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2023-07-08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1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给师生生命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鼓楼教育和谐、平安、稳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食堂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食堂管理与监督工作。学校要以“师生生命第一”、“安全重于泰山”为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保障教师、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和预防学生传染病为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务必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具体职责人具体实施,分管领导主管督查,校长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务必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职责制,做到职责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分管领导、校长要强化职责、经常性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整改不到位的食堂相关职责人应依照学校有关条例严肃处理。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要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务必进行健康检查,确持续证上岗。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操作流程,货物购买,货物存放的检查力度,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建立学校食堂定期检查职责制,签订职责书,实施档案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职责制,一旦出现中毒事件,立即启动追究机制,努力将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3、突出重点,扩大宣传,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要把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具体职责人、分管领导、校长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和考核,并日常量化,张榜公布。严厉打击购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现象。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学校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倡导健康饮食和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严把七关,预防食物中毒:

  ①严把采购关,坚持采购索证制度(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日期),落实采购、验货人员的职责制。

  ②严把储藏关,食品储藏标识要清楚,位置要合理,生、熟分储,预防过期食品。

  ③严把制作关,不准制作的食品、不合格的食品要坚决杜绝进入操作间,操作人员务必把好关囗。

  ④严把保管关,当餐食品要保温、保洁;过餐食品要放置好冰箱保鲜,用时务必经高温彻底加热;坚持留样制度。

  ⑤严把从业人员关,要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要规范,合符规程。

  ⑥严把环境关,要防治四害,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要有纱窗、纱门等防护设施,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清洁消毒。

  ⑦严把餐具关,餐具使用前务必洗净、消毒,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4、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食堂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锅炉、煤气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堂管理、检查、监督的长效机制,制定食堂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职责制。

  3、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提高全员饮食安全意识。要求学校食堂张贴《食品卫生法》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必要的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理解所有师生的监督与检查。

  4、加强内部管理,所有食堂购买的货物务必经过具体职责人和相关领导的检查验收,堵塞漏洞,杜绝隐患。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到食堂抽查相关食品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食品原料的采购

  1、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2、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务必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3、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严禁购买动物内脏、下水,四季豆,发芽的土豆,从源头上预防中毒事件。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堂工作要求

  1、厨房持续清洁、整齐。

  2、餐具、食品容器干净,并按规定消毒,放置有序。

  3、食品生、熟分开,食品分区清洗。

  4、饭菜贴合卫生要求,杜绝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员工上岗须穿工作服,窗口服务人员需戴口罩、手套(一次性),佩戴工作证上岗。

  6、粮、油、猪肉、鸡、鸭等主要食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地,每一天购进的货应有发票或小票凭证。

  7、建立食堂值班职责制,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增强防范意识。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2

  经20xx年第16次校委会审议,确定了我校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食堂食材供应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由粟川、邓正伟、向嵘蓉、孙军、潘芸组成工作小组,粟川任组长。

  二、工作小组职责

  1.按规定办理食材采购项目的备案等手续;

  2.选择确定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审定代理公司拟定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确定评标办法(建议采用综合评分法);

  4.确定参加评标的校方代表(可委派学校职工,也可委托校外专家,建议委托校外专家);

  5.指派专人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等;

  6.指派专人监督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监督代理公司组织采购招标评标会;

  7.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收集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存档。

  三、招标方式

  按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3

  为提高公司餐饮服务质量,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拟对职工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招标

  二、招标编号:

  

  三、服务内容:

  1、主要负责保灵公司职工午餐和日常来客招待用餐;

  2、日均用餐人数约500人;

  3、供餐时间:每天11:30-13:40;

  4、承包时间:承包合同半年一签,根据考核经营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考虑续签,要求每季度对厨师进行调整,试用期1个月。

  5、承包经营期间,除餐厅水、电、天然气费用需承包人自行承担外,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餐具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包经营者管理并无偿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药监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2)具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服务于酒店或企事业单位,厨师配备至少具有1名二级以上厨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餐饮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扫描件;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登记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文件。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4

  根据学校需要,为了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市直中小学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食堂现对外委托管理经营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经营管理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师生食堂上下两层,经营面积1200平方米,学生2400人左右,教职工240人左右。

  二、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具有学校食堂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复核。

  3、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餐饮卫生。

  2、保证一天三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师生用餐场所要相对分开。

  4、根据学校要求,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5、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营,中标单位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经营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6、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

  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及有劣迹的人员。中标单位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等,未经学校许可不准留宿外人。

  中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防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8、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自行定价,但不得牟取暴利,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低于此标准,学校按中标单位实际成本的3倍收取违约金。并要制作价格牌,每月由食堂管理小组根据市场价格核实一次,实行明码标价公示,自觉接受学校等有关部门的物价检查监督。

  9、中标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货源等,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和保管,接受消防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整改意见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10、学校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用的收银机等固定资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由中标单位出资立即修复,如发现学生或教职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必须立即交给学校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潲水,垃圾转运等费用。

  12、中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13、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办理,学校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等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4、中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15、学校提供给中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和出资维修,其中的固定资产,按其成本的10%收取押金,合同期满后其固定资产无损坏能正常使用,按实退还给中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没有得到学校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但中标单位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中标单位。

  三、合同签订:

  1、初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5天内,需交清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重新实行招标。

  2、续签合同,在合同快到期时,学校须提前2个月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每学年度的师生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续签合同。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中断其经营合同,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损失中标单位全部自负,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托管招投标。

  四、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

  (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3)经营方案

  (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6)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

  (7)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

  (8)其他

  3、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人员、财产、水电火等)

  4、质量承诺、师生用餐满意率承诺、原辅材料成本比例承诺。

  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省市有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制订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经营招标方案

  (7月5日----7月28日)。

  2、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和校园网站发布通知并报名(7月28日---8月4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下午5点。

  3、报名单位制订投标文书(8月5日---8月20日)。

  4、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复核及收集各申报单位投标文书(8月26日下午4点前交到市四中综合楼一楼后勤处)。

  5、评标(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8月27日)

  6、评审结果公示(校园宣传栏及学校校园网)(8月28日---8月30日)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体局等相关单位(8月30日---8月31日)

  8、进场开业(9月1日)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卫生安全,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食堂食品实行招标采购,现按以下所列条款及要求进行竞标。

  一、项目名称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招标

  二、项目地点

  仙游第一中学

  三、标的分类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分成粮食类、蔬菜类和肉禽蛋类、冻品类、调味品类、油类五大类进行招标。以下浮率最高中标。报价表见附件。

  四、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以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提供的最新单价为基准;该网站没有的,招标方可不定时到永辉超市采价,以采价时的最新单价为基准,以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商。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供货时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报名时提供部分已开具的一品一码追溯凭证。经招标方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竞标。

  六、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食材验收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可追溯。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七、食品质量具体要求

  1、蔬菜、水果

  1.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1.2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1.3中标人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大米

  2.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需为当年新米或上年度晚米,产地盘锦,品牌由学校定,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和GB2715粮食卫生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1)米中黄米粒不超过6%;

  (2)不完善粒不超过6%;

  (3)碎米粒(2.0mm以下)总量不超过10%,其中小碎米粒(2.0-1.0mm)不超过1%;

  (4)杂质含量(包括1.0mm以下糠粉等)不超过0.4%。

  3、面粉(小麦粉)

  3.1中标人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制一等: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特制二等:灰分(以干基计)≤0.85%;粗细度:全部通过G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5.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粉:灰分(以干基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普通粉:灰分(以干基计)≤1.4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面筋质(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4、肉类、水产及其制品

  4.1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国家标准,每批次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1)猪、牛、羊等鲜、冻肉类:无异味、无酸败味;

  (2)鸡、鸭等鲜、冻肉类: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2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品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国家标准,泥螺、河蟹、螃蟆、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5、食用植物油

  中标人提供的食物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6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要求非转基因。

  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05%;

  6、禽蛋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2748-20xx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7、奶制品

  7.1巴氏杀菌乳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7.2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7.3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8、预包装产品、副食品及其他类

  8.1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8.2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8.3早餐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注生产保质期限。

  8.4其它食堂所需要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八、其它

  1、本方案解释权归招标方。

  2、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3、对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第一中学(仙游一中办公楼101室)报名。

  投标人提交资质材料包括: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备注与原件一致,开标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以备核实);

  3.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以上材料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未报名的商户不得参与投标。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本次中标本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配送时间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8月24日止。

  6、投标时间:20xx年9月5日9时40分开始。

  7、投标地点:仙游第一中学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6

  为更好的保证师生饮食安全,提升师幼伙食质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20xx学年幼儿园食堂食材中蔬菜、水产、水果、糕点、牛奶、燃料(液化气)等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二、报名材料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三、报名时间

  地点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x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x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x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咨询电话

  X老师13

  X老师13

  四、标后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xx年8月25日-20xx年8月24日)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7

  为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降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控制食品原材料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对饮食的高标准要求,现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比选优质合法的食材供应商,制定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比选项目简介

  1、供应商类别及配送品种:

  ①预包装类:米、面、油、奶;

  ②生鲜肉蛋类:肉、蛋、禽;

  ③果蔬类:水果、蔬菜

  ④副食调料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

  ⑤其他预制品类:面包、麻花、油条等

  2、食堂食材配送位置:大路新区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两校区

  3、就餐人数:2100人左右。

  三、比选对象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有合法供货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并愿意在中标后缴纳5000元质量保证金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①米、面、油、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A、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__,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__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__规定;

  C、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原材料须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能够溯源;

  ②肉、蛋、禽类等:

  A、所有肉类食品应符合鄂尔多斯市肉类溯源体系要求;

  B、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其他预制品类等:投标人需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加工场所;

  7、其他要求:

  ①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配送企业不能将成交采购项目分包、转包;

  ②配送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应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③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④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配送价格应不高于准格尔旗市场价,付款方式由学校与配送企业自行约定;

  ⑤配送企业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⑥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⑦配送企业与学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每月一签;

  ⑧配送企业制定食品原料配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配送服务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赔付处理等内容);

  ⑨配送企业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疫情防控等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五、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拟配货员身份证明、配货员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

  8、专用加工场所(仓库)场地证明、专用配送使用车辆信息证明;

  9、配送食材种类及报价表;

  10、价格承诺书与质量承诺书;

  11、应急预案

  12、其他优质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合作单位供货证明、年度纳税记录证明、公司管理制度、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等。

  注:上述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生产厂家或配送企业印章。

  六、确定供应商入围流程

  1、学校在公众号和校园公示栏公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2、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供货资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的先后或实力等情况初步选定每类别入围商家三家。(如果报名有3家以上,比选小组将进行初选,并确定最终进入比选流程三个商家)

  七、比选流程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3月21日下午16:00点前。

  (二)比选初审:

  20xx年3月22日上午10点,由比选小组对报名商家进行初审,最终确定三家入围。

  (三)比选复审:

  20xx年3月22日-25日,由比选小组对入围的三个商家进行复审。

  (四)复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2家中选。

  (五)比选复审程序:

  (1)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并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投标资料;

  (4)商家现场陈述;

  (5)评委评分;

  (6)分数统计,排名;

  (7)编写比选结果报告;

  (8)在校园公示比选情况;

  (9)为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相应供应合同;

  (10)双方在拟定合同时,我方有权聘请法律顾问。

  八、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应商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商家的原料质量、原料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4、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学校将与此次比选排位第三的供应商签定合同。

  九、废标

  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定标

  1、定标原则:根据学校比选小组综合打分得分,各种类前两名的商家中标。

  2、在学校微信号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

  十一、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校委会,生活部和党政办),共计9人的比选小组,开展本次比选工作。

  十二、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和中标商家签订合同。

  十三、比选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六、集中采购食品原材料品种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七、标的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八、投标单位(人)资格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九、招标形式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十、工作程序

  (一)公布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6)蔬菜类、鲜湿米粉类、蒸包类、烤包糕点类相关标的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培训合格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人)本单位的);

  (7)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同方位照片3-5张,办公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十一、食品价格要求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三)每半个月由学校、乡镇市场监管所、学生家长代表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集镇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以学校所在地集镇市场的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蔬菜类等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下调食材价格,并保持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此周期内如市场价格有波动,供货商要及时告知学校,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各学校要成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采集,与供货商对接,及时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小组采价,采价小组每学期轮换一次,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配送要求或集中采购要求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十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十四、供货商的退出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十五、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G20xx-XJ007

  项目名称:和顺县兴才学校食堂大宗食材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蔬菜、豆腐、调料

  第二包:肉类

  第三包:面粉、油、小米、八宝粥

  第四包:鸡蛋

  第五包:面粉、油、大米、鸡蛋

  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用量需求随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如供应商营业场所面积小于500平米,提供《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xx年07月25日至20xx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由于疫情影响,谈判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委派代表需出示“行程码”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经测温发热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10

  为更好提升食堂服务,本着食材采购物美价廉、服务及时原则,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食材采购

  采用集体研究,分类定点方式进行采购,比价格比服务,从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食材暂定分类为12大类(后期调整):蔬菜类、猪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类、调味干货类、家禽畜牧类、零星食材类、水果类、饮品类、蛋品类、半成品类。

  二、报名登记

  有意愿的供货商于每月的20日之前到机关服务中心101室登记并索取分类报价品名表,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商品流通许可等复印件,并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林燕玉,联系电话:

  三、填报分类报价品名表

  按实际发出的分类报价品名表填写有效期内定价价格,于每月2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定价表纸质版(2份)送至区大院机关食堂101室,逾期不再接收。注意事项:各供应商报价自行密封,报价需盖公章签名。分类报价需完整,出现漏报、未报或更改品项内容一律视为无效表格。

  四、选取方式

  采购组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机关服务中心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供应商的各类报价进行比较,选取比重数值最低的供货商为最终供应商,比重数值第二低的'为备用供货商,以此类推。采购组于28日之前通知各选中供货商,并于当天下午签订合同(合同期为1个月)。

  五、服务要求

  被选中供货商在合同期间,严格把好质量关、数量关,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配送到位,合同期间因质量、数量、服务等问题被开单警告三次(含三次)即刻终止合同,今后无报价资格。

  六、本方案和每月报价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公布。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11

  一、项目概况:

  为学校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该项目由学校比选工作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食堂食材。

  三、比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胜军

  副组长:高泽、廖红波

  组员:徐海波、刘红星、傅小蔚、郭江林、学生家长代表(1人)教师代表(4人)

  四、采购期限:

  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遇到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五、比选内容:

  食材质量、价格、服务、团队专业性和业绩等内容。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系芙蓉区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单位;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经食药监部门审批,具有食品经营资质;

  3.在长沙市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必须具备制作、运输、储藏保鲜、食安检测等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7.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经营风险;

  8.食材优质优价,具备食品溯源能力,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9.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报名时,请提供(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公司简介资料3份,含本公司团队人数、从事食材行业年限、食品配送方案、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障制度、在芙蓉区教育系统内配送年限、配送学校数量、报价情况、近五年获相关行政、卫生及政府部门奖项、食品安全保险单据、配送车辆数量等配送能力。

  如非法人代表参会,还需提供:

  ⑤授权委托书

  ;⑥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领取《食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择优承诺书》,于比选会议时,带承诺书参会。

  2.报名时间:4月26日。

  3.报名地点:教学楼114总务处办公室。

  4.报名负责人:郭老师。

  八、一轮比选

  1.时间:4月27日下午2:30起。

  2.比选地点: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二会议室

  3.比选流程:

  ①比选工作小组审核供货商资料。

  ②各供货商提交承诺书,限时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货品货源、价格承诺;

  ③交流答疑。

  4.确定三家优质供货商,进入二轮比选。

  九、二轮比选(实地考察):

  时间:4月28日-4月29日。

  十、结果公示:

  时间:4月30日至5月10日。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12

  河北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1、公司理念及发展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2、优配食品安全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3、优配生鲜·郑重承诺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4、优配膳食营养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13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儿园拟采购食堂食材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120万元,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24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10月18日—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10月24日上午10: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 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14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取比选专业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统一配送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购配送

  二、采购配送内容

  肉、禽、鱼、瓜果、蔬菜等。

  参加比选经销商资质条件及需提供资料

  (一)资质条件

  1.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需提供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据实提供在自贡市区服务业绩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配送合同及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据实提供在自贡市区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据实提供供货货源(基地)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配送合同及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报送售后优质服务计划和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及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部门失信名单的承诺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参加比选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

  各参与比选的经销商必须在20xx年12月19日14:50分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

  五、比选资料递交地点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东路428号)七楼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

  电话: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20xx年12月19日下午15时,自贡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七楼小会议室。

  比选原则

  我局将组成比选组对参加的经销商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经销商,采取现场三轮报价,以最终报价折扣最低(市场价的百分比)的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折扣相同的情况,则以注册资金最高的经销商为中标经销商。

食堂采购招标方案 篇15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食堂大宗物资供货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东升集团食堂物资采购招标

  (一)定义1、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采购人成为招标人。

  2、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3、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招标文件。

  4、由东升集团总校办招标小组负责具体招标、评标工作。

  5、需(甲)方: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6、供(乙)方: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二)项目概况、招标品种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东升集团属下校区食堂物资供应, 采购量结算以我方实际用量为准。

  2、招标品种:粮(米、面)、油、肉类、蔬菜、冻品、干货、调料、早点、腊味等。

  3、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具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等。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3、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名表(见附表);

  2、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肉类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他物品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食材投标品名、产地、规格、价格表(见附表);

  4、质量、服务承诺书;

  5、投标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

  6、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招标时间

  1、投放标书时间: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6日。

  2、资格审定时间:20xx年8月17日~20xx年8月18日。

  3、开标评定时间:20xx年8月19日~20xx年8月20日。

  4、核准考察时间: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2日。

  5、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20xx年8月25日。

  (四)投标报价投标时报价以当天的市场批发价,按规格、品种报价。以后供货按市场行情报批发价。在供货期中如有比市场同等情况高的价格,视情况停止一个月或二个月的供货处理,如有三次高于市场批发价,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评标

  1、由东升教育集团招标小组审核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

  2、本次评标小组由:综合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采购组组长、食材采购员、食堂主管、财务审计监察组等人员组成。

  3、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样品质量情况、承诺情况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

  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对于未中标者不作解释。

  5、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从候选单位中另选。

  (六)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规范的合同,条款如下:

  1、定义

  2、合同标的

  3、付款方式

  4、保证与赔偿

  5、质量保证

  6、安全保证

  7、合同的生效

  8、其他

  (七)开标

  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解释、评议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与个人。

  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