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2024-11-22

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篇1

  公司的事业基础依赖于每位员工的努力,每位员工根据自己的能力、贡献的市场价值公平地获得相应的报酬,公司实行岗位薪资制,是依据公司的发展目标、经济效益及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工作量、工作复杂程度,支付给员工的货币报酬。

  一、薪资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管理工资+项目提成+公司福利。

  二、基本工资及标准

  1、定义:员工薪资中的基本部分,是根据员工的学识、经验、职位的重要程度、社会工资水准及人才的社会价值等因素确定的。

  2、基本工资标准:800元/月

  三、岗位工资及标准

  1、定义:员工在不同的岗位完成目标后而得到的薪资。是根据员工工作业绩、个人能力与素质而确定的。

  四、管理工资

  定义:为公司部门管理人员设管理工资。

  如达不到公司部门管理要求的,管理工资取消。

  五、提成工资:(或分红):

  一、定义:

  项目提成:针对公司项目,视员工参与项目的完成情况、员工在项目实施中的角色而定的项目提成。

  二、分配原则与比例:

  1、效益提成评估原则:

  1.多劳多得(分情况)

  2.按业务技能熟练评估

  3.分阶段支付(内部项目)

  2、效益提成比例:

  ①业务人员从其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合同额的百分比提取项目奖金。(详见公司提成制度表)

  ②设计人员从其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合同额的百分比提取项目奖金。(详见公司提成制度表)

  ③工程人员从其承揽的工程项目的合同额的百分比提取项目奖金。(详见公司提成制度表)

  六、工龄工资

  一、定义:按照职工工龄决定的工资,激励员工多努力工作,多做贡献。

  二、工资标准:

  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2天或病假超过15天,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在当月工资内予以扣除。

  七、公司福利

  其他:包括全勤奖、节假日过节费、通讯补助、餐补、年终奖、其他奖金等。全勤奖:如未发生迟到、早退、请假发全勤奖50元/月通讯补助:部门经理级别通讯费每月100元/月餐补:员工用餐补助工作日每餐10元/天

  节假日过节费:每个节日发放100元/人(或以礼品的形式发放)

  年终奖: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每年发放一次,对公司所有员工予以鼓励。年终奖的支付标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利润确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于已离职或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取消领取资格。

  八、加班工资

  1.平时公司要求加班的,属公司项目的,给予计算加班工资,足日按日工资计算,足时按小时工资计算。

  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上班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上班天数x8小时)

  2.节假日加班:根据公司情况调整为按平时日工资的2倍计算。

  3.周末日加班:按平时日工资的1.5倍计算。

  九、薪资确立与审批

  1.员工的薪资由总经理确定和批准。

  2.员工岗位工资及其它附加工资每年年底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次薪资变动应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将变动情况以书面形式存入员工档案。

  3.员工薪资确认及审批中以下人员不在调薪范围:

  ①年终业绩考核不合格者。

  ②调薪当月办理调离手续者。

  ③因病、生育、学习等原因不在岗全年累计5个月(含5个月)以上者。

  ④工作时间未满3个月者。

  ⑤受到惩戒处分者。

  ⑥全年事假累计15日以上、旷工连续2日以上、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的员工。

  4.新进公司员工的`试用期薪资由行政部先考核上班,经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执行公司正式薪资标准,且试用期间按正式工资待遇补齐。

  5.薪资的支付规定:

  ①薪资的计算时间为每月的月初至当月的月末,并于次月的15日发放;薪资支付日当天若逢节假日,则休假日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发放。

  ②新员工进入公司当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薪资,每天的薪资以月薪除以上班天数确定。工作不满7天者不支付当月薪资,下月也不补发。

  ③员工由于离职或发生内部调动、停职、复职及死亡等,严格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薪资。

  ④公司与员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等事项,应依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有关规定等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其支付的经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应以基本工资额度计数。

  ⑤下列各项每月直接从员工个人薪资中扣除:

  个人薪资所得税;各类罚款;个人应支付的养老保险金;个人应支付的失业保险金;个人应支付的医疗保险金;每月应偿还公司的借款、或其他扣款、罚款。

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篇2

  一、考核对象

  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岗执业,20xx年度已完成再注册工作,符合两年一次考核条件的乡村医生。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按我省医师定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区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水黎明

  副主任:朱宇

  成员:王福斌、陈迎宁、陈益民、徐敏、徐巧凤、杨芸芸

  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镇、街道的乡村医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单位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5人以上组成,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时间安排

  在乡村医生完成线上培训考试后至12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20__年1月20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合格信息录入“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并在执业证书上打印培训和考核信息。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6个月之内可申请再次考核。再次考核时间不得超过20__年6月。

  四、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周期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含:业务技术水平、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履职情况等)、职业道德评定(含: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廉洁行医等)和被测评人本人述职(含:工作、纪律等方面自我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上述分值占比分别为:40%、40%、20%。其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情况作为业务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未规范设置预检分诊、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并受到卫生监督执法处罚等情况的,应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10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将各镇、街道乡村医生名单下发到各镇、街道乡村医生考核联络员。

  2、10月30日前,由镇、街道考核小组将《乡村医生考核表》下发至各乡村医生,完成自我评定

  镇、街道考核小组于12月1日前以附件2格式完成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区卫生健康局复核。

  3、区卫生健康局于12月10日前完成复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2月15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负责将复核结果送达至乡村医生,并嘱其对送达的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5、12月20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向区卫生健康局报送考核结果(附件1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区卫生健康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3、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中有一个年度及以上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享有再次申请考核的权益)。

  4、20xx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聘用,注册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七、其他事项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

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篇3

  为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做好我校绩效工资的考核、检查、分配工作,根据兰教发【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教育和财政部门下拨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的教职工(特岗教师)

  三、教职工基本情况:

  啦井中学在编教职工49人,退休6人。

  在编教职工中高职7人,中职16人,初职25人(含特岗教师3人),三级技工1人。

  四、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坚持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原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啦井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杨庆文

  组员:和剑坪张照忠和文勇杨金林和丽娟(教师代表)奚彦松(教师代表)和静江(教师代表)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0名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县实施绩效工资总人数×我校教职工总数+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70%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7880.00元

  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0%=1788.00元,作为我校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70%--1251.6元,作为班主任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30%--536.4元,作为班主任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80%=12873.6元,作为我校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

  3、(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20%=3218.40元,作为我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84号)、《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政办[20xx]109号)以及宁栖教字(20xx)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建立适合教育事业特点和我校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档次,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红色部分为区教育局最新下发文件精神)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拟修订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优绩优酬)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项目

  依据宁栖教字【20xx】122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按两块考核发放:月考核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名优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教龄津贴等。

  拟修订为:按宁栖教字(20xx)209号文精神,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块方法。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目标考核奖,超工作量(加班)津贴补贴等。

  (一)月考核

  1.月考核津贴标准:人均800元。(拟修订为:1000元,其中800元考核工作量和工作业绩,200元考核出勤)

  分为四项:①考勤奖200元;②师德奖200元;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250元;④安全卫生奖150元。以上4项根据《金陵小学月考核细则》经考核后每月发放。(拟修订为:①考勤奖200元;②师德奖200元;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300元;④安全卫生奖300元。)

  2.月考核津贴发放形式:当月考核,次月发放,每学年考核发放十个月。

  3.具体考核见《金陵小学月考核评价细则》。

  (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

  1.按《金陵小学教师500分考核评价细则》(后附)进行。

  2.考核办法:学年末综合两学期500分考核均分作为个人500分考核实得分数。(拟修订为:每一学年末进行一次500分考核)

  (三)学校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主要有:班主任考核、校内职务岗位津贴、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1.班主任考核

  每月人均300元。学校结合考核情况(参见金陵小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每月发放。发放十个月。两个月的班主任费用奖励副班主任。(拟修订为:每月人均500元,同时德育部门进一步明确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2.校内职务岗位津贴:

  ⑴津贴系数设定:(以班主任津贴为单位1,即300元/月)(拟修订为:500元/月)

  校级领导:正职1.5,即450元/月;副职1.4,即420元/月

  中层:正职1.3,即390元/月;副职1.2,即360元/月。(拟修订系数降为:校级:正职1.4,副职1.2,中层:正职1.0,副职0.8)

  年级组长:50元,教研组长:50元。(拟修订为:年级组长:80元/月,学校学科教研组长:80元/月,年级学科教研组长50元/月,部门干事200元/月)

  ⑵以上管理津贴每学年按十个月考核发放。

  ⑶说明:

  ①正、副校长、书记由教育局统一考核,不参加学校考核。津贴由学校发放。

  ②一人身兼两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拿一份津贴,班主任除外。

  ③行政组成员兼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贴全拿,行政津贴拿一半。

  ④行政组加班原则上不再拿加班费。(拟修订为:校级领导加班不拿加班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教龄津贴: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特设立教师教育工作奉献奖,根据从教年限,按1年7-9元计算,40年封顶。一次性发放。学校视分配总额的变化,每年适当微调。见习期不享受。

  ◆以上各项津贴因病、因事请假达到1个月,当月各项津贴不享受。

  4.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

  ⑴代课按10元/节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代班主任,按10元钱一天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

  ⑵节假日、下班时间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加班的,一天加班费50元,半天25元。

  (3)体育老师组织课外训练按课时计入工作量(20元/节),带队比赛按加班一天100。

  5.一线骨干教师津贴:(以下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拟修订为:只针对区优青、区教坛新秀的,其他区及以上级骨干均由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奖励)

  对于常年在教学一线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经考核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学校每学期给予一定奖励(按年发放)。

  一线骨干教师津贴分为四类:A、特级教师;B、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C、区学科带头人(注:A、B、C类教师津贴由区教育局发放);D、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300元一年)。

  考核标准:严格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三要八不准”要求。

  一线骨干教师达到考核要求方可发放全额津贴,有一项未达标下浮100元,两项未达标不享受津贴。教师如拥有多个骨干称号,按最高称号标准发放津贴,不重复计算。

  6.全勤奖:

  ⑴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任何病、事假,奖励200元。

  ⑵每个月教师有两张2个小时的事务卡,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张连用。在使用时,要把事务卡交给年级组长签字留存。课务自行安排。事务卡一张未用,按10元一张发放,未用完,按一张5元发放。(以上两项未执行,建议删去)

  ⑶婚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每月考核奖全额发放,但全勤奖不享受。对于法定假未休或未休满即上班,学校给予奖励(全勤奖)。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学年末按照《金陵小学考绩方案》,经个人申报,学校考核小组核实发放。

  8.完成任务奖:

  说明:

  ⑴以上条款按人均200元标准(见习期教师享受一半),结合教师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积分累加,按1分2元计算奖金。

  ⑵每项任务全部、认真完成计10分,未全部完成酌情扣分,未完成不得分。一学期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五天以下(含)不扣除任务奖奖;五天以上,10天以下(含),扣除完成任务奖的十分之一;10天以上,一月以下,扣除五分之一;一月以上,达到两月,发放一半。两月以上不享受此奖,公假、法定假除外。

  9.创建目标奖:

  学校在各类创建、评比中,经全体教师的努力,完成既定目标,获得集体性荣誉称号,按照获奖级别,给予教师一定奖励。(拟修订为:在学校奖教基金中考核体现,下文略去)

  一学期病事假达到两月以上(含),享受一半奖励,达到3月以上(含),不享受。(放入考勤全勤,也包括全年病假累计超过的)

  当年调进的.栖霞区以外的教师以及见习期的教师享受一半奖励。

  10.其它补贴:(已成为正常工作量或落实,建议删去以下两小点考核)

  ⑴跨年级教两班数学、三班(含)以上中高年级英语、高年级教两班数学,每学期给予100元奖励。

  ⑵自20xx年起,每位体育教师每年12月报销服装费850元,从学校办公经费中支出。

  五、考核办法与相关说明

  1.月考核奖、班主任津贴每月由校长室、教导处、工会及年级组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校长室,由分管领导做出月津贴发放表,会计室按时发放。

  2.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校党政工联席会。遇有此文件中未涉及的内容,由校长室研究,给予相应的奖惩。

  3.本实施方案的实施标准是动态的,视教师工资总量的变动而适当调整。

  4.本方案自20xx年起实行。(待通过后修订时间)

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篇5

  为提升宾馆的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餐饮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企业的整体绩效水平,结合宾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资结构

  餐饮部员工工资=基础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绩效工资

  二、基础工资

  餐饮部员工基础工资为每月xx元。

  三、法定节假日工资

  法定节假日工资=当月法定节假日天数x元/天,不足部分以绩效工资补充。

  四、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实行月度考核,员工绩效工资与当月餐饮收入以及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紧密挂钩。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x绩效工资系数x绩效考核得分

  2、绩效工资基数

  餐饮部领班月度绩效工资基数为xx元/月,实习生月度绩效工资基数xx元/月,其他服务员月度绩效工资基数为xx元/月。

  3、绩效工资系数

  宾馆根据当月餐饮收入总额(扣除宴请、张金海、柳嵩消费金额),将餐饮部员工绩效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如下:

  4、绩效考核得分

  宾馆根据对餐饮部工作的考核与评比,每月末给出当月得分,总分为x分,可酌情给与奖励。

  五、此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篇6

  一、考核对象

  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岗执业,20xx年度已完成再注册工作,符合两年一次考核条件的乡村医生。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按我省医师定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区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水黎明

  副主任:朱宇

  成员:王福斌、陈迎宁、陈益民、徐敏、徐巧凤、杨芸芸

  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镇、街道的乡村医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单位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5人以上组成,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时间安排

  在乡村医生完成线上培训考试后至12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20__年1月20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合格信息录入“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并在执业证书上打印培训和考核信息。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6个月之内可申请再次考核。再次考核时间不得超过20__年6月。

  四、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周期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含:业务技术水平、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履职情况等)、职业道德评定(含: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廉洁行医等)和被测评人本人述职(含:工作、纪律等方面自我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上述分值占比分别为:40%、40%、20%。其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情况作为业务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未规范设置预检分诊、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并受到卫生监督执法处罚等情况的,应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10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将各镇、街道乡村医生名单下发到各镇、街道乡村医生考核联络员。

  2、10月30日前,由镇、街道考核小组将《乡村医生考核表》下发至各乡村医生,完成自我评定。

  镇、街道考核小组于12月1日前以附件2格式完成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区卫生健康局复核。

  3、区卫生健康局于12月10日前完成复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2月15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负责将复核结果送达至乡村医生,并嘱其对送达的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5、12月20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向区卫生健康局报送考核结果(附件1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区卫生健康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3、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中有一个年度及以上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享有再次申请考核的权益)。

  4、20xx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聘用,注册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七、其他事项

绩效薪酬管理方案 篇7

  为了加快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我院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坚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严肃分配纪律,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统筹兼顾,着眼收入分配全局,与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相适应,妥善处理好相关群体的利益关系。

  二、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照规定,我院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我院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

  (二)根据我院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员结构、岗位设置、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所属本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或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等)确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年末报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核准后予以调整。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含原年终一次性奖金),一般按月发放,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我院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发放。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完善考核制度的同时,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绩效工资分配严禁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三)本院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经院领导班子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集体研究后,在本单位公开,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本院实施绩效工资要在县政府、卫生局统一领导下,按照全面推开、稳慎实施、平稳过渡、逐步完善的总体原则,将津补贴过渡为绩效工资。

  (二)在卫生局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积极支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