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加工生产管理承包协议书

2024-08-16

钢结构加工生产管理承包协议书 篇1

  钢结构加工生产管理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劳务名称:钢结构加工制作

  二、制作地点: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年月份到年月份(以阳历为准)的钢结构车间里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画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料单及下料,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点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

  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电焊班组每月产量不得低于 80 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拖延工期。乙方经常不经允许就无故不上班这种严重不守约行为处以罚金100元/天.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通知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4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本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按照协议价格执行(后附价格清单),不得以任何理由抬高工价,以此为由来拒绝加工,延误工期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损失.

  7、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负责进行定期保养,工具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8、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

  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9、板材切割须合理,以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0、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其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1、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严格执行民法典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2、合同签定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4、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钢结构加工生产管理承包协议书 篇2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

  委托方(甲方)全称:

  承揽方(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为保质、保量、按时地提供符合标准及图纸要求的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并认真履行。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并是此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钢结构制造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

  附件二:图纸目录清单及加工图纸;

  附件三:钢结构的材料汇总清单;

  附件四:往来传真及函件。

  1、供货范围及交货期

  本合同供货范围:

  交货期:

  交货是指该合同范围产品100%的交货,任何一个构件的延迟交货将视为该合同交货的延迟。

  2、加工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加工质量,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协议》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所有《技术协议》及图纸等的变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且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3、技术资料、图纸

  除双方签定的附件一、二、三、四外,甲方将另行提供图纸1套。甲方可以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4、项目管理

  本合同规定的钢结构的制作质量要求按《技术协议》以及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执行,为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乙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构件出厂后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由乙方自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前不允许转由他人制作,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了方便本项目的管理,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3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方案、材料采购及加工计划等文件。从合同生效后第1周开始每周向甲方提供一次进度报告。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造人员、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检查,并提供食宿方便。

  5、原辅材料的采购及进厂复检等规定

  本合同项下的 材料由乙方自购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主材为 方购买,损耗为 ,废料归 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该合同项下所购买的原材料的材质证明书原件。

  本合同产品所用焊材等由乙方自购且报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备案。

  6、验收标准和方法

  制造执行标准见《技术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7、合同价格及交货要求:

  7.1合同单价:综合单价:

  1)以上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单价中包含乙方将产品加工成型过程中所需辅材、机械、人工等直接费、间接费、喷砂除锈、涂装、成品检验费、无损检验费及成品构件运输至现场的运输费、原材料进厂复验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费和手续费等。

  2)合同重量为图纸显示的乙方制作钢构件的实际净重量,如发现错误,须报甲方书面更正。

  3)因乙方制造或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报废或返修,乙方应积极配合加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出厂前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变更。出厂后乙方也有责任变更,费用另行协商。

  7.2交货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在得到甲方质量部门或监造人员认可后按甲方要求分批运往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须作好成品、半成品的`拆开构件号标识,以便甲方现场正确使用。

  3)货物发运时,应同时移交材质证明书、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给予拒收,由此引起的货物迟交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需派人携带《装车清单》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清点移交,因乙方标识不清或移交清单与实物不符等产生的错误,乙方必须及时给予修正。

  5)双方单位签章的《结算单》。

  8、付款及结算

  8.1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承兑汇票。

  8.2付款比例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预付 (约计¥ 元);或本工程无预付款。

  2)全部构件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构件交验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付清;或乙方每月25日前可向甲方报进度,每批构件发到甲方现场,经甲方、业主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款的 付进度款,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该合同质保期为乙方合同构件安装完成,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分歧和工期延误等问题一次性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3)乙方所制作的全部构件经甲方及业主、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8日内由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完毕,报甲方工程公司经营部10日内复核完毕,复审后的结算资料提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10日内审计完毕审计结果为最终竣工结算值。

  9、担保

  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给乙方。

  10、违约责任

  乙方有责任并保证按本合同及相应合同附件规定的合同产品交货期交货,否则,因为乙方原因使合同产品不能按期交货,乙方每延误壹天按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发货的责任,如果合同产品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另行委托第三方来加工或供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把原材料从工厂运抵第三方的吊装费、运费和加工费)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没有终止的合同部分。

  同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发货,乙方除了要按上述要求履行自身责任外,还因此共同承担业主可能给予甲方的罚款。

  甲方应按时提供给乙方正确、完整的合同要求的技术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技术文件或文件不正确、不完整,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交货期顺延。

  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若实际产品的数量和预估的产品数量有出入时,乙方不得借故要求调整单价。

  乙方提供的钢结构产品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正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正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实际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运输和交付顺利,未按合同规定标识和包装,或者包装物与移交文件不符,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产品变形、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提前交货或未按规定多交产品时,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未按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自购的原材料进行进厂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付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当比照当地银行公布的同期利息计算延期付款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11、合同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在合同总范围内对合同的任何部分予以合理变更。

  如果这种变更导致乙方在执行本合同项下相关部分工作日或所需时间有所增减,合同或交货进度应作适当的调整,而且双方应对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若增加或减少乙方工作量,则按实际增减工作量乘以固定单价增减合同价。

  12、技术服务

  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因制造出现的问题及办理货物接收手续。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凡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合同款中扣除。必要时,乙方须派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在售后服务过程中,乙方对派往现场服务的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对其加强安全教育,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有自我保护能力,对自身安全负责。

  13、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任何一方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钢结构加工技术协议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x有限公司(甲方)委托 (乙方)承担 钢结构的制造,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概况:

  二、制造范围:

  三、制造验收标准:

  1、构件制作的一般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50205-20xx《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应规定。

  2、除满中上述要求外,还满足下列要求:

  四、标识及包装:

  1、构件制作完毕,应按构件清册上的拆开构件号在相应构件的标志端处作出标识。标识应醒目且不易脱落,易于区分。

  2、乙方涂漆时应注意保护好摩擦面不要污染。防腐后如螺栓孔区域有底漆,应用清洗剂将孔群四周60mm范围内底漆清除干净,并用钢丝刷打磨摩擦面使其符合要求。

  3、为便于分层管理与工地使用,应根据构件长度,在构件的中部或两端刷环形(包括腹板、翼板)色带(使用漏模)色带宽度为30~50mm。

  4、其它:

  五、职责范围:

  1、由甲方技术资料和设计的错误造成的产品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尽快补齐由甲方错误造成的漏缺件,费用见主合同。

  2、由乙方制造错误造成的安装过程中的材料、工时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补齐由于制造错误和发运出现的漏缺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的错误,应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制造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受损,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完工应提交的资料:

  乙方产品制作完毕,应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所有钢材、焊接材料的材质证明原件。

  2、按规定必须进行抽样复验的材料的复验报告原件。

  3、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报告。

  4、产品合格证原件。

  5、货物交接证明。

  七、甲方技术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技术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正文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钢结构加工生产管理承包协议书 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 锦绣物流仓储楼 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 红丹 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

  1、以上价格均为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万元为定金, / 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5月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跌前的原价格结算。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乙方自最后提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费保管期限。免费保管期满后甲方仍未提货的,甲方按每吨每天10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保管费用。乙方计收保管费用的保管期限为60天,超过60天时,乙方有权对相关构件自行处理,且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