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乡村治理方案

2025-01-13

村级乡村治理方案 篇1

  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网办通字〔20xx〕15号),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加强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资源整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设计,系统集成数字乡村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支持政策和经验做法,统筹推进乡村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农业农村、农村科技创新、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惠民服务等建设和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重点突破。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整体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激活农村各种要素,加快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和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数字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完成数字乡村基础框架平台搭建,打造永联村智慧农村和常阴沙数字农业两个先行样板。

  到20__年,基本实现乡村网络提速优化、5G创新应用,城乡数字化一体推进。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

  二、主要任务

  开展数字乡村“142”工程建设,即编制“一个规划”——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完善“四大体系”——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两项机制”——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

  1.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编制。数字乡村,规划先行。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产业规划、组织规划、乡村治理体系规划同步进行,综合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渗透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给农村注入“方案定制化、产业规模化、旅居生态化、管理数字化”的规划结构。编制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规划,围绕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决策应用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创建一批全国领先的智能农业农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

  2.通信网提升工程。提升有线宽带,实现千兆到村、百兆到桌面;推进4G网络多层次、立体化升级,着重在非核心区域进行优化布点,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和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到20__年光网乡村全面建成,具备光纤到户接入能力。(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3.5G网络发展工程。开展5G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布局5G网络建设,着力打造5G特色小镇,探索5G+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4.物联网平台建设。在规划建设的城市物联网平台上,对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物联感知设备进行统一接入和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兼容的物联网技术接入标准,提高对物联网设备、物联网络的管理能力。以物联网平台为基础,逐步打造协同联动、丰富泛在的物联网应用场景,在农业生产、水网监测、交通运输、大联动治理、居家养老等领域推进物联网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和物联网平台的统一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5.数字水利建设。依托统一时空地理信息(GIS)平台分层、分类叠加水环境信息,构建水务监测管理应用“一张图”,实现基于一张图的水利信息资源全面共享与总体态势的可定位、可视呈现。强化河道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化建设,联合水利水政、工管等条线,推进线上联合执法闭环。(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6.数字配送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新兴业态市场管理机制建设,维护市场体系稳定有序,强化智能化终端配送布局,支持发展共享快递模式,鼓励发展建成智能储物点、末端配送服务站等100个。(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7.数字交通建设。深化数字交通建设,打造覆盖城乡的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运行管理、交通出行服务和交通优化改造“智慧大交通”应用,支撑交通路网规划、交通秩序管理、常态下的交通出行和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管控,为交通服务提升和交通设施改善提供决策支持,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数字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

  8.发展数字种植业。在大田种植领域,推广精量施肥、灌溉及病虫测报等系统,开展大田气候环境自动监测。在园艺生产领域,推广肥水一体化自动喷滴灌、生产环境监控和病虫害预警系统,提升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覆盖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9.发展数字养殖业。在畜禽养殖领域推广环境调控、定量饲喂、疫情监测、防疫标识等精准化控制系统。在水产养殖领域推广水体溶解氧智能控制、鱼类病害监测预警、养殖尾水监测和饵料自动精准投喂系统。(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0.品牌特色农产品与电商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地产品牌特色产品,积极打造本市品牌特色农产品发展模式,开设张家港农产品网上展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快快合作、快邮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1.数字文旅建设。建设数字在线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构建覆盖乡村的数字图书馆,提供丰富多样的在线文化服务内容,运用大数据技术向群众精准推荐服务内容,支撑乡村旅游发展。(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

  12.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平台建设。网格管理延伸到农村治理,整合网格化、数字化城管、市民热线三个信息平台,构建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运转高效的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指挥平台,形成对疫情监测、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社会服务的'“大受理、大联动”格局。(牵头部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13.数字党建建设。打造形式丰富、实时感知、互动高效的数字党建应用,在线开展党建宣传、党员服务、学习培训、党员互动、党务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建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14.繁荣乡村网络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建设,推动文明实践向农村基层一线延伸,基于移动终端引领群众支持文明创建、参与文明创建、监督文明创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15.“互联网+政务服务”进村入户。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进农村,努力实现各条线部门业务打通并下沉到村,让农村居民在线上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查询或办理,在线下可以通过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理”,实现为民服务效能最大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

  (五)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

  16.完善涉农信息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作用,12345市民热线与12316惠农热线对接,完善农业农村公众号、农技耘APP、联动张家港APP、今日张家港APP等涉农工作平台功能,提供惠农政策、农业生产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提高农田托管、物质装备、市场营销、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协作的服务格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7.数字医疗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建设,新建互联网医院,完善“医疗健康云”应用,建立完善农村分级诊疗、家庭医生、远程医疗等互联网“云应用”,打造移动健康便民应用,让移动终端成为农村居民健康随身助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8.数字教育建设。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互联网接入带宽按需提升至1000Mbps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在线教育应用,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提供“随时在线”的互联网教育服务,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环境,对接获取长三角区域教研、教育资源。(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9.虚拟养老院建设。“虚拟养老院”服务到村,构筑完善的数字养老应用服务。结合养老服务各类场景,扩展“虚拟养老院”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不断提升“互联网+养老服务”水平,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家庭养老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20.数字广电服务。依托数字电视双向网、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有线智慧社区”电视端,构建一个集理论宣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全媒体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实现宣传发布、智慧家庭、社会管理、民生管理、数字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六大功能。(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六)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

  21.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建设。以现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为基础,进一步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库。打造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源池,强化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提升数据治理和大数据分析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22.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涵盖农田地块、土壤现状、农业布局、环境监测、乡村建设、集体资产等多源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丰富、便捷的地理信息(GIS)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乡村信息服务集群建设。制定乡村信息服务共享规范,利用现有村委、农业、农经、交通运输、通信、邮政、电商等站点资源,统筹建设乡村信息服务集群。(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七)建立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24.智慧农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在村级落地,全面开展智慧农村建设。编制智慧农村建设规范及实施指南,开展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分类推进智慧农村建设,以项目化方式开展智慧农村示范村、智慧农村达标村建设,建立完善以农村新基建、社会治理、村民服务、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改造技术规范,强化智慧农村建设过程控制与监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

  25.培育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依托苏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星创天地等载体,建设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数字农业,完善科技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乡村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推动现有应用程序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6.发展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将农村干部、农技人员、职业农民、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企业等纳入数字乡村培训体系,整合永联、善港等农村培训基地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资源,联合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全市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xx年10月—12月)

  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准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发挥领导小组例会、部门联席会议等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数字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阶段:完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xx年1月—12月)

  强化数字乡村顶层设计,编制《张家港市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搭建数字乡村信息平台,构建完备的乡村信息资源系统,实现乡村信息化管理和决策服务。“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打造永联村和常阴沙两个先行样板。

  第三阶段:完成省级数字乡村试点(20__年1月—12月)

  进一步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普及乡村4G,创新应用5G,推进智慧农业升级赋能,加快农村数字化转型。建立完善数字乡村服务体系,建成一批数字乡村示范项目,不断推动为农服务更加便捷,乡村网络文化更加繁荣,乡村数字治理更趋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成立张家港市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坚持效益优先。强化顶层设计,与数字城市建设一体谋划、协同推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逐步形成“政府自建自营、政企共建运营和企业自建自营”等模式,吸引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三)培育数字业态,建设人才队伍。依托乡村产业资源,推动农村管理信息化、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向农村延伸、与产业融合。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素养培训,培养一批善学信息技术、善用信息手段的信息示范队伍。制定适应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建设的人才培养战略,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方面的保障措施。

村级乡村治理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五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加固,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但是国际疫情仍在高位运行,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且正值“五一”节假日期间,铁路、公路迎来运输高峰,人员流动较大,这些因素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系统各单位应在局班子领导下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将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我县交运系统“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人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

  成员: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五一”期间值班安排人员。

  三、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汽车站延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防控物资储备。做好绩溪北站、火车站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督导检查。

  (二)实行局领导负责或联系卫生检疫站点工作机制。为应对疫情突发状况,需要恢复交通卫生检疫站点情形下,实行局领导负责或联系卫生检疫站点工作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副局长:联系板桥头乡长岭、板桥头乡下溪两个卫生检疫站点。

  副局长:负责绩溪收费站卫生检疫站点。

  党组成员:联系金沙镇38号桥、家朋乡万莲水、荆州乡小九华三个卫生检疫站点。

  :联系临溪镇江村环卫生检疫站点。

  :联系长安镇浩寨卫生检疫站点。

  主任:负责金沙收费站卫生检疫站点,联系绩溪北站卫生检疫站点。

  主任:联系火车站卫生检疫站点。

  负责或联系副科级领导干部职责:督查各站点落实好硬软件保障;检查或帮助指导站点工作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对接协调站点日常管理单位关系,其他相关工作等。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五一”期间值班的重要内容之一,统筹考虑,一并安排。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相关事项,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五、严肃工作纪律,维护社会稳定

  系统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对于不守政治纪律、工作规矩、工作纪律,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程序上报疫情信息等行为,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疾病传播流行后果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辨识不实宣传和抵制虚假宣传的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传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村级乡村治理方案 篇3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水利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以村庄规划布局为依据,结合农村实际需要,以相关规划为依托,以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县域内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水利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为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到20xx年,乡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

  二、强化农村防汛抗旱

  (一)强化防洪工程建设。以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为重点,强化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存量隐患,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依据相关规划和方案,以流域为单元,实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和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二)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因地制宜推进一批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快水源工程供水管网渠系向乡村延伸、向灌区覆盖。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着力解决好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形成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提升排涝降渍和灌溉能力,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因地制宜实施当家塘、储水窖等农村小型水源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组织实施人工增雨。

  (三)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应对。完善大江大河支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站网,加强小型水库、骨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监测设施建设,打造水旱灾害防御智能应用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防御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统筹运用河道及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各类骨干水利工程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各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做好天气、雨水情、土壤墒情等的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对。加强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三、强化农村供水保障

  (一)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优先利用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等骨干水源作为农村供水水源,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提高自来水普及率。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二)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综合考虑水源水质、供水工程规模、管网分布和运行方式,加快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完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和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制度,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工作,提升水质保障水平。指导地方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三)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落实农村供水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一管理,提升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和信息化监管。小型供水工程要明确管护主体,加强管护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创新水费收缴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现动态清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行动任务落地实施。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疾控、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政策对接,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保障资金投入。多渠道落实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通过金融信贷、水利基础设施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资金(REITs)试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脱贫地区可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对农村供水、小型水库、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维修养护给予补助支持。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三)分类推进实施。要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加快进度,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对于有一定前期基础的项目,要加快审查审批,尽快开工建设;对于远期规划项目,要提早开展前期研究论证。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