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方案 篇1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巴南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积极探索有效帮扶形式,以“点穴”之功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效。
问题导向,点准穴位
巴南区结合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针对部分城乡低保对象(含建卡贫困户)虽然经济收入达标,但生活质量不高、幸福感不强的问题,出台专项政策,聚焦城乡低保对象中全家均残疾或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群体,明确帮扶认定条件。
在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中,发现部分城乡低保对象(含建卡贫困户)及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均为肢体、视力、精神、智力等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生活条件差等问题。针对此类特殊困难群体,印发了《在脱贫攻坚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专项政策予以帮扶。将帮扶认定条件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均为肢体、视力一级及二级残疾或精神、智力一至三级残疾或因病瘫痪卧床,建立起长效机制,从细微处关心衣食冷暖,改善生活质量,呵护生活尊严,提升幸福感。
盘清底数,精准识别
结合全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巴南区民政局主动对接区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共享扶贫数据、残疾人信息数据等。依照认定条件,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筛查比对残疾人、扶贫等信息,初步锁定摸排对象。
随后,启动实地走访调查。从区级层面制定调查提纲,统一评估标准,指导镇街、村(居)挨家挨户走访,逐一了解摸排对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和家庭成员残疾、患病等情况,具体掌握家庭经济账、生活医疗项和心理障碍点,并做好调查记录,留存照片资料。
巴南区还对初步摸排和实地走访情况进行综合研判,联合各镇街残联、卫生院,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13户21人,做到精准识别。
因人制宜,对症施策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巴南区民政局实行结对帮扶,点对点照料。对9户家庭中不愿托养且有能力分散居住的17人,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制定差异化帮扶方案。同时,建立扶贫帮扶干部、志愿者与其结对帮扶服务机制,定人定岗,以周、月为节点,定期探访,上门提供送菜、送医、打扫卫生等日常照料,陪拉家常,给予人文关怀。
对4户家庭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4人,巴南区民政局深入了解其集中供养意愿,征询其直系亲属意见,在无患传染病、精神病的前提下,由所属镇街协调进入敬老院或合法养老机构托养,并签订入住协议,落实好各项责任和措施,托养费由其家庭或属地镇街承担。
南泉街道万河村已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建卡贫困户韩某、彭某母子,尽管两人每月可获得低保金1064元(含重点救助金和残疾补助金140元),但因分别存在精神、智力上的残疾,且因自身原因未做残疾等级鉴定,生活质量亟待改善。
巴南区民政局按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经医生上门鉴定,韩某为精神二级残疾,彭某为智力三级残疾,综合实际情况和本人及亲属意愿,目前韩某已被送往界石精神病院医治,仍居住在家中的彭某则由街道安排专人定期提供照料服务。
巴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巴南区将持续推动,撬动资源,精准滴灌,及时妥善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逐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的通知》以及县政府下发的《县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方案》文件,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对象
1、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社会救助对已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家庭和个人,持续做好跟踪。
对因疫情影响或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境的,给予临时救助。
2、积极关注“低收入贫困对象”的帮扶救助。
要对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且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灾因病因学造成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救助或临时救助。尤其是要关注受疫情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对象、近期申请未通过对象、近期退保对象中新出现的困难对象,做好筛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对支出型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
3、重点探索“特殊困难对象”的精准救助。
对以下四类重点困难对象,要分类分层实行精准排查,针对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织密兜底保障网。
(1)“老”对象:
80岁独居老人,属于无稳定收入的孤寡对象,纳入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80岁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会化服务补贴,加强居家服务。
80岁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灾的予以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
80岁以上留守老人,属于建档立卡和困境的,纳入低保,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2)“弱”对象: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政策救助。
困境儿童。纳入低保或视家庭情况,予以临时救助,并确保此类儿童不因病因灾因困而失学。
农村留守儿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通过教育部门享受寄宿生营养餐和生活补贴,其他困难留守儿童予以临时救助。
农村留守妇女:计生二女结扎户,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纳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贫困的纳入低保并予以临时救助。
(3)“病”对象:
加大对因病而困群众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并对其医疗费自费超额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和县爱心扶贫基金两个途径进行救助。
(5)“残”对象:
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残疾),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有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因病因灾有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二、明确救助帮扶方向
1.生活救助。一是创新低保、特困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二是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对扣除医疗、残疾护理、教育等刚性支出(多重致贫可叠加扣除)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对象,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人员)。
2.急难救助。一是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着重将低收入对象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对发生重大困难的,第一时间给予救助。
3.医疗救助。一是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医疗帮扶基金,对因病困难对象给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帮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困难对象如有涉及,做好与扶贫办、社会保障所、学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
三、明确工作任务
1、建立动态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络。
(1)摸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对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筛选基础上,逐户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对象数,并对帮扶服务需求作出评估,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
(2)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把特殊困难群体从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致贫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儿童、孤寡困难老人、失能困难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类别进行细化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
2、探索特殊困难对象分类分层帮扶服务工作机制.
在对“老、弱、病、残”困难对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帮扶施策。四类困难对象,总体要纳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实施“临时救助”。对困境儿童还要关注就学问题,确保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失学和辍学的困境儿童要与教育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残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点关注有无办理“残疾证”,对事实患者且无“残疾证”的对象,要单列整理,上报残联统一核对处理,对“残疾证”未年检换新证的对象,要敦促其及时换新证;对孤寡与留守的困难老人,还要关注住房条件,对住房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与村委反馈,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确保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3、积极稳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工作。
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低保政策,执行好社会救助的工作纪律,既不“漏保”,也不“错保”,坚决杜绝“人情保”。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高效提供救助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成立由主任挂帅的“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人员力量;各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2、宣传培训阶段(20__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安排工作培训,培训对象为村(社区)业务人员。
3、摸底排查阶段(20__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本辖区的特殊困难群众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等致困原因进行分类。并于5月25日前将摸底排查数据报送至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
4、实施推进阶段(20__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识别,录入相关摸排数据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难群体基础信息”,实施精准救助,同时组织引导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结对帮扶。并做好动态管理。
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方案 篇3
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牵手企业,共克时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帮助企业克难攻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促使我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要求,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这一工作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载体,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着力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增强发展信心,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促使我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结合开展“牵手企业,共克时艰——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切实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国家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帮助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帮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增强企业应对危机、持续发展的信心。
(一)强化服务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1、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全局干部下百家企业开展“四送五问”(即“送政策、送信息、送办法、送温暖”和“问生产、问发展、问市场、问困难、问要求”)活动,面对面地宣讲解读科技政策,指导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有效地实施好、管理好科技项目,帮助企业增强依靠科技进步应对危机的信心。
2、搭建企业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大学、中科院等科研院校的科技资源,县镇联动,围绕主导产业,点面结合,深入开展科技对接活动,收集发布一批能适合产业化的科研成果,通过对接活动引进关键人才、关键技术、关键设备,解决企业和行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完善服务企业机制。通过走访企业,在全县范围内筛选一批需要重点帮扶的科技型企业,作为局领导和各科室的帮扶对象,建立自主创新项目跟踪服务目标责任制和项目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上门开展“一对一”服务,了解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协助企业组织开展科技自主创新,解决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难题,提升服务效能。
(二)完善科技政策环境,提高服务能力
1、组织科技政策宣传活动。在日报(版)组织专版,开展《科技进步法》、《专利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科技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在科技信息网上开设科技政策专栏,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建立自主创新的投入机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2、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科技扶持政策。以科技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制定培训计划,举办国家扶持自主创新政策的培训班,整理编印《县科技管理工作文件选编》,汇总有关科技扶持政策文件和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流程,发放到企业,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解决企业研发经费不足的难题。
(三)规范科技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1、切实提高科技项目审批效率。积极推行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县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继续推行业务科室初审、科室联审、专家评审、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三审一决策”的基本决策程序和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严格执行异地专家评审、项目公示制等政策,保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政务,提高科技行政管理的透明度。
2、认真开展“服务效能大排查”活动。围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以“服务效能大排查”为切入点,认真查找单位集体和个人在服务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等方式查找问题,通过谈心谈话、个人目标承诺、建立健全制度等途径,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服务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健全和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重点健全和落实好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编制好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等事项的申报流程表,明确办理流程,在办公场所和科技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机构和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活动的落实,全局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密切配合、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2、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是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的需要。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营造活动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科技帮扶促调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转型升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