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2023-03-27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开发公司

  乙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 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 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 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 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付 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2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3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如下: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下属的__________管理处(乙方)长期向住户(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为方便甲、乙双方管理费及水、电费的收付结算,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甲方在乙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开立帐号或活期存折。乙方向甲方提供提供收款依据的单据,甲方许诺其付款银行接到特种委托收款凭证后,银行通过电脑将款项划转至乙方帐号。

  二、甲方应付乙方管理费等不得拒付。甲方帐号无款支付时,应主动将款项转到开户银行,每月_____日前乙方将缴费通知单送至甲方信箱,_______日为银行划款时间,到期若无款支付,乙方按双方约定,逾期每天按应收费用总额的_____‰收取滞纳金,继续拖欠付款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查询和咨询,结算中若有差错出现,由乙方负责处理在下月划款中退款或补差。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签署后,由甲方送甲方开户行加盖复核章(并留一份)后,交由乙方签收,退回一份予甲方保留,乙方及其开户行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签订后,从_____年_____月份起正式银行托收,以前费用需交现金或支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物业用途:______座落:______四至:______占地面积: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1)______;(2)______;(3)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3.?4.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无偿使用;(2)______。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1)______;(2)______。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7.其他: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

  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6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 。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 、 、 。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 、 、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 %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 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

  2.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 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 (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 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代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8

  被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__________

  用水容量:__________

  用电容量:__________

  用表直供:__________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XX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四至: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附:业主公约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____市解决。

  六、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 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

  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十

  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1

  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

  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

  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十

  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十

  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十

  四、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十

  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

  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返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承担大厦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承担大厦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承担大厦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大厦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大厦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大厦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承担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对大厦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厦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大厦保安工作。

  8.为大厦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做好大厦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保存。

  10.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________________考评标准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住宅物业每平方米____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____元/月。

  2.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4.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车场保险、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等财产保险,按规定为其员工办理普通社会保险(按南州相关标准)和人身意外保险(每人____元/年)。保险费列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开支。

  5.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按政府规定提取____%的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乙方弄虚作假、乱收费、做假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6.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____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____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7.甲方有权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支出。乙方提供的帐务虚假或严重失实的,将构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__________

  1.大厦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每平方米____元,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然后以业主委员会名称单独建帐列项,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大厦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大厦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____个月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____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大厦____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指用于南州市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指定项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向开发商追讨。在大厦须动用该专用基金时,且原大厦开发商拒绝支付该专用基金的情况下,由业委会负责。

  第六条 乙方自律承诺

  1.乙方应同大厦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加强沟通,相互尊重;接受大厦业委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2.乙方承诺,不作假帐、乱收费,定期公布物管帐目,严格按________标准提供管理服务。加强大厦治安巡逻管理,若因物业安全管理违规、失职、脱岗,造成业主家中被盗,财产损失和其它意外事故,除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古董外,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物业车场管理责任,造成业主车辆被盗,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大厦治安消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3.乙方承诺,不干涉业主委员会的正常监督、维权活动。

  4.乙方对大厦的改造计划须征得业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管理服务期限

  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____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大厦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大厦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____天,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____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____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3.业主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____,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乙方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____个月,原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____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____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期超过____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期超过____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2.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____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小区 栋 单元 房业主

  依据甲方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小区特点,制定本《物业服务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各自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进行日常维护、养护、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违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义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0、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场使用,不负车辆保管责任。

  11、自本协议终止起1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服务移交手续,物业服务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相关规定;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及公摊费用等:

  ①物业服务费:

  A、多层住宅物业: 元/月·平方米;B、高层住宅物业: 元/月·平方米;

  C、商业、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备注:应开发建设单位要求暂向乙方高层住宅物业按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商业、办公物业按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②停车服务费:

  A、地上停车费:小汽车: 元/月·辆;

  B、地下停车费:小汽车: 元/月·辆;

  C、地上摩托车服务费: 元/月·辆;D、地下摩托车服务费: 元/月·辆;

  E、地上电动车服务费: 元/月·辆(含充电费);F、地下电动车服务费: 元/月·辆(含充电费);H、自行车: 元/月·辆

  ③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为 元/㎡·年

  ④电梯维护费 元/月·户;

  ⑤其它运作费用:

  A、水电周转金:住宅 元/户、商铺 元/户(公共部位用水、用电费用公摊);B、楼道二次装修费: 元/户;C、电梯运行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⑥其它费用分摊:

  A、供水、供电损耗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B、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能源消耗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C、公共绿化、保洁、水系景观用水等水费设独立计量表核算,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D、高层二次加压耗损电费由享受二次加压用水的高层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用水量比例分摊。

  E、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收取;

  F、绿化垃圾清运费每月据实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户收取;

  G、公共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从公共维修资金中支付;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装饰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先报甲方审批后再施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且受让方无条件接受本协议,并愿意遵守;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不得擅自改变名下物业的用途,不可将名下物业做非法不道德或与规划相违之用途;

  1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停车场服务,自觉接受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车辆管理,如需甲方提供保管责任则须另行签订《保管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外、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其他共用部位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有线电视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保安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附属市政设施等。

  三、环境卫生

  1、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等的养护与管理;

  2、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3、小区内沟、井及化粪池清理、生活水池的清洁及消毒;

  4、公共场所灭虫、灭鼠;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24小时治安、消防防范服务;

  2、责任

  (1)协助做好本物业内治安、消防防范工作。发现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消防监控、辖区内治安巡视、门岗值勤、责任到人;

  (3)保安、消防监控设备设施完好,维护、保养制度健全,防范措施完善。

  五、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三条 服务期限

  以甲方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即至本小区业主委员成立并新选聘物业企业之日止。

  第四条 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由建设单位承担;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二、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的分摊遵守“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确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须经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并公告取得法定比例业主赞成后方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五条 保险分类及办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保险由甲方选择性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利益

  一、广告牌设置不得违反北海市招牌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二、商用单元招牌、指示水牌设置应报“小区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申报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所收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乱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0.3%交纳违约金,或中止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直至其缴清应缴费用。拖欠代收代缴水、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或根据甲方与市自来水公司及市供电局代收代缴费用协议规定,停止供水供电。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紧急措施,若造成乙方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北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如需另行约定条款,经双方签署确认,与本协议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送北海市房管局备案。

  第十四条 本协议条款如有与甲方同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冲突,则以甲方同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房号:

  时间: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2

  重庆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范围:东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5

  第一章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房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行政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 □外墙面 □承重墙体 □楼面 □门厅 □各类通道

  □电梯厅 □车库 □广场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 □变配电室 □照明 □电梯 □弱电 □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 □泵房 □消防设施 □备用电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 □消防 □车辆 □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 □花木 □建筑小品 □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 □后勤保障 □其他

  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 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 □支票 □转账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上海__________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19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市__路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

  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⒆孕谐捣(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

  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_________,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_________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21

  甲方:深圳市 业主委员会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深圳 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深圳 物业管理服务权。管理服务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为保障 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置:深圳市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管理及服务面积: 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 平方米,服务用房 平方米,独立、包括室内车库 个,计 平方米,管理人员宿舍 平方米)

  住宅面积: 平方米

  住宅户数: 户

  (截止 年 月 日,业主入伙户数 户)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承担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别墅围墙外墙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承担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雨水排放系统,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承担 小区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 小区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包括别墅墙内屋外小区消杀,公共区域(包括红线外边缘)的绿化等。

  6.承担 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对 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 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 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做好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建立、保存,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移交甲方。

  10.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目标。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按深圳市优秀住宅小区考评标准执行,详见深圳市住宅局文件(深住[1997]13号)。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深圳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作为本合同的必须附件。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物业和 物业每平方米 元/月(不包括本体维修基金)

  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4.对故意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水费,拒不改正者,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或水务部门授权,乙方有权停止供水服务。

  5.乙方对业主、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份,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的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作好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欠缴户数(仅限空置、拍卖问题房)在一个管理年度期间最多不得超过15户,否则,超过部分的管理费以佣金抵扣。

  7.乙方应按规定购买车场保险、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等财产保险,按规定为其员工办理普通社会保险(按深圳相关标准)和人身意外保险(每人100元/年)。保险费列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开支。

  8.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按政府规定提取10%的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乙方弄虚作假,乱收费,做假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9. 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0.甲方有权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支出。乙方提供的帐务虚假或严重失实的,将构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条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每平方米0.25元,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然后以业主委员会名称单独建帐列项,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物业管理公司核查等因备存。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其管理

  1. 游泳池、网球场、服务楼、宿舍、管理楼、停车场、库属配套的公共设施,其产权属 业主共同所有。 停车场及公共场地出租的所有税后收入归 业主所有,以业主委员会的名称单独建帐列项。

  2. 停车场及业主共有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出租),并参照政府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按收入的10%提取车场管理服务费。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 业主委员会按政府有关规定“每年每100M2按8元”的标准或者业主大会核准的标准,在物业管理费中,提取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按季向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2. 业主委员会主任每月领取X元职务津贴和秘书每月1800元的职务津贴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立项列支。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书面表决形式,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 业委会全体成员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小区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

  5.业委会全体成员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务费、停车费,不得无理煽动业主不交物管服务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是对于业主连续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立即进行更换。

  7.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守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不作假帐、不乱收费。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和承建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公布相关帐目或者提供虚假帐目的,甲方有权随时撤销委托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XX小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3.业主大会表决,业主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二条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3.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4.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三份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 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二OO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铺购买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业服务。

  根据国家《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物业的坐落、面积

  1、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号铺面,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3、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至翌日7时)制造发出过大的声响(如敲击、高音响、按喇叭等);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垃圾处理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遵守《水电代收代缴协议》,按时向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水电费用;

  7、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8、转让商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让方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9、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租赁合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商铺的招牌安装,应取得按开发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安装。

  11、服从乙方的日常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讲究卫生,保持门前及周围清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修、服务与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本合同行为;

  4、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和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垃圾处理费;

  6、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之甲方,并与甲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7、与甲方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理。

  四、秩序维护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协管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查;

  3、对本物业区域内的车辆管理;

  4、与甲方签订《消防责任书》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园小区商铺的消防施工方案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消防设施(喷淋、温感、烟感)等由业主在装修时自理,必须接入小区喷淋管网和消防报警系统,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开发商文件要求,因商铺未安装排烟管道不允许经营餐饮店。

  3、特殊行业要求:经营特殊行业的,需要按特殊行业相关要求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签订《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七、用水用电管理:双方另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扶手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说、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路灯等公用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5%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 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灌溉、施肥、松土,预防虫害;

  3、根据树木品种科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爱护绿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商铺前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无乱停车现象。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定时巡逻。

  七、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小修和急修:

  (一)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二)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收取服务费标准为:

  (一)物业服务费按     元/平方米/月计收;

  (二)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餐饮娱乐业以外的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平方米以上按    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饮娱乐业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店.月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     元/店.月收取;

  (3)面积50平方米以上参照以上标准方双方协商;

  (三)缴纳水电周转金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元/间一次性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     元/间一次性收取;

  3、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按     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物业服务费的,以欠费金额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欠费时止。

  三、甲方必须按时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垃圾处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第六条 水电费用

  1、甲乙每月实际使用的水电度数由乙方双方派代表共同确认,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到业主服务中心缴纳。

  2、水电费按如下方法计算:

  水电费收取方法:每月水电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单价,以上水电费单价按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核定经营性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甲方违反协议的,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容各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共7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23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无偿使用;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2;

  合计_________元。

  11、

  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_________。

  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_;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

  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

  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承包合同 篇2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