还清全部借款,即每年底还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另甲乙双方各出资现金人民币柒万元整。
2、乙方负责提供厂房用地,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及周边关系的处理,厂房建设及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平均承担。
3、乙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生活用水、协商协调当地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1a项中的义务于年月 月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资产为甲乙双方各50%,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双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附加值为投资的共同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在本编织袋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的周转资金,预备好所需的生产资金(金额数量甲乙双方另行决定)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执行日常事务,即工厂员工管理、生产、质一检查、收货、发货,乙方负责每日员工生产数量定额的记载,做到帐目清楚明细。
2、委托甲方负责工厂所需生产的定单、资金的管理。所有资金的进项存入编织袋厂专用帐户,支出需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资金往来在完全透明的操作下运作。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
第五条: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重林建设需征用所建厂房用地,土地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厂房补偿金按投资人出资比例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百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出资比例的百分之百经济损失。
第八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壹拾伍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决,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九条: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