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店春节布置方案 篇1
为烘托卖场气氛,突出商场热烈的特色,指定以下方案:
布置方案以红色为主基调,辅以剪纸骏马(红、黄色各一条,骏马奔跑状)。
剪纸窗花(“年年有余”或其他表现形式)。剪纸“春”、“福”字红色彩条,红灯笼、特价条、(红色KD板制作)等为主的材料布置场景,以此达到一种卖场热烈、热闹,红扑扑的氛围效果。
一楼布置
1、两侧外墙装饰(玻璃面)
以大红灯笼(KD板做),假爆竹(KD板做)布置装修。字有“兔年吉祥+马到成功”或吉祥如意等。
2、大门口装饰
大门口大圆柱(两个)用红色包裹,上书一幅具有商业气息浓厚,能体现出粮油店服务定位方面的对联(待拟、黄色字)。门口四个大灯笼贴金黄色字(与对联相对应)。入门口内上饰连串小灯笼。各专柜主调的剪纸“春”“福”字色条加以装饰不止。
3、大门口布置
可让食品部在大门口两侧制作两特卖场地。
A、制作方式:用木条框订做卖场小房子,KD板或万通板加以外围装饰。
B。布置:各式小灯笼、剪纸或其他装饰加以布置,小房两侧可书对联(待拟)。
C。规划、设计:企划部负责设计,布置,房子订做由工程部负责。
4、两侧门装饰布置
两侧门内吊成串小灯笼
a。上电梯间可布置特价产品牌、产品介绍牌,每日特价牌(KD板制作)。
b。下电梯间可布置宣传栏、表扬栏。
c。两侧门内可辅以剪纸“春”“福”字条幅装饰。
5、服务中心周围可以剪纸“春”“福”字条幅装饰。
二楼布置:
1、电梯入二楼处,年货一条街布置:
“年货一条街”(红色KD板制作,宇多用黑色不干胶字),用窗花或黄色不干胶条镶边,两边用剪纸窗翻置。
2、“年货一条街”内场布置:
现有情况下,以红色KD板围KD板灯笼(特价)制作一面装饰板。以黄色条或窗花形式镶边,两侧以剪纸窗花布置,中间可用“年年有余”等富有喜庆的语句加以烘托。
3、场内可定做大小不一及多种表现形式的.特价牌(红色KD板制作)。
4、堆头两侧可用剪纸“春”“福”字条幅加以装饰。
5、特价区布置:
a。以“过年啦!把福字接回家!”为主题,用横匾形状加以表现(红色KD板制作)。
b。场内堆头两侧可用剪纸“春”“福”字条幅加以装饰。
6、“年货一条接街”及“特价区”内所有的堆头小都可以不干胶刻字“过年啦!把福字接回家!”装饰布置。
粮油店春节布置方案 篇2
布置方案以红色为主基调,辅以剪纸巨龙(红、黄色各一条,二龙戏珠状)。
剪纸窗花(“年年有余”或其他表现形式)。剪纸“春”、“福”字红色彩条,红灯笼、特价条、板(红色KD板制作)等为主的材料布置场景,以此达到一种卖场热烈、热闹,红扑扑的氛围效果。
一、楼布置
1、两侧外墙装饰(玻璃面)
以大红灯笼(KD板做),假爆竹(KD板做)布置装修。字有“兔年吉祥+马到成功”或吉祥如意等。
2、大门口装饰
大门口大圆柱(两个)用红色包裹,上书一幅具有商业气息浓厚,能体现出满家福南油店进驻南油,服务定位方面的对联(待拟、黄色字)。门口四个大灯笼贴金黄色字(与对联相对应)。入门口内上饰连串小灯笼。各专柜主调的.剪纸“春”“福”字色条加以装饰不止。
3、大门口布置
可让食品部在大门口两侧制作两特卖场地。
A、制作方式:
用木条框订做卖场小房子,KD板或万通板加以外围装饰。
B.布置:
各式小灯笼、剪纸或其他装饰加以布置,小房两侧可书对联(待拟)。
C.规划、设计:
企划部负责设计,布置,房子订做由工程部负责。
4、两侧门装饰布置:
两侧门内吊成串小灯笼
a.上电梯间可布置特价产品牌、产品介绍牌,每日特价牌(KD板制作)
b.下电梯间可布置宣传栏、表扬栏。
c.两侧门内可辅以剪纸“春”“福”字条幅装饰。
5、服务中心周围可以剪纸“春”“福”字条幅装饰。
二、楼布置:
1、电梯入二楼处,年货一条街布置:
“年货一条街”(红色KD板制作,宇多用黑色不干胶字),用窗花或黄色不干胶条镶边,两边用剪纸窗翻置。
2、“年货一条街”内场布置:
现有情况下,以红色KD板围KD板灯笼(特价)制作一面装饰板。以黄色条或窗花形式镶边,两侧以剪纸窗花布置,中间可用“年年有余”等富有喜庆的语句加以烘托。
3、场内可定做大小不一及多种表现形式的特价牌(红色KD板制作)。
4、堆头两侧可用剪纸“春”“福”字条幅加以装饰。
5、特价区布置:
a.以“过年啦!把福字接回家!”为主题,用横匾形状加以表现(红色KD板制作,窗花状或黄色条饰边,以剪纸巨龙(红黄各一,二龙戏珠状)缠绕“把福字接回家”横匾。
b.场内堆头两侧可用剪纸“春”“福”字条幅加以装饰。
粮油店春节布置方案 篇3
为及时有效的遏制、排除、控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完善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突发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规范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较大以上粮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商丘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出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__]14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发生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含急性中毒),或者4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
1、化学药剂事故。储粮化学药剂在储存、使用、运输、报废后的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2、经营场所安全事故。仓房、车间等经营场所发生人员高处坠落、粉尘爆炸、火灾、坍塌、粮食机械故障等伤害人员事故。
3、粮食储存安全事故。在粮食储存或出入库期间发生严重结露、霉变等质量安全事故,仓房意外坍塌、遭遇洪涝灾害及其它不可抗拒的灾害引发的储粮安全事故。
4、基建施工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改扩建工程、基建施工、仓房拆除等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5、运输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车辆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6、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他重型机械等发生燃爆、泄漏、火灾、高处坠落、机械碾压、电气伤亡等安全事故。
7、其它重大自然灾害和不可预见的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遵循统一领导、行业指导、辖区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和分工负责的指导原则,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
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在统一领导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配合政府,指导属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政府首长和属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主要领导双重负责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接受事发地县(区)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机关指导。事发地县(区)政府和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不能有效处置的,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上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参与组织处置。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按照属地政府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修订本级应急预案,并与所在地政府应急预案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预案相衔接,指导、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并与所在地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3、科学施救,规范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合理决策。运用先进的监测监控和救援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事故预防相结合。以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编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为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业处置组,统一领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事发地(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或生产经营单位)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并可设立若干处置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银亭(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张洪伟(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产业发展科科长、执法监督科科长、储备管理科科长、财务审计科科长、人事教育科科长、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监督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局直属各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根据事故可能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3)配合相关部门对较大以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组织实施本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办公室:
设在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产业发展科,产业发展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2、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
(2)检查督促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直属各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演练;
(3)指导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4)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并按规定及时向商丘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5)事故发生后迅速通知各专业处置组、事故发生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状态;
(6)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的救援协调和组织;
(7)根据需要,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专业处置组
1、综合协调组: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根据领导小组决定,通知各专业处置组及有关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配合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报告;传达贯彻各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组:由局办公室负责,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维护社会稳定等。
3、事故救援组:由产业发展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协调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后勤保障组:由局财务审计科负责,办公室协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物资保障和救援经费等工作,提供气象信息服务、现场通信保障等。
5、事故调查组:由局执法监督科负责,产业发展科、粮油科技检验中心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新闻报道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接待,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各新闻媒体对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情况进行新闻宣传报道,上报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善后工作组:由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协助,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伤亡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事发地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
(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自救互救,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事发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开展抢险救援。
(三)分级响应
1、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重伤(包括),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并响应市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救援指挥组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在市应急救援工作组的领导或指导下,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人员死亡(1-2人),或者3人以上重伤(含急性中毒),或者4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进行响应,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凡适用本预案的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或企业)均要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现场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开展。
3、事故等级在本预案适用范围以外的,由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或企业)决定应急响应和组织救援。
(四)抢险救援
现场抢险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单位和救援队伍迅速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置,控制事故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五)紧急医学救援
现场抢险指挥部要积极组织开展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请求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协调市卫生部门组织派遣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
(六)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防护
现场抢险指挥部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治安警戒,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受威胁人员。
(七)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按照规定为现场救援人员配备相应防护装备,采取防护措施,对现场情况科学评估,保障现场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八)信息发布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进行舆论引导,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态势和处置工作的信息。
(九)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和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风险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按响应范围报请市应急抢险指挥部(或市应急抢险指挥组)、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抢险指挥领导小组同意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事发地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和事故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资金和物资调拨、保险理赔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要总结救援经验教训,完成救援总结报告,按应急预案响应范围报市政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同时抄送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单位。
全市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粮食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单位要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危险源监控和预警预防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队伍装备保障
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的商丘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应急救援机动力量,配备必要的装备,服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抢险指挥组调用。全市各粮食企业均要成立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造册登记、明确到人,进行专业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护技能。
(二)技术保障
根据需要从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抽调仓储保管、化验、熏蒸药剂管理、仓库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处置;所需其他专家请求相关单位支援,为事故处置决策提供咨询、指导。
(三)物资经费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相关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报请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地县(区)政府负责解决。全市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直属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四)通信信息保障
全市各级粮食部门要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通信网络和专业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以常用办公通信、个人移动通信为主,建立应急抢险通信网络。
(五)医疗救护保障
主要依托事发地所在县(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
(六)交通运输保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保障本级参加应急救援所需运力。事发地所在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协调解决事故救援所需车辆。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责的单位及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
(一)事故单位应急救援职责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当地政府报告,迅速组织救援分队进行现场救援及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周边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按《预案》要求,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负责确定核实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以及经济损失。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负责伤亡人员抢救护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管辖和事故报告程序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应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周边情况、交通路线、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三)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救援机构应立即投入工作,事故单位领导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立即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2、加强事故现场保护、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搞好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的抢修和管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尽快组织抢救。
5、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挡和拒绝。
6、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如遇情况复杂,无法自行排除险情,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求援。
(四)事故等级规定
为便于发生事故后的及时救援,明确各级部门单位履行救援的职责,根据粮食行业实际,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2人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3-5人重伤,或者4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指造成1-2人重伤,或者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的所谓“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