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样本

2023-05-29

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样本 篇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爱建顾园F8区智能化工程

  二、 工程地点:宝山区顾村镇刘行菊太路

  三、 工程总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1086270.00元)

  四、 工程范围

  1、 乙方提供全套设备、安装辅助料和线缆至工程现场。

  2、 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交甲方审核后由设计单位出正规施工图。

  3、 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和检测。

  4、 乙方提供全套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技术培训。

  5、 乙方提供系统验收后二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人为损害和不可抗力(如:雷击、台风、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

  五、 工程设备

  六、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4月1日开工至20xx年9月30日竣工(暂定)。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顺延:

  1、 由于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 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 由于非乙方责任(诸如配套工程进度滞后等)致使乙方无法按正常进度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充分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七、 甲方职责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接通施工所需水、电和运输道路;

  2、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3、 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和室内装饰图纸,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 向乙方提供设备保管和办公场地;

  5、 按合同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6、 协调其他配套工程的进度,保证乙方可以按进度正常施工。

  八、 乙方职责

  1、 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

  2、 负责本工程的评审及验收手续;

  3、 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进度计划应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提供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以便联系协调;按时参加工地举行的协调会。

  4、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如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对已完成工程采取保护措施,期间发生损害,乙方应予以修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做好施工现场场地的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九、 工程款结算

  1、 本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86270.00元)。

  2、 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总价为准,除下述情况外不再进行调整:

  (1) 根据甲方使用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造成的造价变动;

  (2) 由于中控机房位置调整造成线缆长度的调整;

  (3) 由于技防规范更改而导致乙方设计方案不能满足技防评审要求而进行的方案调整。

  3、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1) 乙方进场前二周,甲方向乙方预付款,计人民币 贰拾叁万陆千柒佰元整(236700元);

  (2) 设备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叁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306400元);

  (3) 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甲方接乙方调试完成通知后,在乙方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前提下15天内验收完毕,过期作自动完成验收。并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 肆拾玖万捌仟贰佰柒拾 元整(498270元)。余款2年保修金。

  (4) 系统保修期满,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金,计人民币 肆万肆仟玖佰元整(44900元)。

  十、 施工与变更

  1、 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合格标准;

  2、 乙方要做到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修改的,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由甲、乙双方及设计、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改。

  十一、 竣工验收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15日,应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技术防范办公室)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并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 工程经相关部门(技术防范办公室)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证明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交接验收,如甲方不按期接管又不能提出工程整改意见,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十二、 违约与仲裁

  1、 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次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即使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同样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施工中的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乙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部门仲裁。

  十三、 售后服务

  1、 乙方对提供的器材、设备在2年内负责保修。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如:雷击、台风、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立即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

  3、 乙方在调试和竣工期间应向甲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充分的技术交底。并负责免费培训甲方操作人员。

  4、 免费提供软件升级。

  十四、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及工程建设单位的权益,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工期,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儋州松涛花园5#、6#楼

  (二) 工程地点:儋州市解放北路49号

  第二条 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工期

  按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组织施工,工期配合整体工程要求。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范组织验收,甲方总体验收合格日为本工程确定的竣工日期。在履行过程中,根据设计变更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顺延工期。

  第四条 承包方式和付款方式

  a)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包人工、(指除了管、槽、线缆、设备之外的任何工程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测试、包验收、之方式施工,本工程按总价人民币: (¥00000.00元) 包干施工。该包干造价是指按本合同所附设计图纸包干。该合同总价包括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机械、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费用、利润,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b) 付款方式(现金的方式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30%,人民币元,竣工验收结算完毕之日起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额的90%,余额10%为质保金,竣工验收三个月后7天内付清余额。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1、 甲方负责提供管、槽、线缆、设备、机柜等主材;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全部附材、人工、机械(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于两年内所审定的合格证或测试报告)。

  2、 乙方应自行负责工人食宿,以及所有领用材料、机械、半成品的保管存放。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约材料、避免浪费,若材料用量超过国家规范及定额规定的损耗量,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3、 甲方所有材料或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搬运到仓库进行保管。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并符合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标准规范。

  (二) 施工中如甲方发现工程上存在问题时,经双方确认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24小时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遇紧急情况,立在4小时内到场抢修。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协调与业主、设计、一切对外关系。

  2、 实施施工全过程管理。委派质安员现场管理,负责对工程进行隐蔽、中间验收、工序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包括对乙方的质量、进度、现场施工文明等的监控和处罚。

  3、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给乙方。

  (二) 乙方的责任

  1、委托施工员现场管理,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工。

  2、负责材料的原始资料收集,即使和甲方项目部做好工程的隐蔽、中间验收、工序交接验收和竣工验收。

  3、施工中发现设计、技术交底错误和交叉作业不合理时,应即使通知甲方。不按图施工和不按技术交底 施工或野蛮施工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落实防火措施,严禁在施工区域和仓库内动火、违章用电。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文明卫生,当天施工完的区域立即进行垃圾清理。确保承包人员遵章守纪和治保安全。对项目部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限期整改。在合同期间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按《建设施工合同》规定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损坏甲方的半成品、成品给予甲方赔偿。

  6、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且是合格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7、乙方对外必须以甲方的施工人员的身份出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和业主、设计、土建、装修等发生直接关系。

  8、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本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及外运施工所产生的的垃圾,一切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应于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后3天内退场。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交工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国家颁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3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七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有足够的施工技术力量和有一定的素质的施工人员确保完成施工任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足够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乙方必须对已完成工程量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工程师的管理,遵守甲方制订的工地管理条例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定,违反者甲方有权处以罚款,直至逐出工地。

  (四)乙方承担的施工单项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保证进度、保证质量完成。否则,甲方现场施工监理有权依据有关条例处罚。

  (五)乙方承担的各项分项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对于不能按期完工的分项工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施工人员,延长作业时间,直至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作业操作规范,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自己负责承担,严防一切偷盗、打架等情况发生,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将当事人逐出工地并向乙方追究由其发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现场施工条件,以确保施工进度。

  (八)施工前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

  (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本合同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严禁承包方将承包的工程转给第三方,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定后如发现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本合同签订后即行生效。需要增补的,可签订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工程完工后后天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样本 篇3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楼宇对讲系统、梯控系统安装调试,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三、合同工期

  施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详见附表)工程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设备清单,价格表;

  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双方有责任遵照国家有关保密条款对本合同进行保密,不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负责协调已入住户主和电梯维保工作人员工作,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库存放设备,并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其他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其他约定的工作:甲方负责提供各系统安装所需的水电、负责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施工 .

  6 乙方施工安全责任自负。

  八、施工组织和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乙方责任,不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天气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每8小时工期相应顺延1天。

  4、施工流程图:

  九、质量验收及质保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自楼宇对讲系统、梯控系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系统质量问题,公司负责免费包修及更换配件(地震、雷击、人为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保修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及未知因素致使机组损坏或超过保修期,如需要维修,乙方可按市场价格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十、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甲方分【5】次,按下表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序号付款时间付款进度金额(元)

  1合同签订3日内30%

  2楼宇系统调试完成后3日内60%

  3系统联调验收合格后3日内90%

  4验收合格6个月(质保期间)后3日内95%

  5验收合格12个月(质保期止)后3日内100%

  2、乙方银行账户资料:

  开户名:广西奥浦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65号云星尚雅名都G01栋A单元802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白沙大道支行

  十一、工程变更

  1、由于甲方设计要求或实际施工困难造成的项目变更,双方应及时办理项目变更手续,以确定变更项的价格、数量及要求等。

  2、项目变更时,乙方应在签定项目变更单后施工,特殊情况的在2个工作日内补签;甲方不得拒绝或不按时办理工期延误手续。

  十二、违约与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造成的工期拖延,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0.1 】%违约金。由于甲方延误付款,每逾期1天,甲方支付乙方【 0.1】%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立刻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未履行付款或未付清工程货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所安装的系统。

  十三、争议处理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其他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3、甲方己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如未支付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施工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3、最终结算如有设备材料增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特别约定:该项目属于改造型项目,使用原有入户线路(超五类网线)和门锁,若有入户线路不通需重新布线(明线)则按250元/户进行单户额外结算)。

  4、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