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样本 篇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爱建顾园F8区智能化工程
二、 工程地点:宝山区顾村镇刘行菊太路
三、 工程总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1086270.00元)
四、 工程范围
1、 乙方提供全套设备、安装辅助料和线缆至工程现场。
2、 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交甲方审核后由设计单位出正规施工图。
3、 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和检测。
4、 乙方提供全套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技术培训。
5、 乙方提供系统验收后二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人为损害和不可抗力(如:雷击、台风、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
五、 工程设备
六、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4月1日开工至20xx年9月30日竣工(暂定)。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顺延:
1、 由于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 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 由于非乙方责任(诸如配套工程进度滞后等)致使乙方无法按正常进度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充分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七、 甲方职责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接通施工所需水、电和运输道路;
2、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3、 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和室内装饰图纸,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 向乙方提供设备保管和办公场地;
5、 按合同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6、 协调其他配套工程的进度,保证乙方可以按进度正常施工。
八、 乙方职责
1、 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
2、 负责本工程的评审及验收手续;
3、 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进度计划应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以便联系协调;按时参加工地举行的协调会。
4、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如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对已完成工程采取保护措施,期间发生损害,乙方应予以修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做好施工现场场地的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九、 工程款结算
1、 本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86270.00元)。
2、 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总价为准,除下述情况外不再进行调整:
(1) 根据甲方使用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造成的造价变动;
(2) 由于中控机房位置调整造成线缆长度的调整;
(3) 由于技防规范更改而导致乙方设计方案不能满足技防评审要求而进行的方案调整。
3、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1) 乙方进场前二周,甲方向乙方预付款,计人民币 贰拾叁万陆千柒佰元整(236700元);
(2) 设备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叁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306400元);
(3) 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甲方接乙方调试完成通知后,在乙方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前提下15天内验收完毕,过期作自动完成验收。并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 肆拾玖万捌仟贰佰柒拾 元整(498270元)。余款2年保修金。
(4) 系统保修期满,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金,计人民币 肆万肆仟玖佰元整(44900元)。
十、 施工与变更
1、 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合格标准;
2、 乙方要做到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修改的,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由甲、乙双方及设计、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改。
十一、 竣工验收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15日,应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技术防范办公室)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并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 工程经相关部门(技术防范办公室)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证明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交接验收,如甲方不按期接管又不能提出工程整改意见,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十二、 违约与仲裁
1、 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次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即使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同样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施工中的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乙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部门仲裁。
十三、 售后服务
1、 乙方对提供的器材、设备在2年内负责保修。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如:雷击、台风、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立即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
3、 乙方在调试和竣工期间应向甲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充分的技术交底。并负责免费培训甲方操作人员。
4、 免费提供软件升级。
十四、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及工程建设单位的权益,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工期,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儋州松涛花园5#、6#楼
(二) 工程地点:儋州市解放北路49号
第二条 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工期
按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组织施工,工期配合整体工程要求。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范组织验收,甲方总体验收合格日为本工程确定的竣工日期。在履行过程中,根据设计变更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顺延工期。
第四条 承包方式和付款方式
a)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包人工、(指除了管、槽、线缆、设备之外的任何工程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测试、包验收、之方式施工,本工程按总价人民币: (¥00000.00元) 包干施工。该包干造价是指按本合同所附设计图纸包干。该合同总价包括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机械、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费用、利润,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b) 付款方式(现金的方式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30%,人民币元,竣工验收结算完毕之日起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额的90%,余额10%为质保金,竣工验收三个月后7天内付清余额。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1、 甲方负责提供管、槽、线缆、设备、机柜等主材;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全部附材、人工、机械(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于两年内所审定的合格证或测试报告)。
2、 乙方应自行负责工人食宿,以及所有领用材料、机械、半成品的保管存放。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避免浪费,若材料用量超过国家规范及定额规定的损耗量,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3、 甲方所有材料或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搬运到仓库进行保管。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并符合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标准规范。
(二) 施工中如甲方发现工程上存在问题时,经双方确认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24小时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遇紧急情况,立在4小时内到场抢修。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协调与业主、设计、一切对外关系。
2、 实施施工全过程管理。委派质安员现场管理,负责对工程进行隐蔽、中间验收、工序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包括对乙方的质量、进度、现场施工文明等的监控和处罚。
3、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二) 乙方的责任
1、委托施工员现场管理,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工。
2、负责材料的原始资料收集,即使和甲方项目部做好工程的隐蔽、中间验收、工序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
3、施工中发现设计、技术交底错误和交叉作业不合理时,应即使通知甲方。不按图施工和不按技术交底 施工或野蛮施工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落实防火措施,严禁在施工区域和仓库内动火、违章用电。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文明卫生,当天施工完的区域立即进行垃圾清理。确保承包人员遵章守纪和治保安全。对项目部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限期整改。在合同期间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按《建设施工合同》规定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损坏甲方的半成品、成品给予甲方赔偿。
6、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且是合格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7、乙方对外必须以甲方的施工人员的身份出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和业主、设计、土建、装修等发生直接关系。
8、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本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及外运施工所产生的的垃圾,一切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应于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后3天内退场。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交工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国家颁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3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七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有足够的施工技术力量和有一定的素质的施工人员确保完成施工任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足够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乙方必须对已完成工程量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工程师的管理,遵守甲方制订的工地管理条例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定,违反者甲方有权处以罚款,直至逐出工地。
(四)乙方承担的施工单项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保证进度、保证质量完成。否则,甲方现场施工监理有权依据有关条例处罚。
(五)乙方承担的各项分项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对于不能按期完工的分项工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施工人员,延长作业时间,直至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作业操作规范,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自己负责承担,严防一切偷盗、打架等情况发生,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将当事人逐出工地并向乙方追究由其发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现场施工条件,以确保施工进度。
(八)施工前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
(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本合同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严禁承包方将承包的工程转给第三方,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定后如发现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本合同签订后即行生效。需要增补的,可签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工程完工后后天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样本 篇3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奉贤“ ”住宅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承包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项目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检查和返工:
3、工程质量等级。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五、甲方责任
1、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为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中需其他相关施工单位配合的事宜。
六、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 驻工地负责人,电话: 。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及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成品,若有损坏须负责赔偿一切损失。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根据总包实际进度,主动、及时配合指导土建总包方进行相关的预埋工作,若产生预埋遗漏、错埋等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
5、已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负责本工程的设备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工作。
7、乙方须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工程造价预决算书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料送报甲方。任何设计变更都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8、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可以启用时止,承担并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全部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根据甲方的使用环境要求和设计变更而需要办理的报批手续。且不将此责任推给甲方。
9、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9.1服务相应时间:
9.2保修期:负责在双方移交日起 年内免费保修服务(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坏,设备材料费成本价由使用方自负)。
9.3免费服务期满后,提供终身售后服务及升级维保服务,服务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9.4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原生产厂家的产品,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品牌的,应为同档次品牌并经甲方或业主认可。
10、乙方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转作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在做好工程质量自评自验的基础上,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24小时前通知监理公司、甲方,经甲方和监理公司代表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任何未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签证同意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公司或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为乙方办理有关签证手续。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并工期不顺延。
八、承包式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按图施工,闭口包干。除甲方要求或设计变更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合同期内发生甲方要求或设计变更,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时签证后凭甲方批文可以调整。调整的价格,投标清单中有的项目,按照投标单价和实际中标价格同比列计算的单价调整,投标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照市场价经甲方签证的单价计算调整。乙方应把变更内容清单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甲方也可以自行采购工程材料,由此导致合同总价的减少,按照该材料投标单价和实际中标价格同比例计算须减少的工程款。
若因乙方采购和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导致的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
1、在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的前提下,室内穿线工作完成七天内,经监理工程师、甲方确认,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款。
2、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完毕后,经监理工程师、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工程款。
3、乙方在系统试运行30天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请验收。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双方确认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和有效发
十、设备材料供应
1、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是符合设计、安防规范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量管理人员现场验收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应负责拆除更换,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工期不顺延。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由乙方负责,因设备材料的原因给工程质量、工期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如需要使用代用设备材料,必须经甲方代表书面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
2、主要关键设备及涉及到外观、永久使用的设备材料,甲方有权实行甲定乙供或甲供。产生的价款变动,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进行调整。
十一、 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和上海市技防办验收,甲方和技防办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经甲方和技防办共同验收合格的,方视为工程通过验收,并双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技防办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2、验收标准:本工程以乙方投标书所承诺的质量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材料清单,时间计划表,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有关国家和地方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乙方对提供的设备材料和工程成果的质量负责,如在甲方或技防办的验收过程中因乙方的施工设计方案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而导致验收不能通过,则乙方须负责承担全部费用予以返工修改直至通过验收认可,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坏或损失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惯例等要求违约方赔偿。
1、甲方的违约责任如下:
(1) 未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应每天按应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重复验收且经验收合格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乙方具体的违约责任如下:
(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元/天;
(2)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承诺或竣工验收后二年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予以返修或重新施工,直至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由此导致工程延误的,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3)未履行项目经理到位,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
(4)未履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管理需要且及时执行要求更换或增加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理函件承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 %;
(5)未履行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5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6)甲方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重复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甲方有权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乙方违约而须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三、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等,上述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求实、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