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交通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及国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十月突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指挥长,市公安局政委、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旅游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调度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持续稳定的整治工作态势;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乡镇
1、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同时各乡镇行政正职和村委会主任为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主体在市、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成立由乡村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职干部1至2人。
3、沿国省道路的乡镇与辖区交警中队联合建立交警巡逻班,辖区交警中队2人、乡镇政府6人,由乡镇政府安排办公和用餐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条件允许的配备交通工具,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交警中队联合领导下,负责辖区国省道路和乡镇政府指定路段的巡逻管控工作。
4、不沿国省道路的乡镇建立不少于6人的交通协管员巡逻班,人员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由本乡镇自行配备,在交安委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各村(居)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配备交通安全员的基础上,建立不少于5人的交通协管员队伍,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村的交通指挥疏导、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源头管理工作,同时保护本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疏导交通。
6、积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道路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排查、整改并做好路障清除和旅游景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教育和管理村民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不追车、揽客、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同时对追车揽客等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7、积极组织学区负责人加大对辖区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积极开展校园和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各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8、进一步强化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以及辖区重点驾驶人的审查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交警巡逻班搞好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张贴违法通知书工作。
9、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站所全力做好辖区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集市反弹现象的发生。同时全力搞好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公安局
牵头组织交通秩序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交警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国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和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切实加大对酒后、醉酒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单挂、倒挂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交警大队要对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和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建立台帐,对于能整治的要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或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报请市政府协调迅速整改。
3、交警大队要强化车驾管源头管控措施。与交通、教体、安监等部门紧密协调,大力开展“清车清人”行动,重点对营运客货车、危化运输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大清查,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分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车辆和驾驶人逐个进行资质审查,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强化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管控。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杜绝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辆进行审验和办理注册登记。
4、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黄标车、三轮车闯禁行、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以及工程运输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将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纠正、教育情况,对堵点、乱点的指挥疏导效果,以及管段辖区交通事故的下降比,作为考核内容,完善考评办法,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城区见警率、管事率。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5、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市区道路的堵点、乱点排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生在辖区的交通事故,及时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市区道路及提升改造后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设置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合理。深入机关、学校、油区、社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市区主要路口展示交通事故展牌和发放宣传材料。
6、城区交警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城管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7、治安大队要积极协调各派出所,组织一村一警在乡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县乡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加大对旅游景区追车、揽客以及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同时接到有扰乱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报警后要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快速处置(10分钟以内必须赶赴现场),要认真履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对移交扰乱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进行顶格处罚,两天内必须处理完毕,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城管局
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差、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及渣土运输车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1、积极组织人员严禁市区内建筑施工占路堆料,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规范经营秩序,严禁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确保在批准区域或从事早餐经营活动的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加大同城市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市区道路上存在的早市夜市进行规范化管理。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区早市夜市的规划布局设置工作。
3、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化运输,并纳入公司化管理,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强化对渣土运输车的动态管控,达到防遗撒、扬尘要求,并通过交管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对渣土车违反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随意倾倒、抛洒、污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全方位净化、美化城区道路两侧环境。科学合理增加停车位,加大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
5、负责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取缔工作,启动三轮车更换微型机动车的工作。
(四)交通局
牵头组织国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打场晒粮、环境卫生整治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1、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列出整改时间表,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
2、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辖区乡镇统一调度指挥,严厉打击在国省道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放物品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3、全面提高城区和农村公交车运行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城区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进一步加强城区和农村客运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4、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对全市所有客货运车辆进行一次仔细认真的排查,重点是驾驶人准驾资格,对发现的准驾车型和准驾资格不符的,坚决予以停运。
5、组织人员摸排统计全市所有新换公交车辆,对还未上牌照的公交车要督促其抓紧时间到交警支队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要坚决予以停运。
(五)工商局
做为沿国省道路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辖区乡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集市进行严格管理,每逢集市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集市的经营秩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从严治理国省道路两侧门店店外经营的行为,确保国省道路安全畅通。
(六)教体局
牵头做好辖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教育学生上下学及假期期间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同时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把好接送学生车辆出门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明确责任,稳步推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梳理明确本单位的任务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确保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难度大、设计面广,各部门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突出以疏为主,疏管结合,做到文明执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四)强化督导,追究责任。指挥部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重大交通安全问题,公安部门要牵头组织督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于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要于4月10日上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明创建交通整治方案 篇2
为持续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畅通”的工作总目标,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延伸开展“小街巷”治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营运。通过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渠道的整治,切断电动三、四轮车滋生泛滥的源头,有效控制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行为。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协同配合、严格执法、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瑞栋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景慧军县政府办副主任
师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帅县教育局局长
秦鹏县公安局政委
刘波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成员:冯栋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晓军县市场局副局长
李琪县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马晋忠县环卫中心副主任
刘宇一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卫兵县交警大队支部委员
各乡镇(服务中心)分管安全副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波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主动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拥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人员进行再摸排再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存档;乡、村两级要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阻教育。
(二)县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等行为,对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理。
(三)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负责调研全县公交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增加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并加强汽车站管理,客运车、公交车必须全部进站,做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县教育局: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加强上、下学时段监督检查,责成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乘坐电动三、四轮车,骑乘电动二轮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县交警大队:①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酒驾、超员、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②负责禁行标识的更新和设置;③对驶入禁行区的违法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予以处罚;④加大警力投入,设施“多警”联勤机制,通过完善高效指挥系统、优化交通勤务模式、增加路面巡逻频次、加大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实现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网扩能的工作目标;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过实施单停单行、车种禁限、设施改造等措施,设置“公告牌”,健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主动打通小街巷与城市主干道的循环节点,形成循环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环”改造。
(六)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七)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县城内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和农用车、“黑车”等情况。
(八)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临街占道经营的商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马路市场等交通乱象;加强对自行车、电动二轮车的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九)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做好舆论引导,对不文明行为人和蛮横滋事者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十)县环卫中心:杜绝使用电动三、四轮和农用车运输垃圾的行为;杜绝使用无驾驶资质人员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县城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文明创建交通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我镇创城工作,迎接本年度中央文明委组织的测评。切实解决目前各村、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市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xx年版征求意见稿)》标准,针对我镇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城市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使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市容市貌明显改善,管理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民素质进一步提升,居民能充分感受到创建氛围和成效,确保顺利通过测评工作。
二、整改原则
1、集中整改与注重长效相结合。按照整改要求,坚持点、线、面结合,坚持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整改、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改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属地为主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压实社区、村街的主体责任和兜底责任,明确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注重与包抓部门上下联动,强化协同,形成整体合力。
3、依法处置与科学疏导相结合。对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坚持堵疏结合,加强教育引导,多做思想工作;又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事,避免引发矛盾。
4、领导挂点与单位包保相结合。坚持领导带头,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包社区,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5、问题导向与整改督导相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哪里有问题就整改哪里,哪里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改哪里。建立问题责任清单,严格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整治区域
24个行政村及镇区街区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环境卫生治理,净化辖区环境
1、加大各村卫生保洁力度,对各村驻地、主次干道、进行集中清理和常态保持,确保村庄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明显垃圾,无黑臭水体等;对村部驻地门窗玻璃,楼道扶及各个活动室进行整体打扫,做到无灰尘、无蛛网。
2、合理设置垃圾桶,分类摆放、垃圾桶保持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地埋桶周边保持整洁。
3、绿化带、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无裸露堆积现象;喷水池、景观水面无漂浮物。
4、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5、各村卫生间排水、排污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相关设备破损及时修复,无设备碎坏现象。
(二)强化秩序管理,维持通畅有序
1、镇区、街区机动车辆停放划有车位线且停放有序、规范,小区、农贸市场等场所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街道内外无店外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集中清理各村散养家禽现象。
3、做好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常态保持工作,保持背街小巷整体通畅,无杂物堆放摆放、无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三)强化绿化及亮化管理,提升居住环境
1、绿化带内无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现象。
2、保持绿化带内无杂草、无枯死树叶、基本无裸露。
3、对绿化进行定期管养,保持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明显折损现象。
4、集中排查完善小区亮化工作。所有小区要对路灯及楼道公灯照明设施逐一进行排查,对损坏照明及时更换到位,确保亮化率达100%并满足照明时间要求。
(四)强化宣传内容管理,提高居民知晓率
1、仔细排查原有宣传载体,发现破损、缺失的及时进行完善、补充。
2、对照考察标准查找不足,有不规范的、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充实、规范。
3、按照市区镇创文办要求,做好最新版调查问卷的入户测评及引导工作。
(五)强化窗口单位管理,提升街道整体形象
1、各村委会显眼区域设置“核心价值观24字”、“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和“蚌埠市市民文明公约”公益广告,设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剪影,内容不得少于五项,有缺失的及时补充完善。
2、办公场所环境整洁、设施齐全。
3、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五、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5日—7月25日)。各村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时,镇督查组将对村整治情况进行过程性检查并随时通报。
(二)集中观摩阶段(20xx年7月26日—8月5日)。镇督查组集中检查整治效果,以查促改。各村要对照环境整治目标和要求,研究措施,查漏补缺,边整边改。
(三)考核总结阶段(20xx年8月6日—中央文明委检查结束)。各村在国家文明委实地考察结束后要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成效,查找不足,研究长效治理办法,巩固治理成果。镇政府根据各村整治成果及观摩效果予以考核兑现,拨付相应考核经费予以弥补工作支出。
六、工作要求
(一)正视不足,狠抓落实
各村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排查各小区存在的突出及难点问题,在中央文明委即将到来之际,自己加压、狠抓落实,争取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基本处理到位。
(二)统筹安排,不留死角
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村应做好统筹安排,避免出现顾此失彼,遗留死角现象,要结合网格化包保区域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要全部兼顾开展,不留任何死角。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集中整治的过程中要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并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组织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争取创建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各片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要做好日常督查及指导工作,督查组要做好每日正常督查,及时将市区镇三级文明办办交办事项反馈到各村,限时做好整改,有限期内不整改到位的,除村书记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外,列入文明城市创建及各村季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