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责任承包合同

2024-11-25

生产责任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部

  乙方:

  根据项目部总体施工进度,现有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狠抓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我公司“0123”的安全管理目标及保护企业财产免受损失,保障施工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坚决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及坍塌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频率在0.1‰之内,为明确双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期,特拟定以下条款供双方执行: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电电源;

  2、抓好现场协调工作;

  3、加强对乙方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单位、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罚款处理;

  4、与乙方进行进场人员安全教育等相关手续的签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监督,决不能违章作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佩戴好胸卡、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带,履行上岗前的安全三级教育手续;

  3、乙方在安装前提供有关资质证书及安装方案;

  4、施工现场临电不私自乱拉乱接,需用时找乙方现场值班电工协调。但要自备配电箱、电表、漏电保护器及电缆线等。但在施工中要将电源线高挂,不准随便拖地而走,更不准将电源线泡在水中及使用塑料结、花线做电源线,要预防破皮漏电而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5、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且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决不能违章作业;

  6、电焊工,气割、焊工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决不能违章作业。同时其他无证人员不准从事电焊、气割焊作业,否则一切按违章作业处理。

  7、在施工现场不准酗酒、打架、吵闹及刑事案件发生;

  8、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爆、防盗等相关工作,自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等;

  9、使用塔吊作业,吊物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认真配合塔司、信号指挥人员吊装工作。

  10、要维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能随便乱拆,万一施工不便时要经安全部门同意后再次拆除,否则一律不准乱拆。

  11、乙方每天早班前要给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班前的安全教育,并且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甲方安全科随时检查记录,一旦发现没有记录或不及时、不详细,甲方安全科有权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12、乙方在施工中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安全保护用品,如因工人使用不当或不使用安全保护用品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章作业现象出现要愿意接收甲方安全科的罚款处理并积极配合签字手续。

  14、如甲方在施工中,有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如甲方强行违章指挥施工时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承担。

  以上几条,望双方认真执行,若乙方在施工中因自己不小心或违章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单项工程结束后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O年月日

生产责任承包合同 篇2

  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

  1.雇主责任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背面所载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内,承保下述雇主责任险,特立本保险单。

  投保人

  姓名

  地址

  营业性质

  地区范围

  保险期限

  个月自零时至二十四时止

  雇员一览表

  雇员工种

  总计

  估计雇员人数

  估计工资及其他收入总数

  雇主责任险

  赔偿限额

  费率

  保险费

  死亡

  伤残

  附加医药费保险

  每人累计不超过

  第三者责任险

  累计每次事故

  保险费总数(预付)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日期:

  2.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二、赔偿额度

  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a.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b.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

  c.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2)被雇人员的月工资是按事故发生之日或经医生证明发生疾病之日该人员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接实际月数平均。

  三、除外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由于被 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四、保险费

  在订立本保险单时,根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到期后的1个月内,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此调整支付保险费。预付保险费多退少补。

  被保险人必须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时查阅。

  五、赔款

  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迅速将详细情况通知本公司。

  2.在未经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

  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1年。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

  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

  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

  附加医药费保险条款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论遭受意外伤害与否,因患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单只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每人累计以不超过本保险单附加医药费的保险金额为限。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的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对人身伤亡的赔款 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5万元为限。

  雇主责任险赔偿金额表

  项目

  伤害程序

  按保单规定赔偿

  最高额度的百分比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身故(失踪不能作为意外身故,但因乘坐飞机或船只失事而致完全灭失的不在此限)………………………

  全身瘫痪(必须终身卧床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

  丧失两肢(指自手腕或踝关节以上之分离丧失)或双目失明、或丧失一肢及一目失明…………………………

  丧失一肢或一目失明…………………………………

  丧失手指、足趾(每手、脚的):………………………

  1.丧失四指……………………………………………

  2.丧失拇指全部………………………………………

  3.丧失拇指一节或食指全部…………………………

  4.丧失食指一节或两节或中指全部…………………

  5.丧失中指一节或二节,或无名指、小指全部………

  6.丧失无名指、小指一节或两节……………………

  7.丧失脚趾全部………………………………………

  8.丧失大趾全部………………………………………

  9.丧失大趾一节或其他任何一趾的全部……………

  10.丧失大趾以外任何一趾的一节…………………

  其他伤残和耳聋、断骨等………………………………

  100

  100

  100

  50

  40

  25

  10

  6

  3

  1

  15

  5

  2

  1

  参照医院证明另定。

  附约:本表内赔款按下列附约办理:

  1.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赔偿,本公司赔偿累计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2.被保险人不得因遭受一次意外,而获得表列一项以上的赔款金额。仅表列第(五)项内的可同时兼得。

生产责任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责任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租赁期三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二、租金为每年每亩元人民币,按当前国家收购粮食价格每百斤稻谷元计算,折合等于斤稻谷的价格。租金每三年按国家粮食收购价格调整一次。

  三、租赁面积:合计租赁面积亩,年租金 元。

  四、付款方式:租金三年一付,期首先付,付款时间为当年月日前付清。

  五、国家粮食直补直接归甲方所有,且土地使用证由甲方自行保管。

  六、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并协助保护乙方经营成果及财产。

  七、为方便生产,乙方需要开通机耕道路,甲方应予以协助,不得干涉。

  八、如甲方中途违约,收回责任田,则赔偿乙方所有的一切损失。

  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付租金,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乙方要负责恢复良田的原貌。

  十、有民事、经济纠纷及未竞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法律程序上诉至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