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承包方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JZ安许可证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2.1 养护范围: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附件1)。
2.2 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更换、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改良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1)保证博物馆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其他节日的花草摆放工作,数量及要求详见《绿化、美化管理细则》;
(2)按年500盆盆花标准,保证博物馆各办公室花木摆放及更换养护。
(3)园区各道路及广场按照节假日摆放盆花10000盆,日常按照甲方的需求摆放,并进行美化。
2.3 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书面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
2.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4.1 养护质量
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双方还约定以下标准:
A.《博物院园林养护管护标准》(附件2);
B.《博物院绿化、美化管理细则》(附件3);
C.《博物院绿化养护管理技术细则》(附件4)。
4.2 养护考核
4.2.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4.2.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2.3 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依照《博物院绿化工作奖惩办法》(附件5)执行。
4.2.4 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 甲方应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5.1.2对乙方进馆人员登记备案,对不符合进馆工作人员有拒用权。
5.1.3负责指定施养护所需水、电的接驳地点,由乙方自行连至施工场。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1.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办公场所和材料、工具存放间、车库、苗木繁育场所及温室花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1.5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甲方各部门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保障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5.1.6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
5.1.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5.1.8 严格执行绿化养护标准、奖惩办法,监督甲方的养护工作,年底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对乙方进行奖惩。
5.1.9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5.2乙方义务
5.2.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5.2.2根据合同约定,自行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5.2.3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指挥,不得对甲方工作造成障碍或不便。
5.2.4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5.2.5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2.6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5.2.7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2.8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修剪、施肥、缺陷修补、购置花木、盆景等应征询甲方意见。
5.2.9教育员工注意仪容仪表,礼貌待客,爱护甲方文物和设施。
5.2.10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6.1 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6.2 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
6.3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7.1 一般要求
7.1.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应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投入人身保险。无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7.2 安全防范
7.2.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2 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7.2.3 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ISO农药使用管理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3 环境保护
7.3.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7.3.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7.3.3 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7.3.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7.4 事故处理: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责任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8.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合同履行完毕,甲方于支付乙方最后一笔款项时一并将履约保证金退还。
8.2合同价款
8.2.1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8.2.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8.3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8.3.1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元)
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且乙方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
第二季度满并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
第二季度满并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
养护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8.3.2 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除首次付款外,每次付款甲方对乙方上一个季度的绿化养护管理质量作出评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1.2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如上级各项检查中提出绿化养护责任问题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按
元/次的标准进行罚款,处罚金额从当期承包费中扣除。
9.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9.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工程量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建中街的电缆管网工程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建中街道路整治工程中的电缆管网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给乙方。
二、 承包内容:施工图电缆管网工程所示全部内容(包括挖沟槽、沟槽回填、玻璃钢管铺设、支模钢筋制安、浇砼基、电缆井、美式箱基础、电缆分接箱基础、电缆接头接地装置)
三、 承包方式:清工形式(包括机械、工具)
四、 工期:20__年4月22日20__年4月22日
五、 计价方式:
1、所承包电缆管网工程清包费用共计贰拾伍万肆千壹佰壹拾元整(254110.00元)
2、 施工中因设计变更的项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劳务款支付:
劳务款做到专款专用,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劳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劳务款的95%,扣劳务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的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总体计划及施工放样等技术工作。
2、提供工程所用到的石子、砂、钢筋、水泥等材料。材料供应及时,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
3、及时申报工程进度款,并在下个月的12号前及时把本月的劳务款支付给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八、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机械就位、组织班组按图纸施工,每周做一详细的施工计划报到甲方处,施工当中听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配合施工员做好打桩取样、试块制作工作,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施工员、监理认可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
2、负责场内施工便道、工棚、仓库、场内电线架设等必要的临时设施建设和守护,其标准满足指挥部和监理的要求。
3、施工中用到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均由乙方自带,如水泵、张拉机械、钢筋切割机、调直机、发电机50KW一台(甲方提供柴油)等满足施工的机械,机械型号和规格必须符合指挥部及监理的要求。
4、负责场内材料的装、运、卸和保护。
5、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按要求及时制作试块。制定并采取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利措施,不准粗制烂造,不准偷工减料,也不得浪费材料,如出现浪费,按照建材价款的十倍罚款。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乙方不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或工人违规操作出现工伤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九、工程和工期:
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返工到合格为止,由乙方承担材料、工期损失。
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内顺利完工,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延期一天罚款200元;如乙方无能力施工,并且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撤消该承包合同,如因政策等原因,造成停工15天以上乙方有权向甲方要停工费,费用多少双方协商决定。乙方负责人每月到位25天以上,不足25天的,将给予罚款,按每天200元在劳务款中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处理,签字起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经济关系和责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伊吾县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项目。
二、承包范围及时间
1、范围: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铁矿开采工程。所采矿石运至破碎平台,所采废石运至废渣堆放地(工程费用只计剥采总量)。
2、时间: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设备、包设施、包基建(搬迁基建双方协商解决)、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务、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进行总承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必须有乙方直接负责实施,工程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工程量及产量
20xx年工程量18万吨;20xx年按宝山矿业公司宝山铁矿下达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执行。
五、采矿费用的计价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剥岩量和采矿量均按中段进行分别计价,1、605中段以上,剥岩26.89元/m3,采矿22元/吨;2、585-605中段,剥岩28元/m3,采矿23元/吨;3、565-585中段,剥岩32.88元/m3,采矿24.23元/吨。上述价款均以在境界范围内实测数据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不计价(单价中包含安措经费剥岩(采矿)1元/立方米(吨),该费用由甲方管理,双方共同协商使用范围,年末没有使用完的安措费返还乙方)。乙方所得劳务费按国家规定上缴各项税费。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工程预计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闭坑,如果20xx年年底前10#、15#矿体露天工程没有完工,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工程继续由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新疆第十二工程处承包,闭坑前的剥岩和采矿费用仍然执行本合同的价格。
六、工程质量及矿石质量
原矿块度≤ 300mm,贫化率≤15%,损失率≤8%,总回采率不得低于95%,剥采比不大于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矿石永久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损失矿量价值的80%进行处罚。
七、费用结算
乙方生产的第一个月内,甲方原则上不予付款,进入第二个月后,甲方每月按实际工程量70%进行结算,其余30%在下月结算。
八、甲方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矿山技术资料,并提供采矿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
2、负责采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资金的投入。
3、负责矿山采矿生产外部关系的协调,确保矿山开采施工不受影响。
4、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及时采纳,监督纠正乙方在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破坏性开采等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5、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
6、确保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费用。
九、乙方权利和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务。
2、按确定的设计方案提供采矿施工图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生产,严禁随意扩大采掘范围和随意堆放废石,未按设计生产乙方随意扩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确认。
3、按要求进行采矿,回采率不得低于95%,贫化率不得超过15%,损失率不得超过8%。
4、配合甲方进行生产技术工作,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议。
5、自行解决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及费用。
十、施工进度保证
甲方在合同期内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技术能力等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施工和采矿计划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兑付劳务款,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环境、政策、市场等)致使甲方无法经营,甲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属违约范畴,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投产的,视为违约。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采出规定的矿石量,乙方按计划矿量与实际完成矿量的差额部分的矿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确系因资金、技术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将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补偿,乙方必须在甲方做出决定后的一个月内撤离工地。
十二、附则
1、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0xx年1月 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