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为加快实施中国碳谷·绿金发展战略,推进美丽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20__年底前,xx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前,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并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面积。
20xx年底前,xx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全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重点任务
(一)源头减量。
1、推行绿色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采购、使用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2、倡导低碳生活。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在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超市等安装、使用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减少末端垃圾处理量。
3、推动可循环物品利用。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开展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杜绝浪费。加强外卖管理,推进环保纸袋代替塑料包装袋,减少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的使用。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制定激励政策,引导邮政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料循环利用,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二)分类投放。
1、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市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市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镇(办)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和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提高源头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新建小区可按每300—500户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配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及投放容器设置、监管使用工作。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及投放容器的设置、监管使用。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所在镇(办)负责居民区内的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及投放容器的设置、监管使用。
(三)分类收运。
1、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城管局按照每年改造三分之一的进度,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垃圾中转站的改造,实现改造后的垃圾分类中转站能够对所收垃圾达到分类收集、分类计量、分类中转的功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制度,加强收运人员培训、管理。
2、规范垃圾分类车辆及运输管理。按照桶车对应要求,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便于社会监督分类运输。垃圾清运须委托有经营许可的单位,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由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采用“桶装车载”的收运方式,通过专业运输车辆将分类后的垃圾运至相对应的处理末端进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避免混收混运。推行各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
3、规范废弃织物回收。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500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回收箱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应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定期收集回收箱内的废旧织物。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织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4、提高厨余垃圾收运能力。厨余垃圾应单独投放,避免混入废餐具、废塑料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根据厨余垃圾的产生量和分布情况,以现有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为基础,推动市场化公司进一步提高收运能力,收集区域由城市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小区延伸,不断扩大收集服务范围,确保应收尽收。
5、开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务。镇(办)负责督导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企业)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原则上每个住宅区应当设置1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或者镇(办)集中设置。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大件和装修垃圾分类收运,实施电话预约、登门收集服务,逐步建立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机制。
6、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零星产生的有害垃圾(不含工业垃圾),可采用定时收运或预约收运的方式,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收运企业使用专用车辆收运。对分类出来的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存放,并协调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
(四)分类处理。
1、规划建设分拣中心。20xx年底前xx办建设完成1个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内要布局好大件垃圾拆解点、有害垃圾贮存点、可回收物贮存点、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设施、垃圾减量分类宣教平台、物联网监管系统等,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处理体系。
2、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利用。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收集后(含大件垃圾)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站或分拣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系统推进报废汽车拆解、废钢加工、报废轮胎、废机油(生物油)、报废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固废处置,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
3、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环保部门协调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断提升危险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实现危险废弃物就近利用处置。
4、加强厨余垃圾集中处置。厨余垃圾应由具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收运、处理,城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理企业的监管,确保厨余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
5、提高其他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监管,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环保处置飞灰、渗滤液。由住建部门落实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四、体系建设
(一)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售卖给物资回收部门,将其他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中,引导居民逐步对投放的可回收物深入分类。规范管理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建立分类督导体系。
镇(办)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集中定时投放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专员、检查员的督导体系。物业企业负责在管理的小区内设垃圾分类督导员,社区负责在非物管小区内设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居民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设垃圾分类专员,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督导员进行管理和考核;镇(办)设垃圾分类检查员,负责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专员的督导、考核。党政机关等企事业单位应安排专人担任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分类投放引导、分类台账建立等工作。
(三)建立政策保障体系。
城管、发展改革、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行业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方法、设施配置、收运处置、监管考核等工作的标准规范,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技术导则等配套文件。
(四)建立经费保障体系。
镇(办)承担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投入,区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各镇(办)适当补贴,各级财政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投资补助等政策性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采取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按照“谁产生、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办)要加快建立党委政府高位推进、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城市社区具体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镇(办)、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完善宣传教育机制。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和实施情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学校教学和社会实践内容,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志愿者服务进社区”等活动的作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居民体验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三)建立激励考核机制。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信息平台,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能。设立居民“绿色账户”,完善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区、镇(办)垃圾分类分级考核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文明单位考核。按照各镇(办)、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实施目标过程监管,目标任务督办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事迹。
(四)建立法治保障机制。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引导约束,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出率,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工作模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
二、检查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分类设施:
分类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是否准确,是否定时开放,是否具有遮雨、密闭、洗手等功能;是否设置有误时投放点标识及设施。
(二)宣传指南:
分类投放点是否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图,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是否标注清楚,垃圾分类负责人、督导员是否进行公示,是否设置垃圾分类红黑榜;
(三)督导员情况:
督导员是否着装规范,是否定时定点进行分类督导,是否有督导台账记录;
(四)分类投放检查:
重点检查定时投放点分类收集设施内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是否规范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是否破袋投放,投放点是否存在混投、错投等现象;
(五)分类收运:
垃圾清运人员是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清运,清运是否及时。
四、检查方式
采取每周不定日期、不打招呼、实地查看方式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要安排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督导员,社区要做好监督和指导,协助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好“三定一督”工作。
(二)区垃圾分类办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取消年度垃圾分类评优选先的资格。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3
各乡镇(场):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就在这次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巡察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集中巡察年内开展两次,分别于8月下旬和12月上旬进行。
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乡镇(场)主要领导、县城管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县卫生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主要察看乡镇(场)集镇所在地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工作情况,相关村庄、交通主干道和沿线村庄及河流、干渠、池塘两岸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情况,各乡镇(场)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员配备及制度等建设情况,垃圾终端处理的方式方法及管理情况。(具体内容及分值见附表)
各乡镇(场)看集镇所在地(__镇看一个城乡结合部村庄)、推荐与随机抽查共两个村庄、主干道沿线或河流沿线、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和管理(外包运转情况)。主要采取查资料、访群众、看现场的方式进行,由参巡的'乡镇(场)领导署名打分,当场公布。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巡察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查看,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巡查结果要及时公开,并在全县通报。排位前后三位的乡镇(场),按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xx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xx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秋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执〔〕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含建筑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等)、生活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秩序,全面解决好当前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治理滞后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规范收集、中转和运输环节,实施全程许可控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净化清运市场,促进建筑渣土、装修垃圾平衡消纳,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普遍增强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三、整治内容
1.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1、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行。严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关,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监管,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线路运输、未在指定消纳场地消纳等违法行为。
2、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进出口检查力度,完善专人冲洗进出车辆措施,及时清扫现场出入口的主要道路,禁止带泥上路,确保净车离场;妥善处置建筑工地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未经沉淀处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渠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临时堆置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堆放的零星废弃物以围栏隔离;严肃查处在施工现场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
3、加大工程运输车辆路面执法力度。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市容的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随意偷倒乱倒等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生活垃圾处置提升专项行动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各生活垃圾的分类单位,以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严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对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行为,对负有垃圾处置责任的`单位未签订协议或者未核实最终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的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4.加强餐厨垃圾监管。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随意排放餐厨垃圾和不按规定设置使用环保环卫设施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严肃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加大餐厨垃圾流入生猪养殖场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格监督收运处置单位按标准规范分类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肃查处不按规范标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
5.城区卫生死角清零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加大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陈年垃圾的清运处置力度,消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利用、环保、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装修垃圾分拣利用、规范运输、依法消纳等处置政策宣传,加大装修垃圾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擅自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擅自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6
教学设计理念:
本课所涉及的是环境保护的教育问题,为了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生活垃圾的危害,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及环保意识,使学生体会到社会环保问题严重与紧迫性,教师设计了关于垃圾分类教学。通过这次关于垃圾分类的活动教学,不仅使学生亲身体验到垃圾分类真实的情况,更意识到社会环保问题的严峻性,增强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使学生掌握了如何去了解事物的方法。在活动中更是对学生的合作、分工的一种考验,在活动中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文明礼貌的人文素养则自然而然的得到提高。
教学目的:
1.了解生活垃圾的危害,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及环保意识。
2.通过讨论生活垃圾的危害性,引出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3.通过模拟采访表演,对垃圾分类加深理解,并认识到宣传这一知识的重要性,同时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
4.通过了解废物利用的好处,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
教学重点:
1.了解生活垃圾的危害,学会垃圾分类方法。
2.认识垃圾分类的必要性。
3.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环保意识。
教学难点:
1.会垃圾分类的方法和必要性。
2.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教学过程:
一、情景引入
(一).引入
1、提出问题:孩子们,课前大家对每天废弃物产生数量和种类进行了调查,老师对同学们的调查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整理,请看调查表。(出示课件)
2、从这张调查表中你知道了到哪些信息?
(二)交流讨论
1、这么多垃圾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2、这样的垃圾桶见过吗?什么意思?(分类扔垃圾)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讨废弃物的分类。
3、看见课题,你有什么问题?
(1)为什么要分类丢垃圾?
(2)怎样分类丢垃圾呢?(出示幻灯)
小结:今天的综合实践活动课,我们就从这两方面来研究垃圾的分类。这么多种类的垃圾,怎么分类呢?让我们动手一起来分一分,好吗?
二、活动过程
(一)、分一分
1、听清活动要求:小组合作论讨,大胆猜测,这些垃圾可以怎样分类?把同类的垃圾放在一个筐内,看看那一组分得最快。
2、学生活动交流。(相机贴学生作品)
(1)我们小组是按照材料不同来分的。
(2)我们小组是按照形状不同来分的。
(3)我们小组是按照用途不动来分的。
3、小结:我们班的孩子思维真活跃,分别从垃圾的材料、形状、用途对垃圾进行了分类。(但哪一种方法更合理、更科学呢?我们一起来看小巧手娃娃怎么说
(二)、想一想
1、现在,你认为哪种方法更科学合理呢?说说理由。
2、(1)对于可回收废弃物,国际通用的标识是这样的。(展示图标)。我国还用这两种标识表示不可回收和有毒物品。
(2)你在哪些地方见过这样的标识。(可乐,雪碧的易拉罐上,超市贩卖的塑料袋上……)我们可以通过标识帮助分类。
3、究竟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
(1)废塑料瓶、塑料饮料瓶、牙刷、牙膏皮……
是的,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都属于塑料类物品,可回收的。
(2)不要的衣服,裤子……
对,这属于布料类垃圾,也是可回收的。这些布料类垃圾还有哪些?(桌布、洗脸巾、书包、鞋)
(3)玻璃瓶、碎玻片……
嗯,玻璃瓶、碎玻片、镜子、灯泡、暖瓶等也是可回收的。
(4)易拉罐是可回收的。
没错,如易拉罐般金属类的垃圾还有哪些?(罐头盒,奶粉盒)
(5)废报纸可以送到回收站。
这类垃圾还有哪些?但注意对于厕所纸、纸巾由于水溶性强,是不可回收的。(点出幻灯)
4、哪些垃圾是不可回收的呢?
三、垃圾的处理方法
(一)可回收垃圾的处理
主要处理方法是把可回收垃圾集中起来,送到加工厂再加成新产品。
(二)不可回收垃圾处理
1、填埋法:
填埋垃圾的费用是很高昂的,处理1吨垃圾的费用大约200元。北京为例,日产垃圾12000吨,算一算每天的花费是多打?
(生)计算。
通过计算“可以帮助多少个贫困学生”,让学生了解2400000元的大小。
讨论:花费的钱2400000元,是一天一个北京浪费的钱,而且采用填埋法处理垃圾还会占用很多的.土地,引出人们要寻求更好的处理垃圾方法。
2、焚烧法
焚烧是指把垃圾送到专门机构进行燃烧处理,把污染降到最低。
我国大部分地方都是采用填埋法处理垃圾的。目前,正向焚烧法转化。
(三)有害垃圾的处理
主要是把垃圾送到指定机构无公害化处理后再填埋。
四、拓展
1、同学们,将废弃物合理分类,科学的处置已成为世界的一大生活主题,它对维护环境,提倡低碳生活有着深远的意义,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
(图片解说)在瑞典,垃圾分类深入社区,在社区中心或大的加油站旁边,总排列着一个个绿色的金属罐;
美国,对待垃圾采取多扔多收费;
德国人素以严谨著称。在垃圾分类问题上也一点不例外。居民将不同颜色的玻璃瓶放入相应的三种回收不同颜色的玻璃制品的垃圾桶,并同时把塑料瓶盖拧下来放入收集塑料制品的垃圾桶。
日本:用年历提醒垃圾分类;这种年历每月的日期都由黄、绿、蓝等不同的颜色标注,年历上还配有漫画,告诉人们不可燃的垃圾包括哪些,可回收的垃圾包括哪些,使人一目了然。同时,就连日本商品的包装盒上就已注明了其属于哪类垃圾,牛奶盒上甚至还有这样的提示:要洗净、拆开、晾干、折叠以后再扔的要求。
2、了解了这些信息以后,你想到什么?
3、结合我们重庆正在创建模范卫生城市,作为重庆的小主人,你有些什么好的建议?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7
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活动安排部署后,新城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新城区集中整顿治理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区的渣土整治工作。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新城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由职能部门新城区市容园林局牵头,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整顿治理工作。
一是联合执法,强化监管。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整合全区多职能部门力量,调集公安、城管、市容等部门24名精兵强将、5辆汽车,由区市容园林局局长同志带队,从月1日开始,对全区30余个大小工地,逐一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同时针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主要在夜间工作的特点,强化夜间的道路巡查和定点检查,对敢于顶风作案、我行我素、野蛮施工、违法清运的车辆坚决拿下,严重查处。从月30日至月日,先后检查车辆300余辆,查扣违章车辆15辆。
二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从强化对渣土清运从业人员教育入手,坚持集中授课与各车队分散开展教育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实绩考核相结合,开展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效果,强化“治本”力度。月日,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庆长缨宾馆,邀请交警、城管专业执法人员对我区渣土清运四个资质单位、200余从业人员开展了教育培训。培训活动结束后,区整治领导小组又在胡家庙二村拆迁工地,召开了新城区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秩序倡议宣誓大会,向全体从业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他们守法清运,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从我做起,重塑建筑垃圾清运从业人员新形象。号召大家开展四比活动,即:看谁的参运车辆车身洁,平拉稳跑无抛洒;看谁的.参运车辆文明清运无违章;看谁的参运车辆安全运营无事故;看谁的参运车辆没有罚单效益好。参会的200余名从业人员顶风冒雪,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向全市人民做出了“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决定,遵纪守法运营,文明安全清运。做到车身洁、不超高、不扬尘、不抛洒、不违章。为市民安宁和谐,为环境洁净无染、增光添彩,贡献力量”的郑重承诺。
三是集中整治,源头治理。
连日来,渣土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由新城区市容园林局渣土管理所负责,强化对辖区内工地的管理,对辖区内30余建筑工地开展了地毯式大检查。加强容貌监督员的力量,特别是对3个正在出土的工地进行24小时严管。同时开展提醒式教育,严把出门关,强化源头治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还将继续深入开展,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重塑渣土清运行业新形象。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围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浙江、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坚持规划引领、就地处置。根据各地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置能力等情况,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科学编制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统筹相关要素保障,适度超前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焚烧为主、填埋补充。充分发挥处置快、污染少、可产能等技术优势,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所和焚烧处置的必要补充。
(三)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20xx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建立匹配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00个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规划纲要,完善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各地要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各类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实施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集中布局生活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设施,推动城镇生活垃圾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处置,有效破解垃圾围城、邻避效应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健全商品过度包装认定标准,研究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考核评价等相关标准。
(二)实施强制分类。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根据条件稳步推进。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实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初分、处置末端细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研究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探索运用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
(四)健全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依法依规建立强制回收制度,编制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快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相关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强化市域统筹,到20xx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2.3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1080台、运输能力1.1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设施152座,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六)强化示范带动。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积极提供简便易行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具。居民社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和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开展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
(七)积极宣传引导。制定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浓厚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提升宣传引导效能。
(八)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交投、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街道办生活垃分类工作,建立健全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居民垃圾规范化处置,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切实提高街道办生活垃分类覆盖率。
二、定义范围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弃纸类、塑料类,包装物及食堂食等,生活垃划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等类别实施分类处置。
三、重点任务
(一)制度建设。督促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指导社区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推动生活垃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二)强化宣传。做好生活垃扱分类宣传工作,指导社区在办公区、小区内以及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告牌等,增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三)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社区购置配备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装置和设施,合理设置垃存放和处置点位。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0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村集体及个人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同时出现村集体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焚烧垃圾等现象,对村容村貌、市容市貌及人居环境、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为规范村街垃圾处置问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做好对村街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的监管和处罚,依法依规对焚烧垃圾、违规清运、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垃圾处置规范,村容村貌、市容市貌提升,人居环境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提高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焚烧垃圾行为。
1、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整治原则
(一)全覆盖巡查。在各村街范围内,由镇政府行政执法中队、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村街巡查队伍密切配合,负责巡查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全体村民负责监督。在本镇内公共区域,由镇政府行政执法中队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开展巡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大力度执法。对上述违法行为严厉执法,对违法车辆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顶格处置,震慑类似违法行为。
(三)制度化管理。镇行政执法中队、各相关部门及各村街要以村街垃圾综合整治为抓手,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定期公开通报、村街考核奖惩等制度,实现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村街垃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开展好村街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村街垃圾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对领导小组负责。镇行政执法中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受领导小组指挥对村街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巡查和处罚。村街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推进,要成立巡查监管队伍,对村街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巡查,禁止个人或集体违法处置垃圾,扎实推进垃圾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二)开展公开曝光,强化责任追究。垃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村街进行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和群众反复投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推动各村街履职尽责。根据村街出现违法处置垃圾数量、性质,分别对村街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三)广泛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各村街要将村街垃圾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和成效利用本村微信群等载体进行深度宣传。镇政府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村街垃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及村街整治工作进行公布,营造全镇关注、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镇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标准,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彻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1
为全面落实我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就在这次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巡察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集中巡察年内开展两次,分别于8月下旬和12月上旬进行。
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乡镇(场)主要领导、县城管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县卫生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参加。
主要察看乡镇(场)集镇所在地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工作情况,相关村庄、交通主干道和沿线村庄及河流、干渠、池塘两岸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情况,各乡镇(场)垃圾处理设施、保洁员配备及制度等建设情况,垃圾终端处理的方式方法及管理情况。(具体内容及分值见附表)
各乡镇(场)看集镇所在地(xx镇看一个城乡结合部村庄)、推荐与随机抽查共两个村庄、主干道沿线或河流沿线、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和管理(外包运转情况)。主要采取查资料、访群众、看现场的.方式进行,由参巡的乡镇(场)领导署名打分,当场公布。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巡察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查看,客观公正地进行打分,巡查结果要及时公开,并在全县通报。排位前后三位的乡镇(场),按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2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示精神,做好我镇涉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的思路,将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户,落实到地块,确保全镇3019亩的撂荒地块于今年10月底之前全部复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村要针对耕地撂荒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各村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立地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丘陵地区的撂荒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山区的山垅田,要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抓好复耕利用;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暂不耕种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确保在今年10月底之前全镇撂荒地全部复垦到位。(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各村)
(二)改善耕种条件。各村要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加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池塘、水沟进清淤、扩容、疏通,既发挥蓄水、排防功能,又确保农作物日常灌溉的迫切需要;要落实野猪危害防控机制,完善防护设施,及时发布野猪危害信息,果断有效对野猪危害进行处置,确保能种能收。(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水利站、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各村)
(三)强化装备支撑。针对丘陵山区特点,大力推广中小型适用农机具,对适宜丘陵山区及特色农业生产的农机具购置给予不超过35%的中央补贴,对水稻机插、机烘等关键薄弱环节实施不超过20%的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政策。加快“智慧农机”服务模式,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农机服务主体首次在台帐内的撂荒耕地进行机耕作业面积100亩以上,经县区农机和农技部门联合验收后,给予农机服务主体机耕作业补贴60元/亩。(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财政所、各村)
(四)落实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各村)
(五)促进土地流转。建立镇、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减少耕地撂荒。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将防止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各村)
(六)提升社会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针对存量撂荒地,有针对性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科技办、各村)
三、工作计划
(一)开展摸排,更新台账(20xx年3—4月)。各村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村为单位,严格对照撂荒地信息台账(附后)进行全面摸排,将台账内撂荒地逐块落图落块到具体地块,并拍摄原貌图片,明确各地块复垦的小组、小组责任人、计划复垦主体和复垦期限,实行两道挂钩村责任人、计划复耕主体和复耕期限,实行领导挂钩和挂图作战,逐个消除撂荒地块。地块确定后要和自然资源部门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分地块注明土地性质,土地性质属于耕地的,优先整治。对于台账外的撂荒地,各村一并全面摸排并报送,将根据复耕情况,结合实际,予以奖补。各村将台账内外最新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撂荒地信息台账,于4月1日前分别上报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全面复种(20xx年4—10月)。各村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撂荒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抢抓农时复垦播种,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做到应种尽种。各村要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动态更新撂荒地信息台账,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台账内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的60%,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全部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三)全面自查,落实补助(20xx年11—12月)。各村要严格对照台账和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各村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涵农综〔20xx〕36号)规定,开展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资金补助有关工作。11月底,各村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在各村自验的基础上,由镇农服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复核或聘请第三方对全镇撂荒地复耕地块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连敬慰书记担任组长,李泉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郑建铖副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钩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郑建铖副镇长兼任。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撂荒问题整治成效缓慢的村进行通报约谈。压实镇、村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包抓制度,包片领导包抓村。各村要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建立半月一督查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通报、年度实绩考核机制,各村支部书记每月在镇工作会议上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完成较好的村由镇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总评降一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镇纪委、效能办、督察办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掌握撂荒地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耕地、用好耕地。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耕地撂荒复耕典型案例,于年底前至少报道1篇典型材料,共同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3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xx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 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中小学校,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中小学校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x月8日至x月19日
(二)宣传地点:重点路段为太白南路、丈八北路、各城中村出入口,同时设立3个集中宣传站:丁家桥村东口、西户路茶张村口、赵家坡村口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x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5
一、起草意义
严厉打击农村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根据《合水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合耕领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起草了《太白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五部分。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确保登记精准、核查精准。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1、摸排范围
20xx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2、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居民点、安置小区等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基准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基准,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基准,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4)相关内容解释。
㈠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含以下情形:
①长年耕种的纯耕地;
②休耕、撂荒的耕地;
③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
④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
⑤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
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地的土地等等。
㈡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如:
①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
②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
③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
④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
⑤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
⑥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5)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的情形。
①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
②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
③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
④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
⑤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
⑥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或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⑦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三)组织领导
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在太白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指导镇域范围内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真正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推动摸排工作稳妥有序有力开展,确保摸排无例外、无死角。
(四)工作步骤
1、基础资料准备(20xx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向县耕领办申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二调”数据库中的耕地、农房补调数据、20xx-20xx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历年变更调查数据和历年建设用地审批资料。
2、全力摸底排查(10月1至10月9日)。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按照“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三种摸排类型,全面摸清本区域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房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逐一准确真实填写信息采集表,拍摄四个方位照片各一张留存。
3、数据对比分析(10月10至10月13日)。根据各村、辖区各林业单位摸排台账、具体坐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二调”数据库中的耕地、农房补调数据、20xx-20xx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历年变更调查数据和历年建设用地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确定项目占地面积、类型及合法性。
4、数据上传汇交(10月14日至10月20日)。根据数据对比分析结果,录入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并进行初步审核,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后,并上报县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领导小组进行再次审核,经核对无误后统一汇交省级摸排数据信息监管平台。
5、二次核实纠正(10月21日至11月10日)。对存在问题的录入数据信息,开展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2、严格工作要求。数据把关审核要按照审核要求、审核标准、审核程序逐级落到实处,确保摸排工作严谨规范。信息采集表必须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签字齐全,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住宅类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组)为工作单元,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通过摸排认定、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公示内容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摸排数据采集、汇总、报送自下而上进行,并由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双签字”后逐级报送,各级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同时,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3、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摸排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各村、辖区各林业单位负责同志;对在摸排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4、加强舆论引导。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要利用职工群、村组群等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注意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提升安全本质水平,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和提高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既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化工企业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努力压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改造提升危险性较大工艺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5、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1、各镇、开发区及化工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贯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4-6月)
1、各镇、开发区加强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
2、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题活动,全面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并进行全面的登记,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宣传贯彻主题活动,并进行现场观摩交流,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整改落实阶段(7-9月)
1、各镇、开发区要采用集中检查、突击抽查、督查巡查、厂际互查等方式,对企业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7月份,组织专家排查化工生产储存装置事故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储存装置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
3、8月份,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活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
4、9月份,对搬迁的企业进行跟踪协调,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进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10-11月)
1、各镇、开发区组织专项整治验收组对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
2、市安监局对整治工作滞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
3、10-11月份,全面盘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认清整治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杜绝在整治工作中出现标准不高、走过场的现象。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联动,坚持求真务实,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镇、开发区要按全市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基本情况台帐,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指导,宣传到位。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从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被动地“要我安全”的思想,切实增强企业自身主动进行安全防范的意识,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际效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7
为加快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落地落实,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改变耕地用途现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广东省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将针对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争取最大限度将各项违法违规改变用途的耕地复耕到位,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同时,对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方案》对本次行动整治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以及地方自查发现的疑似问题或图斑,聚焦“整改恢复为主”,重点整治以下四方面内容:
0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7月3日之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等顶风违法建设行为。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状态。
0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等,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尽早消除违法违规状态。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0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和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以及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0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
重点整治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并对毁坏种植条件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对本次行动安排作出进一步部署。据悉,本次行动分共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好所辖县(市、区)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分析重点问题整治情况,制定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初步整治成果;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负责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情况,重点审核自报已整改到位情况、未整改到位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可行等方面,完成整治专项行动并上报整治工作。
《方案》还强调,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这次行动中切实发挥好市级审核把关作用,对所辖县(市、区)填报的整治情况要逐宗审核确认。
此外,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治情况复核工作,对于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整治不力或把关不严的情形,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大典型案件的将采取省厅直查、挂牌督办等形式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视情报请省政府开展警示约谈或移送有职权的纪委监委机关追责问责。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境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较好地完成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任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县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今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1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公共场所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游乐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游乐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游乐设施是否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确保游乐设施定检率达到100%,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在XX月XX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制定排查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3、总结验收阶段(XX月XX日-12月XX日)
县市监局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县市监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各镇、各主管部门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市监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
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
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
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
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
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
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奥运、创全国礼貌城市、保安全、保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检查、督办和协调,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建立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对校园周边摸排的问题整治率达99%以上。
四、主要工作:
1.大力加强与校门相邻的街道、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各类交通设施建设,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管理,预防并杜绝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
2.彻底清除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摊点,并加强巡查管理,杜绝小卖部的“三无产品”,强调不违章经营。
3.坚决落实校门口一条街的环境卫生工作,还学生一个安静、干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4.切实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防火、防盗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食物中毒及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九月份)
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影响校园稳定和治安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十至十一月份)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将用心联合司法、城管等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周边各类摊点的整顿力度,坚持取缔校园200米内的网吧。同时,紧密结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建章立制,深化管理工作阶段:(十二至20xx年一月份)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潜力,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1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建材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检查。
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检查重点为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查企业原辅料进厂把关。重点检查企业加工原辅料进厂是否进行登记,查验相关合格证明(钢筋、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主要原料是否建立进厂检验制度;二查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条件,满足质量检验要求。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建立了生产记录台帐;三查产品出厂。重点检查企业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出厂,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销售台帐;四查企业技术资料。产品标准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二)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产品监督抽样检查。
1、检查时间:20xxX年7月15日——10月30日。
2、抽样要求:
一是监督抽样一律凭本文件、质量技术监督抽样单实施抽样,所抽样品按《省实施办法》第七条执行,由受检单位提供。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单必须逐项准确清晰填写,由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是各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检查,对拒绝检查的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检验费用
专项监督检查的检验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标准执行,由受检企业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7月15开始至10月底前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阶段(7月上旬)
质计所调查摸底,提供建材生产企业名单。结合全县建材企业特点,质量监督科负责制定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步骤和要求。
(二)检查、抽样与查处阶段(7月中旬至10月底)
稽查分局在质计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对重点建材产品
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后处理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彻底取缔劣质建材的生产窝点。质计所根据本方案要求实施监督抽样,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监督抽样结果。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
质量监督科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报活动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完善建材产品质量档案。
四、结果处理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布。县质监局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复查,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加强配合。
根据市级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列为本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局成立建材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质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质量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根据本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
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共同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联系,加强协作。
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工商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保障工作渠道畅通,共同开展好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曝光违法行为突出的大要案,公布建材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引导消费。在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做到信息畅通。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2
按照市《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出租车市场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改善市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出行方便的省级文明城为目标,深入持久的抓好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质量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
一是重点打击火车站、客运站、商城等重要部位的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
二是重点打击市区内未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擅自喷涂出租车标志标识、安装出租车顶灯及车内安装出租车“空车”标牌的`出租汽车。
(二)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要价、宰客、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三)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绕道行驶、强行拼客、欺诈乘客、暴力揽客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五)出租车车容车貌、车辆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经营者维护、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合格,立即令其停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首先要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进行具体分工,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分兵把口,全线出击,坚持打好这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力调动和发挥交通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合理运用执法权力,认真执法,规范执法,坚定力场,拒绝腐败,纯洁队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利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以达到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组建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稽查队,采取定点与流动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稽查队要按时上报整治车辆台数、处理结果,并形成资料,定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0月9日—10月15日)
成立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并将整治方案报上级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0日)
本次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整顿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报告材料。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3
为彻底摸清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核实整改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90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与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比对分析,全面核实、整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问题,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据成果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相统一,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到位。
二、基础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梳理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下同)流出图斑,分析本区域内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情况等重点问题图斑、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图斑,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核实整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三、深入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占用重点问题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以及在城市建设中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情况,依法依规处置,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全面摸清20xx年以来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全面排查20xx年以来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等情况,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处室: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四、分类统计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对判定属于非重点问题的耕地流出图斑,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非农化”占用耕地(新增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临时用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情况);符合相关政策占用耕地(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用地等情况);其他情况(对上述两类之外的,归入其他情形单独统计并予以说明)三大类进行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分析梳理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的原因,提出防止耕地流失的举措,确保耕地流出指向明确、原由明晰、整改措施明确。
责任处室: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责任主体: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厅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先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对未能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较大的地区,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各地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核实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结合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统筹安排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排查和非重点问题耕地流出情况统计工作,如实反映地类变化情况,确保相关数据成果衔接一致。对20xx年1月底之前已排查报部但未整治到位的重点问题,确保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治不实等问题,尤其是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自然资源部将依据上报的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抽查,并对抽查结果公开通报。
(三)各地要于6月20日前上报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4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__《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5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6
一、工作目标
通过前期摸排建立的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以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完成1373条信息的目标任务(住宅类1309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35宗、产业类29宗)。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核实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月1日XX20xx年2月28日,各村(社区)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信息核实工作,对发现的摸排错误信息立即上报并整改,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一是宣传工作,线上通过电视台,微信、利用赶集天等方式进行宣传,线下采取在村(社区)及公路沿线通过展板,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及“八不准”“十个一律”等法律法规和清理整治相关政策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教育引导广大村民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依法建房、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核查工作,在20xx年2月底前,采取实地核查分类立档,严格按五类分类建立档案,遏制新增,通过各村(社区)核实后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三是自查自纠,在20xx年1月25日前,采取在全乡开展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自查,以单位和村(社区)为主体在各单位和村(社区)开展自查工作。
(二)开展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XX20xx年9月30日,和7月3日召开了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遏增量、去存量”的原则对20xx年7月3日后违建的和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的,结合国家、省、市下发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整治一起。对存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0月8日XX11月底,工作完成后资料及时归档,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达到整改提升。
三、分类处置意见
根据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这一指导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形成如下处置意见。
(一)确定处置的性质及类型。按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等三类进行处置。一是明确重点整治性质,主要针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其它构筑物类不纳入处置范围,经认定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破坏村容村貌和闲置的,一律进行拆除。
(二)按时间节点分类处置。一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依法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20__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对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一律实行“零容忍”。
(三)按是否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置。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设的住宅类(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一是要结合实际现状,如数据库中为耕地、基本农田,但实际是二调划定不实、现状为非耕地不应按占耕和占用基本农田处置,经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对于一户多宅将其空闲的住宅进行拆除并复耕,并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资金从增减挂钩收益中调剂解决,将现有住房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三是符合一户一宅超出本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依法处置后,在完善用地手续时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四是对本村村民和外村村民私下买卖建房,对符合规划的,对非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并且不在集镇范围内建房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买方把户口迁入该村,原有住房拆除并复耕,并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资金从增减挂钩收益中调剂解决,将现有住房完善相关手续;对非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在集镇范围内建房的、并符合规划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并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有严重影响的',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严重影响的依法调规并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
五是对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非法买卖占耕建房的,经调查属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
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经所在的村(社区)认定为刚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调规并处罚后完善相关手续。
七是对一户多宅的,新建住房是占用基本农田,并且原有住房安全,并且面积达标,新建住房必须依法拆除并适当补助。经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价(木房50%、砖房70%)补助,资金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调剂解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一是属于国家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由业主方或其主管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不属于国家投资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
3.产业类项目:一是对非扶贫建设项目,有发改备案或审批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建设项目并有上级部门明确建设的,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将住宅改变为产业(山庄和农家乐)的,应按场所的实际情况界定处理。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7
根据《关于制定“两方案一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县农保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文件要求,针对开展生存认证解决城乡居保养老金冒领、多领这一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县委活动办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着眼点,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具体问题抓起,直面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手软;坚持问题逐项整治,难题逐个攻坚,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出现反复,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惠及群众,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主要任务
开展生存认证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与北京智慧眼软件公司沟通协调,决定使用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图像采集系统开展生存认证工作。该系统能准确、清晰现场采集人脸图像,与业务网数据库中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对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生存状态进行监控,具有高效、便捷、准确率高的特点,可有效杜绝因死亡不报,骗领国家养老保险金的`现象发生。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生存认证试点工作。按照市局生存认证试点要求和部署及《关于开展县城乡居保生存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定于8月12日至8月22日在过埠镇、龙勾乡开展了生存认证试点工作,通过分村张榜公示待遇领取人员,组织生存认证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有效证件、待遇领取存折或社保卡,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认证,集中采集照片进行归档备案的方式进行有效认证。在认证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及时纠正错误发放信息,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养老金冒领、骗领、错发、漏发、重发等情况发生。
(二)组织开展全系统全面的生存认证核查工作。在做好每月常态化上报纸质版新增人员报表、生存认证表的基础上,组织各乡(镇)进行一次全系统全面的待遇领取人员清理核实和生存认证核查工作,通过分村张榜公告待遇领取人员名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分乡分村,对本村发放人员全部名单邀请村干部进行集中核实生存状况的方式,全面核查、上报和清理死亡人员,有效防止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基金管理安全,促进城乡居保持续健康发展。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20xx〕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xx〕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 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1、含水原油、净化原油、汽油、柴油,主要存在联合站、小片集输点、集油点、采油井场(高架罐、高台罐和地埋罐)等场所。重点检查进出站、人员、车辆、场所、装卸设施、装卸作业、加油操作等;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采油厂安委会
20xx年10月31日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29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30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xx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xx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31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三、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32
一、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原则,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强化监管机制与建立信用体系相结合。切实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打假护农目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农资专项治理,使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有关大案得到有效查处,初步建立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机制,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治重点
农资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突出对种子、农药、化肥的整治。
(一)大力整顿农资生产企业。一是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和资质检查为重点,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经营档案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抓紧督促整改,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二是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发现的黑窝点。三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加大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确保配方肥产品质量。
(二)全面开展市场整治。要紧紧抓住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在春耕、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
种子管理:以杂交水稻、抗虫棉、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大豆和小麦等农作物种子和蚕种为重点,在春耕和秋种前,均要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突出种子质量抽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乱引种、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品种权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种子,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标识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农药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管理: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冲施肥为重点,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抽检。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执法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做到“两个同步”:一是抽检与取证同步,抽检时由执法机构对样本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事实进行证据固定;二是公布结果与依法查处同步,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公布结果,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执法程序。县农委将在春耕秋种期间分别组织一次种子、农药、肥料的质量抽检活动。
(四)建立规范化、有效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稳定、有效的农资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由县农委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县农委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化报送,网络化管理。
(五)突出信用评价,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分等级评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并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给予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控;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依法取消其资格。通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数据库,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档案、信用等级及所生产、经营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情况、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资料公布于众,发挥农资诚信体系的作用。
(六)继续推进毒鼠强专项整治。在切实加强杀鼠剂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鼠害防治工作,继续加大对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的打击力度。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广泛开展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清缴活动,继续推进换购工作。对杀鼠剂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调查有无新的窝点和销售渠道。
四、重点活动
(一)3月,组织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二)3月下旬,组织20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5-7月,组织开展以农药和兽药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四)9月,组织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五)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
五、保障机制
为保障农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有关制度建设。
1、进展报告制度:要对辖区内每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汇总,于次周一上午上报市农委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不得不报,瞒报、漏报。
2、完善举报制度
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农资产品的案件线索,对举报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3、案件督办制度:
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查处结果。案件查处要坚决做到: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违法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售假制假的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4、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农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到位、措施落实。
六、几点要求
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涉及内容广泛,违法违规行为多样,案件查处难度较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县农委成立农资专项整治领导组,县农委主任李定国任组长,委纪检组长沈光兵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执法大队),梁小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根据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合力,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认真抓好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围绕全市秋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3、强化执法、完善制度
要强化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要建立和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加大对农资产品及其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监管力度,强化依法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广农资连锁经营现代营销方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4、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的意义,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扩大科普宣传面。尤其要着重抓好大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查处结果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执法纪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要予以表彰奖励。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33
一、目标任务
1、电压改造以首先满足群众基本生活用电需求为标准。
2、满足群众抗旱抽水的需求,保证用电安全。
2、集中力量先解决群众诉求强烈的区域的低电压问题。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同做好同一片区的低电压改造。
二、整治内容
1、低电压改造:稳定农村电压,对电压不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区域进行变压器优化配置。共有13个村19个小组需进行改造,涉及2900余户群众需求。
2、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规范农田抽水用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表集中区域进行规范化改造。共有6个村9个小村270余户农户将受利。
三、方法步骤
1、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全面启动低电压治理工作,对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进行集中宣传,做好供电所及各村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各方协同合作。
2。第二阶段:示范建设阶段。
对群众诉求强烈的地区优先整治,并形成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示范点,根据示范点工作组织验收,总结经验。
3。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契机,保证群众的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诉求能够得到迅速回应。
四、工作要求
1、政府主导,统筹推进。低电压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分层分级负责,合力有序推进。
2、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低电压台区进行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分布实施、全面推进。
3、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并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34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㈠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㈡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㈢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
㈣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㈤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㈠坚持依法整治原则
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㈡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
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⑵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⑴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⑵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⑶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
⑷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
⑸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⑹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
㈢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㈣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㈠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谭邵益 钱国强 庞祥贵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 周述忠
周小龙
成 员:漆恋恋 刘 军 王晓云 彭国顺 刘志强
肖 华 廖秋明 文苏龙 孙东华 刘华云
黄中期 刘小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㈢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
㈣国土、城建、派出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㈠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㈡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㈢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标语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
㈢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
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篇35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镇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
各村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村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形成收回撂荒土地经营权的决定。收回的撂荒土地可优先安排给本村村民代耕;如无本村村民愿意代耕,另安排企业、合作社代耕;代耕收入及该耕地上的国家相关补贴归代耕者所有。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向农民讲清补贴目的,说明补贴范围。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对长年撂荒的耕地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不予补贴,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做到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按国家有关农机标准进行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各项工作,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确权登记成果有效应用。探索耕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的农户,在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其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由集体收回并重新发包。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亨镇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经建办、等单位及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各村要切实担负起解决耕地撂荒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强化遏制耕地撂荒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推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辖区内解决耕地撂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镇政府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问题明查暗访,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经核实提供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大面积撂荒的村,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并列入村书记年度绩效考核,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拋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