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承包合同

2024-03-23

雕塑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广场露天舞台浮雕工程,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毕节地区相关部门批准及组织考察、协商,同意由“贵阳印象雕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为此项浮雕工程的施工单位。

  为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明确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毕节地区科技文化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露天舞台浮雕工程。

  1.2工程内容:《欢腾乌蒙、魅力毕节》大型花岗岩浮雕。

  1.3尺寸:49300×5200(单位:mm)

  1.4材质:芝麻白花岗岩(福建产),材料编号:601 1.5厚度:雕刻后总厚度10-18厘米,(根据立体雕刻面的需要,18厘米为最厚部分,10厘米为最薄部分),雕刻深度为3-12厘米。

  2、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雕塑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竣工验收;

  2.2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方式。

  3、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2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30天。

  4、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__________人民币

  5、付款方式

  5.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项下所有浮雕的泥塑创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款项,即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5.2第二次付款:本合同项下所有浮雕的石雕件运抵安装现场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__元);

  5.3本合同项下所有浮雕安装完毕,经甲方组织总体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款项,即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剩余5%的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5.5乙方每次收款应出具与应收款额等额的正式发票。

  6、质量保证

  6.1乙方完成的雕塑图案应完全符合设计方案要求,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需按设计方案要求的材质、尺寸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施工,并且完全满足或优于设计方案的要求。甲方按设计方案、本合同的约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因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部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完成的雕塑工程总体施工质量达到优质工程的要求;

  6.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和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总体验收合格后12个月。

  6.4在规定的质保期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一周内完成维修(免费),对不能维修的部分实行更换(人为破坏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6.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里面扣除,如维修费超出质保金金额,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如不按时支付,则每逾期1日按超出部分维修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本工程雕塑创作的知识产权及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有署名权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使用,若发生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

  7.1.2甲方应在施工现场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点,乙方自行搭接使用,水电费用甲方承担;

  7.1.3天桥北侧雕塑安装场地的垃圾清理由甲方承担;

  7.1.4甲方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的义务,若因甲方延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则工期作相应延迟调整。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所有雕塑的设计、制作、安装运输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

  7.2.2若因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宜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7.2.3乙方因本合同项下的雕塑工程施工对甲方环境造成的暂时污染、破坏,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恢复原样;

  7.2.4乙方在施工时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甲方的正常办公环境不受太大影响。

  8、安全责任

  8.1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本合同标的物的生产、运输、安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不管其发生地点在甲方安装场地外还是在甲方安装场地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8.2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强令乙方违章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验收

  9.1泥塑阶段验收:泥塑工作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将泥塑作品拍成照片传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到泥塑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出具泥塑阶段验收合格意见;

  9.2石雕件验收:乙方石雕件制作完成并全部运抵甲方安装地点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石雕件验收合格意见;

  9.3总体验收:乙方全部雕塑工程完成,向甲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总体验收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9.4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总体验收,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见证参与。经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竣工验收证明。

  10、违约责任

  10.1除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已经收到的工程款应于终止合同后的7天内全额退还甲方;

  10.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总体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雕塑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提出总体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不能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其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

  10.3甲方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且工期按延迟付款的时间顺延;

  10.4验收不合格或有瑕疵的,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交付的责任由乙方自负,且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0%;

  10.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须向损失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偿付后合同终止;

  10.6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耽误的时间不计入工期,并且工期作相应顺延。一方需要改变合同竣工日期的需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10.7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除已发生的合理费用之外的余款全部返回。

  10.8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政府禁令、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所遭遇的类似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0.9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法定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

  10.10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11、组成合同的文件

  11.1本合同文本;

  11.2设计方案图纸;

  11.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总体验收合格、付清全部款项后自行失效。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就争议向合同履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七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毕节地区财政局采购科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雕塑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南至 路,北至 。(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 亩(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 年( 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 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

  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

  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

  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棚承包事宜鉴定如下: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 小区车棚,始承包时乙方一次性缴纳押金 元 。终止合同时甲方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如数退还乙方。

  二、乙方承包甲方车棚共__ 间,计年承包金__元整。乙方在每年前七天将承包金额付给甲方。

  三、车棚室内外及水电设施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承包期内,因火灾或用电不当造成损失,车棚遗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承包期内,要保障本小区业主的车棚及时存入车棚。执行物价局标准。

  五、车棚内卫生要保持整洁、车辆应摆放整齐,不能堆放其它杂物,如若甲方发现将扣除承包人所交押金20%。

  六、乙方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承包期内,乙方自觉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改变其用途。按时缴纳承包金额,若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甲方每月按 100 度电免费给乙方使用,其余不足部分将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乙方不得擅自将车棚转包给他人,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本合同承包期为 __ 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如若继续承包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望双方自觉履行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