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2025-02-14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加强20xx年年初冬季施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xx〕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两会”期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范围

  20xx年1月7日-1月31日,整治市辖三区所有在建项目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冬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市住建局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李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一组:兴庆区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组:金凤区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组:西夏区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情况,突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作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危化用品消防安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面

  按照住建部37号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在建工地危大工程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落实情况,应急演练组织情况。对建筑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冬季值班值守、消防保卫、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人,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大对在建工地危大工程的管控,严格落实方案编制、论证、审批、交底等环节把控。要按照规范标准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停工前各项目要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强对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后复工前安全检查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施工安全条件的不得复工。严禁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加强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加强重要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管理与使用;职工宿舍严禁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严禁使用木柴、煤炭取暖,防止中毒窒息。

  3.强化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管理。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施工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暂停室外露天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和积雪,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对基坑、楼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安全警示标识不得随意拆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严防中毒事件,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

  4.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业和所属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春节”、“两会”等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消除安全隐患不力的责任主体,我局将综合运用诚信扣分、暂停企业预售合同备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严肃处理。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站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工作,结合我项目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班组的各类隐患,增强职责意识,推动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班组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提高忧患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的防范和遏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次来夯实我项目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治理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清洁工程”的落实状况。

  3、各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建立和落实状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土方开挖、基坑防护、外架防护、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及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安全方案的制定。

  5、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的。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预案的方案编制,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项目部的安全自检和各班组的整改落实。

  四、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1、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操作状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状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发放及使用状况。

  4、各级管理人员作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务必整改,且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止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3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厦门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全区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房屋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分类整治,消化存量,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全面排查隐患

  (一)排(复)查范围

  对全区域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排(复)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持全面摸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复)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继续推进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和7大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新增房屋、历年已整治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治房屋等进行全面排(复)查。

  (二)排(复)查内容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三)排(复)查方式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部门镇街排查、区级指导复核”的方式,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拉网式排(复)查工作,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栋一表”记录排查信息,逐一归集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汇总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类隐患清单。其中,业主自查由村(居)负责组织,严格落实业主确认、技术人员签字、村(居)盖章等程序。对排(复)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督促业主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排(复)查时限

  20xx年8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复)查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复)查工作。

  三、开展“百日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8月底,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

  (二)行动任务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行为、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推进“两违”处置和经营安全复核,在隐患彻底消除、违法建设处置完成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督导评估

  20xx年8月下旬,逐镇(街)、逐村(居)开展“百日行动”督导评估,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彻底整治隐患

  (一)建立整治台账

  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从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梳理建立隐患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依职责推进分类整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整治情况录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全区自建房整治任务。

  (二)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分类整治。

  1.对排查发现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的,由区建设与交通局牵头各镇(街)推进专项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危害房屋安全行为。

  2.对排查发现的经营性自建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包含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资源规划、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等部门),开展经营证照复查,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安全,尤其是对违规加层至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食宿、培训、教育、娱乐、医疗、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依法推进整治。对无法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当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

  3.对排查发现存在“两违”的自建房,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镇(街),加大对“两违”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以及违规改建加层、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特别是对多次违建、擅自加层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隐患清单,依法推进处置,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排查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由资源规划分局牵头各镇(街),组织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

  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并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申请加层(总层数不超过3层)、装修改造(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后,严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设程序,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有关经营许可等手续。资源规划部门要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加层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制度。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不予审批。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二)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镇(街)按照我区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要求,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服务企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经营安全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除险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

  各镇(街)要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公安系统“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库和资源规划部门“天地图·厦门”底图,做好数据采集更新,完善房屋现状信息、排查表、治理信息等“一楼一档”数据库,形成闭环管理,保证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现势性,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数据共享共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探索推进房屋安全保险监测社会化治理机制。推行房屋强制鉴定制度,实施房屋安全定期体检,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翔安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建设与交通局,以下简称“区房屋整治办”。原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区房屋整治办统筹领导本次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要加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牵头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协调排(复)查、房屋安全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共享,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危房住户协调安排解危住房,提供房屋安全排(复)查的技术指导,组织各镇(街)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港口、码头的房屋安全管理。区应急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安全管理。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牵头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和确权登记管理制度,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自建房“两违”整治工作。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经营性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区工信局负责配合指导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区商务局负责配合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指导推动用作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牵头推进自建房“两违”整治工作,处置存量,遏制增量。统战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等房屋安全管理和相关审批复查处理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国资办负责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按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区文旅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和相关审批复查处理工作,并做好文物类建筑保护和管理。区卫健局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机构、医疗场所房屋安全管理。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相关舆情。区信访局负责排查整治信访事项受理及协调。

  (三)加强综合保障

  区建设与交通局组织动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鼓励各镇(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复)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虚假鉴定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

  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包片督导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大嶝街道,资源与规划分局负责凤翔街道,区应急局负责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金海街道、民安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马巷街道,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内厝镇,区农业农林局负责新圩镇。包片督导单位联系各镇(街),组织专业人员,加大专项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0天的指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度缓慢的镇(街)要重点督查。

  对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走过场、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五)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镇(街)要相应制定实施方案和“百日行动”计划。“百日行动”期间,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二上午向区房屋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8月25日前,报送“百日行动”评估报告。20xx年9月起,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24日前向区房屋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期间全镇养老机构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老年人弱势群体等居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提高弱势群体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今冬明春全镇养老机构火灾的安全隐患特点,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等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弱势老年人群体居住场所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为广大老年群体创造一个平安、健康、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xx日,全镇养老福利机构、敬老院、五保村、老年人相对密集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人的居住场所等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以点到面”入户宣传查隐患。各村(社区)要依托基层网格力量,深入开展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独居老人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细心讲解日常防火注意事项,帮助老人查找厨房、卧室、阳台等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提醒老人要注意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要卧床吸烟,一旦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逃离现场并及时拨打1报警电话,提醒老人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因贪恋财物而错过最佳逃生机会,养成良好的'消防行为习惯。

  (二)“以查代训”行业排查净环境。结合实际,各村(社区)要积极深入全镇养老机构进行摸排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宿舍、餐厅、活动室、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排,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力度,做好老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为老人营造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

  (三)“以练促战”技能锻炼提素质。各村(社区)要积极联合辖区消防部门、配合民政办、基层网格员深入各居民小区、村委(社区)、养老机构等场所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通过“面对面”教学、“一对一”帮扶,引导老年人掌握正确的火场逃生技能,手把手教授老年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初期火灾扑救方法,以实战演练的形式,从中体会到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重要性、以及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性,切实提高老年人群体的消防安全整体素质,为冬春火灾防控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到对养老群体居住、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各村(社区)要明确工作职责、步骤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查纠结合,务求实效。各村(社区)在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县民政办将会同消防、市场监督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镇养老福利机构、敬老院、五保村、老年人相对密集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人的居住场所等单位进行抽查,对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广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普及冬春季节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警示服务对象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及时上报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报送镇、街道安监中队的同时抄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也要在每季度末将矿山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在每个季度末要将本辖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x市安监局工矿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x市安监局综合科。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各社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节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1.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名单

  一组组长:

  组员:

  负责区域:职工一区社区、站南路社区、东升村社区

  二组组长:

  组员:

  负责区域:莲花山社区、大塘路社区、劳动村社区、广铁一线社区

  2.检查内容

  1月16日至1月18日对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进行地毯式巡查和整治,巡查时,重点对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破损(缺失)、电线老化以及商铺或仓库住人、明火煮饭、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加以整治。

  如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须向对方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如发现重大隐患,各组须第一时间报告给街道安监站。

  三、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和完成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辖区内主要安全事故隐患的数量、规模、类型等基本情况。

  2、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按有关职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3、各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有无重大事故隐患,并认真填写检查的登记表格和整改文书,以备督查。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校园安全,消除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按照长岭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内容

  1、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学校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及木结构房屋等场所,特别要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检查人员集中场所是否按规定配齐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水桶等消防设施和工具,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是否良好;检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检查是否真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

  2、校园校舍安全:

  重点对学校建筑(教室、厕所、仓库及其他房屋等)和附属设施方面(大门、围墙、道路、栏杆、锅炉、文体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及对重点部位的巡查,针对各种险情的预报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3、道路交通安全:

  要严查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家长自行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不符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对车辆要跟踪了解情况,如有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座安全交通工具;公路沿线学校必须在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4、饮食卫生安全:

  重点对学校商店物品采购、贮藏、销售、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排查并实行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商品进入校园。要特别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管理,确保饮水卫生,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安保工作:

  重点排查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学校(幼儿园)内部每个岗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和严格的门卫、保卫值班制;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对校内及校内外人员矛盾纠纷是否掌握;是否杜绝了学生携带管制器具现象,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6、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上学放学时间领导带班、值班是否到位学生放学等高峰时段疏导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此项工作是否形成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安全隐患台帐制度;是否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否严格实行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三、时间安排

  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活动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至20x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各村小(幼儿园)组织人员按照检查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自查,认真细致地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隐患。

  2、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上报。

  (二)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中心校及各村小(幼儿园)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积极准备,迎接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小组对我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15日)。中心校按照教育局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领导给予严肃处理。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工作是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各村小校长(幼儿园园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安全工作时时放在心上,处处抓在手里,事事落到实处,切不可麻痹大意,确保安全工作长抓不懈。同时,要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保证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各项活动责任到人。

  2、健全制度,严肃纪律。

  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中心校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在上报整改措施的同时,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因排查不细、整治不利,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协调行动,合力整治。

  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学校各部门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要推诿、扯皮,确保整改行动协调一致,取得实效。要借此活动把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形成常态管理机制,在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排查、整改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各村小校长、幼儿园园长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8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东桥88号,始建于20xx年8月,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属大型综合集贸市场,主要经营干货、鲜鱼、冰货、蔬菜、卤味、腊味、肉食、水产、禽类等。其中固定摊位80个、铺面10个。

  二、危险目标及类型

  农贸市场的危险目标是:菜市场

  类型:

  1、火灾、爆炸;

  2、冰冻、雪灾、地震;

  3、发生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它突发性事件。

  三、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由于市场内商户大量使用煤、电、汽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容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威胁着市场内职工和市场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只要认真加以规范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都能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主要处置措施、对策

  1、市场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执行本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争取下一步行动。

  3、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简单的紧急会议,商量处置办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4、立即组织经营者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消防队报告灾情。

  5、市场消防员立即切掉灾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求财产,尽可能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领导小组人员对市场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市场全体工作人员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隐患,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电话求助,平时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正确的逃生方法。

  8、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市场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灾要全面保护经营者,及时报告火情。

  9、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班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灯具及其它电器、电线是否裸露,消除火灾隐患。

  10、市场每季度均应以宣传栏、安全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对经营者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11、领导小组每月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在当月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市场每年必须将防火安全所需设备,制定详细计划,安排一定资金,保障防火设施的'有效使用。

  五、应急处置组织与职责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许田华农贸市场经理

  副组长:罗孝德农贸市场副经理

  成员:张海涛、周继军、王涛

  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安排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灭火、救护、疏散、通讯等工作。

  应急处置小组下设2个应急处置专业组

  1、消防灭火组组长:许田华

  成员:张海涛、罗伟、尹卫国

  负责检查整个市场的消防,用电、用火安全,若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工作。

  2、治安安全管理组

  若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全市场经营人员,立即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

  1、加强对应急救援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为确保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能有效完成应急救援消防任务,积累丰富的消防知识、技术和经验,每一年请求消防大队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及技能的专业培训。

  3、加强对市场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4.根据本《预案》制定可操作性的演练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习一次,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专业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七、附则

  1、本预案由农贸市场制订和解释,报区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备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9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金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彻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排查摸底。对全镇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集镇、学校医院周边、建筑工地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农家乐、商超、幼托、养老、医疗、出租屋等经营性自建房、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依法依规实施排查,重点排查房屋基本情况: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房屋安全目测情况: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有无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面、楼板等);房屋相关手续情况:是否有审批手续(土地、规划、建设等),竣工验收手续,房屋登记手续;房屋结构安全情况: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依图验收,是否有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层、改扩建等情形;房屋经营安全情况: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二)实施分类整治。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三)加强安全管理。全镇各村、镇属单位等相关单位要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要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村、镇属单位等属地责任,发挥综合执法、村“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规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制度。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双塘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村和镇属各单位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镇政府同步成立工作专班,成员戴智、余日升、徐青龙、张恒芳、汪立强、唐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做好排查指导、复核认定、抽查整治等工作。

  四、实施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社会技术力量参与”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委会排查、镇工作专班核查整治”方式,全面开展“三级”排查整治,迎接市、县督导抽查,省级暗访督导。

  (一)排查方式。

  1、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委会要组织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报村委会。

  对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村委会要及时向镇报告。

  2、各村委会排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要组织村组干部和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

  3、镇工作专班核查整治。镇工作专班组织专业力量,对各村委会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复核评估鉴定。要将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作为重点整治对象,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依法拆除,确保所有风险点全面彻底清除到位。对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二)整治方式。镇工作专班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依据整改方案逐一督促整治到位,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首先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镇工作专班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县级工作专班。

  (三)抽查方式。镇工作专班将对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并下沉一线,对各村排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复查和“回头看”,确保排查整治质量。

  五、责任分工

  (一)镇纪委负责专项行动的督察。

  (二)全镇各村委会、相关单位承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部署、督促落实本行政村内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镇村规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指导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协同部门排查整治工作。

  (四)镇派出所负责全镇自建房用作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依法查处干扰排查整治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镇应急口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自建房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镇综合执法队负责装修改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农贸市场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镇教办负责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八)镇民政所负责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九)镇自然资源所协调执法城管部门及镇政府做好自建房规划建设,并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自建房地质灾害风险排查。负责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及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等问题。

  (十)镇农业农村口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镇综合执法队和市监部门负责餐饮、住宿、商超等商贸服务业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二)镇卫生院负责医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利用自建房从事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

  (十四)消防救援部门对自建房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依法查处自建房用作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十五)粮管所负责原粮食系统仓库、经营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六)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支持房屋建筑排查工作顺利开展,落实资金保障。

  (十七)镇民宗口负责督促指导用作宗教活动场所的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

  (十八)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百日行动。全镇各村、相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百日行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医院周边、集镇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务。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农村自建房已鉴定的危房力争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农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要与稳慎推进农村宅改结合起来;要对已鉴定的农村危房进行复核,对农村地区新增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录入系统有变化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将变化情况及时录入系统。

  (三)彻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1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抓好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技术鉴定、台帐统计等工作,并将有关落实情况每日汇总报镇工作专班办,镇工作专班办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监督查办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排查实效。

  (二)压实整治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指导房屋所有人按照专家鉴定提出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鳝治理。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镇纪委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走形式、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镇工作专班将适时对重点区域开展随机抽查,凡是发现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提请镇纪委严肃追责。

  (三)强化技术保障。各村、镇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镇排查整治任务量,适时邀请县房屋安全鉴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领域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和土建专业师,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标准,分析研判技术难题,制作易学易懂的房屋排查宣传资料、培训课件,对排查人员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培训,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落实资金保障。通过排查,农村房屋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的(传统建筑除外),C级危房必须维修加固、D级危房立即进行拆除,20xx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前提下,C级危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和D级危房拆除补助资金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要求镇财政给予补助到位,其他费用个人自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各村委会、镇属相关单位自行解决。

  (五)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小喇叭、微信群、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各地在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二、整治对象

  对各村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方式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修缮报告,经村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四、工作部署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组织措施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1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后勤物业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小组

  (1)突发事件指挥部

  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如正、副组长都不在则由现场值班领导担任。

  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联络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上下沟通、及时报告、对外联系;贯彻传达指挥部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编定紧急情况下的广播词备用。

  (3)紧急机动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贯彻处置意见,迅速深入现场,安抚情绪,切断一切有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电源、水源、火源,按照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摸清情况,及时报告,控制现场,等待支援,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4)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4)警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人员及重要物资,并放置隔离墩、警戒带等。

  三、各种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件

  1、处理程序

  (1)任何人遇到火警后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交通大学某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准确报告起火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派出人员到就近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疏散引导员、义务消防员、火灾搜救员迅速赶赴现场,并按职责义务进行抢救,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使用工具: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水浸的棉被等。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2、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是保护人员的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的方法(略)。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殴突发事件

  1、处理程序:

  (1)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或得知群殴情况时,都有责任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2、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印发甘肃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xx〕36号)、《关于印发兰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电〔20xx〕17号)和《关于印发永登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7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

  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严格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压实镇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在5月13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排的基础上,各村要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同时对存在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和存在明显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完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信息,根据初步判定和安全评估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和动态监管,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整治到位。各村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停业停产、撤离人员,对违章搭建的彩钢房要立即拆除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做到排查与整改同步进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结合前期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排查整治。

  (二)全面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采用各村组织产权人自查、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的方式,对全镇范围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逐户逐栋排查采集信息,全面摸清建筑地址、产权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建造年代、建筑层数及面积、结构类型等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突出自建房选址安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以及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行为等)、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填写《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排查信息逐一归集进入全省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继续推进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县房屋“两违”清查的基础上,聚焦“四无”自建房(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等方面的问题,重点对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进行排查,突出排查餐饮、旅馆、农家乐、医疗卫生机构、文旅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行业领域内使用的自建房积极开展自查,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进行鉴定,对需要整改的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初步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对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和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的《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手册》《经营性自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进行,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由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或评估。

  (三)彻底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各村对排查过程中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建立台账,督促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和使用条件的,进行销号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自建房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督促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整治工作要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采取果断处置措施和有效管控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停止营业,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设置警示标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确保危房不住人、不经营、不使用,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要落实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及措施;对因切坡建房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及时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对发现不符合经营场所安全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

  (四)严厉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清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情况,对经营性自建房同时要清查相关经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镇村镇办统一建立自建房合法合规性清单。各村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自建房合法合规性清查,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对相关手续不全的自建房要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

  (五)严格经营性自建房管理。自建房产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各村要指导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做好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安全防范工作。3层及以上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六)强化自建房日常监管。镇村镇办要将排查整治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行为等纳入日常管理的范畴,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注重发挥辖区村、社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地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自建房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同时,要督促村内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保障举报渠道畅通。

  (七)建立自建房监管长效机制。各村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批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百日攻坚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所有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7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公共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改扩建自建房的排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对排查出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确保不发生房屋倒塌安全事故。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村在“百日行动”的基础上,适时进行“回头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排查,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排查。

  (三)全面整治阶段。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同步开展整治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对所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鉴定为D 级危房)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镇政府成立“上川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村落实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包村领导及各村书记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落实。各村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安排人员,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镇属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和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中心校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安监站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并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综治办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在专项整治中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国土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村镇办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监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负责指导违规改扩建、擅自加层、私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现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确保整治工作抓细抓实,要压实辖区工作责任,督促各社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镇属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消除行业内各类自建房安全隐患,同时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做好排查数据信息、结果的共享互认、移送处理、联合执法等工作,形成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工作考核,严格督查指导。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数据不真、隐瞒不报的,予以督办、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按程序问责;发现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镇纪委调查处置;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调度、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微信、大喇叭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强化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各村和镇属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3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时间安排:

  1、学习部署阶段

  自20xx年8月5日至8月7日开始进行学习部署。组织各班组负责人,工人(包括力工和其他勤杂人员)学习上级文件,规范,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确定检查时间和任务。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自20xx年8月8日至8月30日项目部和各班组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排查方式主要采取自查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具体落实实施。

  3、总结。

  自20xx年9月3日至10月15日项目部组织跟踪验证,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三、排查重点内容:

  1、模板支护;

  2、脚手架搭设;

  3、机械设备设施;

  4、“四口”、“五临边”、外电线路等重点部位;

  5、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施工环节;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规定;

  7、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8、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要求,具有针对性及实施情况;

  9、防火措施及落实情况;

  10、生活设施安全状况;

  11、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

  四、宣传工作。

  施工现场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办好墙壁报。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4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党政班子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市颍上县“3.23”较大火灾事故和我区镇“6.11”火灾事故、乡镇“3.25”铁路道口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全面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重点整治农村消防、道路交通、建筑、农业生产、电力设施和教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面整改农村各类安全隐患,促进村(居)监管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有效遏制农村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农村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与分工

  (一)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村民住宅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做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持续做好农村火灾防控宣传工作。

  (二)建筑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农村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改造建筑以及拆改主体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消除安全隐患。

  (三)道路交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道路交通设施维修保养,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宣传工作。

  (四)农业生产。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村沼气池以及废弃井、桥、渠(沟)等基础设施摸排整治。

  (五)电力安全。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监管安全运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大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力度。

  (六)教育安全。突出农村学校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校车的管控,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农村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好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摸底排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整治任务、措施、推进时限等内容,立查立改,由各分管负责人牵头,列出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检查,并按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

  (二)重点整治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排查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四不放过”要求,按照整治重点和标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下发隐患整治任务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

  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制定隐患排查整治量化考核标准,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确保农村安全,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村要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农村安全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扎实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工作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突出农村安全隐患排点节点和关键部位,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条线监管,加强联系,强化本行业领域业务指导,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强化工作保障。街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委办。

  (四)严肃考核问责。街道安委办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各单位排查整改农村安全风险隐患情况进行督查,要开展明查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梳理汇总后报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不力或因此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5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消除自建房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报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范围。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

  重点排查大塘社区、东港社区以及学校周边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含出租房)和学校(含村小、私立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内容。一是房屋基本情况。查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二是房屋安全目测情况。看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有无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大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面、楼板等)。三是房屋审批手续情况。查是否有审批手续(土地、规划、建设等),竣工验收手续,房屋登记手续。四是房屋结构安全情况。看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依图验收,是否有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层、改扩建等情形。五是房屋经营安全情况。看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采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断,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安全分隔,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外窗安装防盗窗(网)、烟花爆竹储存不规范等情况)

  (三)分类整治。镇工作专班和各村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初判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

  2、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有一般质量问题,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维修加固、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规装修,未造成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后,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加固维修;对无法通过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5、对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料搭建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除或重建;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在区域内设置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三、排查整治方式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社会技术力量参与”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村排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要组织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明显的,要立即采取树警示牌、拉警戒线、贴封条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镇村排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要组织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镇工作专班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排查复核,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1、重点整治。对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所有风险点全面彻底清除到位。对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2、全面整治。各地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要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时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

  四、工作安排

  (一)百日行动。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百日行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医院周边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积极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农村自建房已鉴定的危房力争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农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要与稳慎推进农村宅改结合起来;要对已鉴定的农村危房进行复核,对农村地区新增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对已录入系统有变化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将变化情况及时录入系统。

  (三)彻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1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检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村(社区)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格落实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1、全面清查属地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

  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2、开展自建房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严禁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加盖加层,擅自拆除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开挖增建地下室等行为;对造成房屋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举报,一旦经过核实予以重奖。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将涉事各方主体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集镇建设等各口职责,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据《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九江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山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王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工作专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发动、日常排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加强部门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自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技术指导、台账统计等工作,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应急口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自建房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局口负责自建房土地、规划的审批和认定管理,指导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农村建房的审批,负责农村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并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违法建设的依法查处工作;教育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卫健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医疗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战口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政口负责督促指导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所管行业领域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资金保障。镇政府将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臵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6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对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

  百日行动要做到对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商贸物流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民营商超、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三、推进措施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二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并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县里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排查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严肃问责。

  (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一是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二是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三是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一是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二是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三是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一是要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居)、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形成政府抓总、行业部门协同、基层组织末端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县里在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由住建、应急、公安、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百日行动。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县里主导、镇街主责、村居主办”的责任体系,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研究历史欠账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要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为百日行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整治、谁使用谁整治、谁经营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安委会综合指导督促,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公安部门负责指导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依法依规做好城市房屋违法建设清查中涉及用地、规划方面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城区管辖的排水、照明、道路、环卫、园林等城市管理领域市政设施用房(含构筑物)的清查指导和城市违建房屋执法处置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城市违法建设清查中涉及全县商超物流经营场所等经营方面的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违法建设清查中涉及消防方面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行政审批部门按职责做好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消防、经营等手续整治补办工作;教育、工信、民政、人社、交通、水利、商务、文旅、卫健、体育、民族宗教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指导做好学校教育培训、工业厂房、养老和儿童福利、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交通场站、商贸服务业、宾馆酒店、餐饮、民宿、娱乐、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技术专家组,参与督导检查,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全省自建房排查鉴定技术导则和排查整治工作流程导图,指导排查整治,开展技术培训,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业主可根据市级组织公布的技术服务机构名录选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研判、评估、鉴定、加固等关键性技术支撑工作。广泛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下沉一线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四)严格督导检查。沂水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台帐经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于6月10日前报县工作专班。县里建立专班成员单位包保乡镇督导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县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进展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自建房排查整治。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和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县要在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及时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以案示警,让群众算清生命账、经济账、法律责任账,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一经核实予以重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百日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7

  一、检查时间

  从7月9日至7月15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旅游景点进行一次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暑。坚持以人为本、游客至上,以对游客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部署开展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扎实,做到掌握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整改落实到位,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结合旅游行业特点,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死盯死守。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隐患和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真正做到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负责人和具体人员。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加强对景区特种设备和游乐设施的捡查。对景区运营的游艇、游船和娱乐设施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是否经过年检、日常自检和维护制度是否落实,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如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责令其暂停运营。

  (二)加强对山体、水面等危险地段的捡查。对景区内山体、水面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特别是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地段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整治,该排除隐患的要排除,需加固的要加固。同时,景区要做好暑期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对旅游车辆情况的检查。对所有景区和旅行社安全用车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坚决杜绝开“红眼车”、“带病车”;旅行社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运营,凡超过4小时的长途旅游客运,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一经发现旅行社违规用车,立即责令其停业整顿。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暑期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及各类警示指示标志齐全完好。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禁止游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船)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对旅游餐饮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对宾馆、酒店、“农家乐”、景区内的食品供应、进货渠道、清洗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健康证、上岗证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进货来源不明,所进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清洗消毒、紫外线消毒、高温消毒等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操作人员的健康证不符合要求或无上岗证的要坚决关停。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确保旅游食品质量安全。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8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通过此次百日行动,在全区食品生产领域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拳重典、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要求,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全面完成省政府6个100%目标和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二个突出隐患专项整治任务,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食品原料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不安全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严重损害消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食品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我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二、整治重点

  确定乳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蜂蜜及干制蔬菜、饮料及饮用水、肉制品、酒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十大类产品为百日整治的重点产品。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是:

  (一)乳制品:违法添加工业明胶、-内酰胺酶、革皮水解物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阪崎氏杆菌、黄曲霉毒素M1、抗生素污染等问题。

  (二)蜜饯:蜜饯中滥用着色剂、甜蜜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中违法使用塑化剂,变性淀粉生产中使用未经批准的辅料,食用明胶产品中铬含量超标等问题。

  (四)调味品:辣椒制品等有色食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碱性橙等工业染料,以及酱油等调味品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

  (五)食用植物油:违法使用地沟油、以及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超标、山茶油等掺杂掺假等问题。

  (六)蜂蜜及干制蔬菜:蜂蜜中掺杂使假、以及产品中氯霉素超标等问题,干制蔬菜中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漂白、及铅和镉金属污染。

  (七)饮料及饮用水: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微生和溴酸盐超标等问题。

  (八)肉制品:使用病死畜禽肉和来历不明原料肉、以及原料肉中瘦肉精、抗生素、火腿肠中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

  (九)酒类: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

  (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加工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负责此次百日行动。2、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省市局有关要求,进行责任分解,组长全面总抓,副组长协助抓,组员具体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和进村、进企、进户等措施,形成厂厂三人管、责任各落实的'格局。3、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要高度认识此次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此次行动不仅仅是解决食品安全隐患的行动,更是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关乎国家大局的政治行动,要集全局之力,统一认识,打好这一仗。

  (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1、制定方案。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科学、细致、可行的行动方案。2、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乡镇质监站监管工作人员大会,布置此次行动任务。3、全面排查。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原则,全区食品生产领域按乡镇划分,各乡镇要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摸底,做到两清,底数清,情况清。为下一步开展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培训,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组织一次约谈,开展一次培训、签订一份承诺书,以促使企业真正把好厂门,落实责任。召开辖区内各食品企业负责人培训会议,进一步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通过签订承诺书、企业代表发言等措施,提高业主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业主的主体责任。

  (四)突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突出蜜饯、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单位,黄白酒三类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整治。采取增加巡查频次,日常检查结合突击检查,强化专项抽查等手段,以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回收食品为原料、食品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确保区域内食品安全。

  (五)奖优惩劣,整顿秩序。对排查发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条件不符合、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产、暂扣许可证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借助媒体,树立正面典型,对于好的企业要进行支持保护。

  (六)探索机制,长效管理。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原则,划清监管边界,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责任不清等问题。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前移,注重发挥三员作用,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工作责任网。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站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结合监管需要,强化基层站所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分级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工作,提升基层站所人员食品监管业务素质。推进实施企业风险等级分级评价制度,增强发现潜在风险的能力,并做到早预防、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19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各村、各部门、各企业全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20xx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领域大检查行动,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村委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事故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4月26日至20xx年5月5日,各部门、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各村组织人员进行自查,乡各分管领导组织对分管领域进一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检查重点领域和行业: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农机安全、煤气(液化气)点、加油站、学校、医疗机构、十小行业、旅游景点、餐馆、宾馆、农家乐(民宿)、特种设备、山塘水库、来料加工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

  (一)矿山:治理各类违规开采行为,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提高矿山开采规范化水平。检查矿山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领导带班下井、值班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道路运输等关健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围绕超许可经营、加油站防火距离和维护检修管理等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加油站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三)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经销、燃放、应急救援等环节的监管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和燃放等有关规定,防止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四)道路交通:严厉查处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载客行为;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特别加强对水面交通的安全检查。

  (五)建筑施工:重点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检查。包括工地门口:

  1、是否摆放“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警示牌;

  2、是否挂设四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安全管理与责任制:

  1、是否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

  2、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教育:有无安全教育制度,有无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有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无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有“三定”(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特种作业:升降机工、搅拌机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标志:有无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等。

  (六)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督查;检查安全疏散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学校安全隐患要全面细致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

  (七)特种设备: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的监管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等的监管检查。

  (八)水上交通:重点检查是否设置“渡口守则”牌,有无《过渡须知》;有无合格的船舱登记证书、检验证书;渡船是否有标志牌,是否标明船名、船号、核定航线、载客定额;渡船所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按规定存放;船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有效船员适任证书和其他证件等。

  (九)农机安全:重点检查是否悬挂机动车号牌,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是否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是否超载;是否违反规定载客;是否酒后驾驶等。

  (十)煤气(液化气):重点检查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标准等。

  (十一)加油站: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二证一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证、营业执照);有无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无主要负责人、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上墙等。

  (十二)来料加工点:重点检查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上墙,严格执行规程情况;各工种根据需要配置防护服、帽、鞋等情况;各类机床及设备工作场地是否做到工件堆放整齐,不准随便放置,妨碍通道;配备消防器材情况等。

  (十三)学校:重点检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硬件措施、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方面。

  (十四)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和时间、收费标准等挂在明显位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医疗设备是否定期检查,有维修、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等。

  (十五)十小行业:重点检查各种证照、各项制度是否齐全并上墙;各类用品用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配备卫生消毒设施;场所是否整洁、环境是否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进行从业培训。

  (十六)旅游景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是否手续齐全并有效;是否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合格;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十七)酒店、宾馆: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每一年至少演练1次,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员工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记录;从业人员能否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菌、消毒、防疫设备设施及用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洗浴、健身场所是否放置安全须知及有关警示牌等内容。

  (十八)农家乐(民宿):重点检查餐饮服务人员是否配有健康证并每年体检一次;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严把进货渠道,是否杜绝霉变、过期、无生产日期食品;是否认真搞好餐具的消毒和厨房的卫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从业人员能否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村委会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机制。各有关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

  (二)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制度规定不健全、不落实,设备设施不完好,违章生产、违章操作等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检查和督查结束后,各村委会、各单位、各企业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5月6日前书面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李辉处。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0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教委20xx年寒假及春节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提示及教育局班局和杨局的讲话精神,从细节入手,特别是针对交通安全、防拥挤踩踏、用电安全等方面设专项检查与防控措施。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科室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在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时间

  20xx年1月19日至30日,为期15天。

  三、排查重点

  以校舍、宿舍、接送学生车辆、食堂食品、消防设施、运动场地、活动器材、线路及电器设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场所和落实防踩踏、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制度建设等措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四、主要内容

  1.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报告厅、围墙等建筑物,水、电、油、气等管线(网),以及灯具、车辆、监控头、灶具、排油烟系统、电风扇等各类设备、设施,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账,坚决不留死角。

  1.要加强治安、巡逻、门卫三位一体的人防管理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校园保卫工作力量。配备完善保安器材。加强校园巡控,积极开展治安防范、秩序管理、交通控制、处理突发事件、服务师生等工作。进一步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校园技防监控关键部位全覆盖。

  2.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校门(楼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预约制度和外来车辆检查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楼宇)。要做好假期暂时不使用的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等的管理和巡视检查。

  3.加强风灾危害预防。冬春季节是大风天气多发季节,要严格防范风灾及其次生灾害的发生。对校园内树木及时进行修剪,对楼内和楼顶堆积杂物要及时清理,对各种悬挂粘贴广告、门牌等物品要组织一次仔细的隐患排查并及时整修,确保安全。

  1.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3.加强消防设施维护。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各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正常运转,确保消防值班到岗到位,确保消防通道通畅,确保电磁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等正常有效。

  4.加强用电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教师宿舍、食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插座、线路、配电箱等设备设施的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或伪劣电器。

  1.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疾病防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及其它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进入餐桌、进入师生口中;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食品、水源安全。

  2.对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各种流行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流行性疾病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要对食堂、宿舍、厕所、垃圾场和卫生死角进行定期消毒,切断疾病传染源,及时巡查宿舍,发现生病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1.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全面掌握学生放假前以及开学后的思想动态和表现,及早分析、预警和处置各种苗头和事端,建立学生工作日志;要特别关注学业有困难、心理有问题、身体有疾病、人际交往不和谐、家庭生活困难等重点学生的状况,建立重点学生工作台账,积极主动做好思想教育与困难帮扶,有效防止各类极端事件的发生。及家长取得联系,问明原因,掌握动态。

  2.加强校园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体育教师要检查体育设施的安全,科学合理组织体育活动,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3.突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利用课堂、班队会和家校通等方式,围绕节日“收心”、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溺水、疾病防疫、心理健康、火灾防范、燃放烟花爆竹、防诈骗等方面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以提高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目标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坚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3.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政策教育,重点围绕民族团结、抵御邪教等,以讲座、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师生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网络安全。密切关注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公共信息渠道,引导学生不信谣、不传谣,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封堵删除。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对校园网络实施24小时内容和技术监管,严防被黑客攻击。

  2.完善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社会实践、集会、集体参观等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和安保措施,对大型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通报属地公安、交管等部门,必要时商请其予以支持配合,同时教育学生不要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1.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公安、交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管理,制定和落实好中小学幼儿园门前和周边重点地段的巡控护导工作方案;及时做好校园积雪和路面结冰的清理工作;禁止任何人员携带宠物进出校园,严防各种宠物伤害师生安全。

  3.要加强生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结冰的水面滑冰玩耍,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全面整治校内池塘的安全隐患,对学校附近河流水库池塘进行有效监管,督促有关部门设置警示牌和护栏。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对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安全工作大排查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

  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指定专人盯守,并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告诫师生远离危险区。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此次大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查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找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真正使大排查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严明责任,及时反馈。按此方案,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和学校校长要全部签字,存档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1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2

  为进一步查找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我镇____、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方向

  ①节假日期间旅游安全;重点查旅游景点、农家乐、民宿、宾馆、餐馆的特种设备检修情况、人员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安全情况;②烟花爆竹、危险品的储存;重点查仓库部位、经营门市及私存私运等违法行为;③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重点查车辆超章超员,疲劳、酒后、超速驾车,农用车违规载人等;④公共场合人员密集地区安全以及危墙危房;重点查农贸市场、超市、沿街门面房及旅游农家乐、旅社、饭店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配齐,有无危房危墙,食品是否卫生安全等;⑤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重点查危房危墙,教室、宿舍、食堂安全通道和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电器设备、电线是否老化等;⑥建筑、液化气经营储运;重点查在本镇范围内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安全状况,液化器的储存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⑦企业消防设施;重点查“三合一”厂房,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及用电安全;⑧各村(居)委会重点查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上报镇政府。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这次检查从20__年9月25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各分管领导带队对本分管领域企业、工程、单位、农家乐等开展拉网式检查,镇属各部门、村委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镇安监站、食安办、消安办、派出所、义务消防队、中小学、卫生院等部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三、工作分工

  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班子分管工作,由分管领导对本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负责,主要划分如下:

  1、在建项目由各分管该项目的镇班子成员带队检查。镇主要领导参与一些重点场所和项目的检查。

  2、工业企业、电力等安全检查;责任人:____。主要企业和场所:卖炭翁企业、盛华酒厂、浙农食品等企业及塘根电站、沙帽潭电站等电站和电力在建项目。

  3、交通道路、林业等安全检查;责任人:____。主要地点和场所:后垅至后村联网公路在建工程,____至车前康庄公路,三际线公路沿线、康庄公路、运材索道、木材采伐、木材加工等。

  4、茶叶交易市场、菜市场、食品药店等安全检查;责任人:____;主要地点和场所:在建茶叶交易市场、____菜市场、月饼加工厂、药店等。

  5、烟花爆竹、危险品的储存、液化气经营储运等安全检查;责任人:____。主要地点和场所:烟花爆竹经营户、液化气经营户、加油站等。

  6、危墙危房、旅游业、农家乐,卫生、医疗防疫等安全检查;负责人:____。主要地点和场所:汤沐园、大田农家乐、车前民宿、集镇建设项目、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7、国土、土地开发、三改一拆、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的消防、安全通道和卫生状况等安全检查;责任人:周振东。主要地点和场所:在建土地开发项目、重点防护地质灾害点、____中心小学、王才贵经典学校、宝宝幼儿园等。

  8、农办、农村污水、消防、六边三化三美项目、敬老院等安全检查;责任人:____。主要地点和场所:在建六边三化三美项目、____敬老院、“三合一”人口集聚重点场所、村级办公场所、农村污水在建项目、农办项目、特扶项目。

  9、文体活动等安全检查;责任人:张芳、邹文斌。主要地点和场所:重点文体活动场所、各村文化礼堂。

  10、农业、水利、农机、粮食、一事一议项目、畜牧卫生等安全检查;负责人:李作林。主要地点和场所:上旦源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山塘水库、水利项目、农发办项目、农用机械等。

  11、民宗场所、党建教育基地等安全检查;负责人:毛洁。主要地点和场所:泉湖寺、远教广场、宗教场所等。

  12、环保、科技等安全检查;负责人:留建丽。主要地点和场所:洁净乡村保洁设施和人员安全教育、科技重点实施项目等。

  13、来料加工场所安全检查;负责人:傅华娟。主要地点和场所:各来料加工点的设施、卫生、消防等安全检查。

  各村(居)委会辖区内的安全检查由各村(居)委会负责,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

  四、检查要求

  1、各责任人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实行重点重查,在____节前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国庆节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复查。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标准

  我校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预防措施,彻底整改隐患。

  (一)认真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排查率达到100%,隐患问题逐一登记。

  (二)层层落实督查责任,确保定期带队检查,督促开展校园自查自纠。同时,建立隐患问题各项制度,定期跟踪整改工作,确保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整改。

  (三)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到位。确立我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切实落实日常管理、内部施工、等各方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经费保障制度、定时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定期开展疏散演练工作制度。

  (五)隐患排查整改要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针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坚决落实措施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按期彻底整改完毕。

  (六)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到位。我校经常开展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定期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七)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确保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维护管理到位,相关人员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可迅速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八)学校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坚决杜绝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九)组建消防安全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各项任务。

  (十)学校确保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楼道设有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彻底拆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如学校食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及木结构课莸瘸∷龅椒阑加谖慈弧

  三、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20xx年8月初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9月10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营造百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二)排查整治及督查整改阶段(9月11日-11月15日)。根据整治内容和要求,查找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批评。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认真落实区政府和镇教育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的'重大举措。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整治工作切实抓好。

  (二)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学校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学校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督查责任制,负责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我校明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隐患,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打牢学校安全工作基础。

  (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全体参与行动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务必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整改务必做到抓住要害,不留隐患。

  (四)抓好督查,强化落实。我校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4

  为认真落实6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杨林街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刻吸取常德交通事故、郴州汝城民房垮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落实全镇安全生产领导、监管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

  三、组织领导

  (一)杨林街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杨林街镇安委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分工施行

  (二)村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各村总支书记担任

  成员:村支两委、党员、组长组成

  村资料员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四、排查范围和治理内容

  六大类安全涉及各个行业和领域,根据杨林街镇的实际情况,具体排查以下重点内容:

  (一)镇内排查治理的范围主要是:

  1、民房房屋安全

  2、燃气安全

  3、危化品行业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

  5、人口集中场所安全

  6、建筑工地安全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民房房屋:主体结构有无安全隐患,检查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展危房鉴定,重点对五保户、残疾户、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对象房屋进行排查。村民居住点周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点。

  2、燃气安全:气站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消防措施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危化品行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消防设施布置、安防设施等。

  4、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在重要路口、重点路段加大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及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人口集中场所安全:场所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消防安全、应急设施情况。

  6、建筑工地安全:安全施工,文明作业;工地操作规程、高处作业、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防护网等方面。

  五、职责分工

  1、镇党委副书记杨胜牵头:成员由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应急办、执法大队、民政所成员组成。负责指导落实民房房屋安全、校园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工地安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报送资料: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表、隐患排查表、整改通知书、检查照片)

  2、镇人大主席孙朝晖牵头:成员由经济发展办、执法大队、派出所人员组成。负责指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报送资料: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表、隐患排查表、整改通知书、检查照片)

  3、镇党委委员方魁牵头:成员由派出所、执法大队、应急办人员组成。负责指导落实人员集中场所隐患排查和治理。(报送资料: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表、隐患排查表、整改通知书、检查照片)

  4、副镇长方小长牵头:成员由市场所、应急办、执法大队、卫生院人员组成。负责指导落实危化品隐患排查和治理。(报送资料:领导干部带队检查表、隐患排查表、整改通知书、检查照片)

  5、镇纪委书记胡鑫鹏牵头,镇纪委、督查室成员组成,督查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6月27日前形成督查通报。

  6、镇党委委员郭伟牵头,负责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宣传报道工作。

  7、各村总支书记牵头:成员由各村村干部组成。负责指导落实各村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是民房房屋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人口集中场所安全、建筑工地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镇安委会报告。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工作不走过场。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标语、墙报、宣传等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举报,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5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6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整治要求,保护区管委结合辖区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快查快改、立查立改,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大风险。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灵山岛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整治的重点是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内容重点包括以下三项:

  (一)建设手续合法合规性。主要排查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建设手续是否齐备,是否进行了竣工验收。

  (二)房屋结构安全性。主要排查自建房设计是否合理,施工是否规范,是否有明显裂缝、地基沉降、倾斜等结构性损伤。

  (三)经营安全性。主要排查自建房经营手续是否齐备,自建房是否可以作为经营用途,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坏房屋安全的行为。

  三、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坚持行业主管、属地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立查立改,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首要目标,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8月31日前,利用100天的时间,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20__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同时,结合我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健全法规规章政策,建立常态化的自建房监督管理体制

  (一)重点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10日-20xx年8月31日)

  1.农村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农村房屋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全面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对住房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治,应转移的立即转移,应改造的立即启动改造程序,坚决堵住房屋隐患漏洞,确保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请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及时反馈至保护管理办公室。

  2.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业主自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经营性自建房业主(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按本指南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应包含房屋基本情况、使用状况、改扩建状况等,并如实填写《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基本信息表》(附件2),由业主及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是排查初判。由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逐楼逐户排查并填写《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3)。必要时排查工作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保证排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初判结果经排查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业主共同签字确认。各社区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附件4),并经社区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附件2、3、4按要求于5月31日前报送至保护管理办公室,如排查过程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20__年6月30日)

  对其他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一般性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迅速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按照最严格的要求,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该停止使用的停止使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在全面完成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自建房规划建设标准。

  四、责任分工

  自建房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多方利益主体,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实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周密部署,细化职责分工,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科研服务和保护推广中心负责用作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等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用作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中心(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四)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建房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

  (五)财政审计中心负责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六)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七)城市管理与社区建设中心负责按职责做好农村审批管理工作;

  (八)科研服务和保护推广中心负责行业许可管理的文化和旅游场所自建房安全管理;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自建房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市场管理所负责经营性自建房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负责违法经营的查处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违法自建房的查处工作;

  (十二)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信访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保障。管委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保护管理办公室,各科室、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成立由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委员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程序步骤、工作进度。同时,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明确一名工作联络人(单位、姓名、电话)于5月21日前报至保护管理办公室。

  (二)精准排查和评估。通过产权人、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查,保护区核查、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逐户逐栋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的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建立数据库和隐患库,确保重点房屋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对经营性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排查和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

  (三)实施分类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一户一策、一栋一策,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抓紧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要停止使用、搬离人员,确保危房不住人,并逐步通过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周调度+月通报+明查暗访”督导机制,强化保护区纪工委对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弄虚作假、敷衍整治以及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采取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相关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移交纪工委问责处理。将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列入保护区对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年度考核指标。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在消除存量城乡房屋安全隐患的基础上,严控增量,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规范自建房管理。今后城区一律禁止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三层以上新建房屋要采用专业设计和施工队伍,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

  (二)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发挥村、社区、物业企业作用,建立网格化体系,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夯实保护区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强化设计、施工队伍监管。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占地建设、违章建筑,严禁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加强宅基地建设用地管理,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近日“宁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绍兴市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会议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坚决防止类似坍塌事故的再发生,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上虞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排查区域以城区为主,也包括乡镇、街道的所有危旧房屋等。

  二、排查对象

  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建档工作为基础,确定“六个”方面作为必查对象:

  (一)老楼危楼必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建筑。

  (二)受灾的房屋必查。曾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尤其是区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筑必查。人员聚集的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文体场所、农村礼堂等公共建筑。

  (五)群众有投诉反映的必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违规装修等建筑。

  (六)在建建筑工程必查。在建的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城乡公共建筑等。

  三、排查内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记,记载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一)房屋结构有无倾斜、变形、开裂等现象,地基基础、梁、柱、承重墙体、楼盖、屋盖、构造连接支撑、围护结构、电路设备、给排水管道等安全隐患情况。

  (二)是否有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整体危险的房屋,如属整体危险房屋,人员是否已经撤离。

  (四)是否属于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如属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情况,现管理责任制落实单位等情况。

  (六)在建建筑工程排查内容。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经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填写《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街道(乡镇)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的职责

  各乡镇、街道是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具体实施、政策制定;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危旧房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

  (二)区建设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具体负责区直管公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排查。

  (三)区建管局的职责

  负责区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排查工作,协助解决全区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区行政执法局的职责

  负责对已确定为违章建筑的危旧房的执法及监督工作。

  (五)区相关部门的职责

  教体、文广、卫生、交通运输、水利、服务业发展、经信、旅游、市场监管、供销、商贸国资、水务集团、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单位牵头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公共建筑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及时与相关乡镇、街道衔接具体公共建筑的排查对象;城改局负责本部门直管征迁改造安置房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宣传、监察、民政、财政、规划、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次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当地街道(乡镇)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实负担起自查自报的主体责任。

  五、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也对本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袁建副区长为组长,罗鹏达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建管局、国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城改局、供销合作总社、商贸国资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设局、建管局、规划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落实经费和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目标,抓紧排查。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全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政策、措施,按照“轻重缓急、数据可靠”的原则,迅速行动,抓紧排查,尽早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尤其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要迅速、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发生新的倒房事故。全区各部门、单位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部署,并迅速转换到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操作实施环节;今年5月3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排查任务,基本建立好档案资料,同时将《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各乡镇、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区直相关部门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3)分别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并加大对督查情况的通报力度。凡是工作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和解释说明,并视情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大排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篇28

  一、成立放假期间安全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及要求

  1、组长对20xx年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对组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其他成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密切配合,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工作。

  4、在此期间组长、副组长非工作需要一律不的外出,全力以赴做20xx年节日放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停产停工期间工作安排

  1、在此期间严禁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并加强库房值守与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管理工作。

  2、矿井放假期间,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瓦斯检测等工作,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放假期间,留矿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脱岗、外出。

  四、井下安全保障措施

  1、放假期间,矿井主通风机不得停止运转,只允许抽水和检查瓦斯。

  2、掘进碛头必须切断所有通向巷道内的电源。

  3、留矿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情况,熟悉本矿应急救援预案,了解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保证24小时在矿值班。

  4、井下上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并做好记录。

  5、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监控室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7、放假前,必须切断矿井内除排水外的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8、电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外线电源停电必须立即启用备用供电回路,确保主通风机正常运转。主通风机运转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矿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下井人员必须观察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冒顶、片帮的要立即汇报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冒险通过。

  10、加强矿区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自身安全工作。

  五、地面安全保卫保障措施

  1、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守卫及值班人员管理和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全矿管理人员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加强请示汇报。

  3、加强职工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4、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在20xx年节日放假之前对全矿职工开展一次遵纪守法教育活动作。

  5、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地面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