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的方案 篇1
0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本校本单位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本校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日常校内筛查机制、校园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
3、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校领导在岗带班,落实校领导和干部值班机制,配备足够力量做到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校开学前应对照《开学工作任务清单》逐一检查核实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应对各校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每天逐级按时上报《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汇总报表》。
5、加强联防联控。学校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防联控。
02全面细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6、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办《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全覆盖的师生健康监测,各学校、幼儿园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家长就师生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情况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健康申报表,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7、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并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8、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教师和干部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医护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医护人员在学校定点值守。并在开学前对教师和校医进行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帮助其熟悉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处置程序。
9、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x教防控办函〔〕5号)要求,对学校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10、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对照市教育局制订的.xx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高校、专修学院开学后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配齐备足各校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要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11、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和消毒器械、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屏等。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12、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值班干部、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13、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03严格做好开学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4、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学生到校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学校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15、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学校应核查其返校条件,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必须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流行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请各地、各校(园)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16、落实体温测量制度。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2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提醒走读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17、严格校园卫生消毒制度。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x教防控办函〔〕6号),每天校园实施消毒措施。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学校暂停校内超市营业。不接受、暂存私人物品,对到校邮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内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18、加强食品安全与餐饮卫生管理。加强食堂人员管理。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晨午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宣传教育,食堂采购人员及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加强食堂、餐厅卫生消毒工作。食堂、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人员集体用餐,推行分餐制,可采取按年级分时段进餐、送餐到班级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就餐时相隔距离。
19、保证学生寝室卫生。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处应安排检查点,负责每天测量体温。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无必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寄宿制学校还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20、暂停各种聚集性活动。强化班级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无必要不串门。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教师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2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x教防控办函〔〕3号),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师生间、同学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22、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23、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发现发热等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并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04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4、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学生居家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衔接,按照实际开学时间,科学确定教学起点,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完善教学方案。幼儿园原则上按实际开学时间组织安排幼儿教学活动和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开学时间及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如需调整学期教学时间安排,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25、落实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爱。各地各校要组织干部教师重点做好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逐一建立基本台账,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坚持“一人一方案”,一对一落实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对就读初三、高三年级的,一对一安排教师在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复习备考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每周一次向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或其他直系亲属报告其子女学习生活情况。
26、做好个别辅导方案。对前期排摸中掌握的无法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以及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尤其是在重点疫区尚无法确定返校时间的学生,要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
27、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关心和指导。对正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顶岗实习的职校学生,相关学校要落实管理责任,协同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护和实习指导工作,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复工的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xx〕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xx]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xx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xx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复工的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广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院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镇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宣传管理,指导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排查报告组及组织部。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院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矩阵、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医院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今年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科室、镇直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及相关情况要立即向镇排查报告组、指挥办公室报告,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复工的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统筹高效做好当前阶段疫情防控和建筑业平稳发展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在落实各地精准防控的前提条件下,最大限度保障建筑业企业正常经营和施工现场有序施工,严禁采取“一刀切”的简单方式对施工现场“一停了之”。拟近期复工的施工现场要做好疫情防控,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后,及时复工复产。强化施工现场管控,未经实名制登记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二、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房建市政工程开标评标工作,对暂不具备进场开标评标条件的房建市政工程,要积极采取远程电子化评标、异地评标等方式,严禁“一关了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暂停一周的,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处)书面报送情况。
三、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停工,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开工的`通知》(建市〔20__〕16号)精神,指导做好材料价格调整、合同工期顺延、列支防疫成本等各项工作。
四、在20__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五、省级权限范围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__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其证照全省范围内继续有效。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大力推行“线上办”“不见面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复工的方案 篇5
为有力有序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快速启动复工复产,打好打赢全区疫情防控保卫战,按照《长春市关于印发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启动复工复产实施方案》(长府办明电〔20__〕5号),结合绿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是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重点企业生产的原则;
二是坚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的原则;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合力推进、政企协同的原则;
四是坚持统筹资源、高效服务的原则;
五是坚持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
六是坚持压实责任、闭环管理的原则;
七是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启动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
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绿园区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综合协调、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物流畅通、原料物资保障和生产要素协调等重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局长兼任。
三、企业复工复产标准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采取封闭驻厂方式推动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适时进行调整,允许企业采取“点对点”通勤方式复工复产;待全市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后,允许企业采取有序出行的方式复工复产。
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在封控区、管控区全面解封前启动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需履行“报备+承诺”程序。
(一)企业准备备案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
2.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见附件)。
(二)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规上工业企业向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备案、规下工业企业向属地政府备案;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属地政府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备案后,逐级上报。
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组织疾控中心、应急等单位对规上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实地踏查,指导企业做好防疫措施;属地政府对规下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区工信局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相关属地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推动相关企业启动复工复产。
五、员工转出小区工作流程
(一)填报《工业企业返岗员工统计明细表》。相关企业汇总、报送需协调放行员工名单,精准填写《工业企业返岗员工统计明细表》(见附件)报至备案部门。返岗员工要求:
(1)企业要尽量压缩返岗复工员工数量,生产辅助类员工返岗复工时间原则上要适当延期;
(2)返岗员工需在管控区、防范区,以及封控区非封控楼栋,且非密接、次密接的人员;
(3)返岗员工所有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只填写需协调放行人员信息。
(二)组织返岗人员核酸检测。区工信局接到企业协调放行员工名单后,视情况由市、区工信局协调市、区级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对名单内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三)返岗人员放行。视情况由市、区工信局将需协调放行员工名单转报市、区社区(村)管控专班,由社区(村)管控专班将放行指令、口令逐级下达至相关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卡点。位于管控区、防范区,以及封控区非封控楼栋,且非密接、次密接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相关社区、卡点验证口令后立即放行。
(四)发放返岗通行证。由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制发“保生产专用”通行证,逐级下发至每名返岗复工员工。
(五)复工前做抗原试剂检测。所有员工返回工厂后,要立即完成抗原试剂检测,呈阴性的方可返岗复工。
区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按照全市要求,对员工返岗复工流程进行动态调整。
六、员工接入厂区工作流程
(一)相关企业要妥善安排返岗复工员工“点对点”转接,可采取自驾、合乘等方式返回厂区,对确有困难的,由企业安排车辆将员工接回厂区。每台车辆乘坐员工不超过3人(包括驾驶员)。
(二)返岗复工员工凭借“保生产专用”通行证上路通行,交警要见证放行。
(三)返岗复工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回厂区途中不允许下车或从事与返岗复工无关的事项。
(四)相关企业要加强员工返岗过程管理,对员工返回厂区过程中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私自下车等行为,追究企业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复工复产资格。
七、企业闭环管理责任及工作流程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场所、环境消杀、心理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核酸抗原检测。企业复工复产后,封闭驻厂管理的企业,每天企业组织员工在上岗前做1次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录入“吉事办-高频服务-新冠抗原自测上报”板块,抗原试剂盒由企业自行准备;每3天各镇、街组织企业做1次全员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后,核酸和抗原检测要求按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调整。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复工复产企业要以车间班组岗位为最小单元,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组织生产,尽量缩小网格范围,人员要控制在3人,最多不超过5人。每位职工实现定岗、定点、定位管理,吃住干在网格内。不同网格人员不见面、全隔离,禁止交叉活动。
(四)强化企业封闭隔离。封闭生产企业要采取最严格措施,实现生产员工和物流配送员工“四区”即生产区、生活区、物流区、垃圾区“硬隔离”,实现新返厂员工与原驻厂员工“硬隔离”,全力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五)加强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企业要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设置隔离观察区,一旦发现检测阳性人员,要第一时间向防疫部门报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转运、溯源流调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属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落实一手防控疫情、一手落实复工复产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类问题,高效地服务保障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满产达产。
(二)加强责任落实。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强化生产管理,避免出现链式传播和群体性感染,员工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监管责任。相关区直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行管责任,强化协同作战、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强物资储备。相关企业要加大N95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采购、储备力度,有条件的企业每天要为返岗复工员工发放中药或其它预防药材,落实药物预防。
(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煤、水、电、气、热等重点生产要素保障,保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强化银企对接服务,梳理复工复产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精准投放规模。
(五)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工业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超负荷赶工、抢工,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坚决杜绝职工违规操作、疲劳操作;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加强舆情疏导。复工复产企业要注重稳定员工及家属思想情绪,畅通员工反映意见问题渠道,做好思想疏导、化解不良情绪。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和正面引导社会舆情,营造企业复工复产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