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监管,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促进烟草行业平稳健
康发展。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
依据国烟办[20xx]135号文件精神,从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建立规范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物资采购专项调查;通过全面推行水松纸网上交易探索建立公开透明采购管理机制;完善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出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省通过完善制度、注重检查、促进整改的方法,建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专题调研。
通过下发调查表和现场调研对现行物资采购管理流程进行摸底,了解采购管理现状。
(二)探索建立非专卖品物资网上采购管理模式。
以水松纸为试点,探索网上交易模式,建立价格信息披露机制,提高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度。
(三)完善采购管理长效机制。
在采购流程调研和非专卖物资网上交易试点基础上,针对目前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宏观管理层面提出加强采购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研究拟订《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管理的管理重点、管理程序和管理目标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性机制,杜绝违反制度和程序问题的发生。
(四)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
根据《关于加强卷烟用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抽查省级工业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行业物资采购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时间安排。
1.6月底完成物资采购调研。
2.推行非专卖物资网上交易。7月份在行业内全面推行水松纸网上交易。在水松纸试点的基础上,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主要卷烟用物资的网上交易。
3.探索建立价格信息披露机制。由省级工业公司按照统一数据接口上传物资采购价格信息,经处理后发布到行业物资交易网,为各公司采购决策提供信息支持,9月份完成。
4.建立长效机制。9月份拟印发《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加强卷烟用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保障居(村)民、配送员工、代购人员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本规范。
一、明确商家经营条件
(一)具有一定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符合防疫要求并经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经营的商家,可从事配送服务和提供代购服务。未经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商家,一律不得从事配送服务和提供代购服务。
(二)商家应具备或选择开阔、通风的开放式场地或仓库堆放生活物资,堆放场所必须按照防控要求,每天消毒消杀不少于2次,所有物资按类别单独划区。根据各工作区场地实际面积大小,工作人员人均不少于5㎡的工作空间,严禁工作人员聚集作业。
(三)所有从事与配送、代购服务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口罩、手套、护目镜、胶鞋等防护设备。每天体温检测不少于2次,严把身体健康关,一律不得带病上岗。
(四)商家提供的所有商品必须保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
二、严格商品采购要求
(五)封闭管理期间,居(村)民生活物资采购以集中配送为主,代购服务为辅。所有居(村)民生活物资只在已批准经营的商家采购。各小区、塆组按照有关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收集配送所需生活物资采购信息,统一汇总,集中下单,联系配送商家。居(村)民也可通过线上直接下单。商家要每天公布生活必需品种类和价格,对居(村)民订购的生活物资,每4天配送1次,为居(村)民提供服务。
(六)各小区、塆组要指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人员为代购员,负责定期采购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特殊商品。非基本生活物资,原则上不提供代购服务。应急商品可随时提供代购服务。
(七)商家对配送商品进行分拣包装时,不得将腐烂、破损严重的商品一并包装,以次充优。代购员采购商品时要有序进场,保持不低于1.5m安全间距。要按订单要求分类打包,不得将熟食、生食混装,不得将有腐蚀性物品和一般生活用品混装。
三、加强商品运输管理
(八)所有运输车辆装货前要进行消毒,依次排队进场等候。装车人员要保持不低于1.5m安全间距,不得扎堆拥挤。装车商品要按照熟食、生食、易碎等商品特性分类摆放,轻拿轻放。
(九)运输途中车辆要保持匀速前进,降低商品破损率;车辆之间要保持安全间距,保障行驶安全。司机和押车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且健康体检合格。
(十)所有配送、代购商品要运送到各小区、塆组指定的存放点,不得随意卸货、“一窝蜂式”卸货。卸货人员要依次有序作业,保持不低于1.5m安全间距。卸货完成后要及时与收货人核对商品数量,做好交接工作。
四、做好商品入户服务
(十一)各小区、塆组要设置开放式收货场地,每日消毒消杀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可搭建阳光棚。同时,要组建专班,负责生活物资分发到户。
(十二)各小区、塆组指定的收货、分发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十三)收发人员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设备,核对商家实际配送物资数量,对照物资表单进行验收,登记余漏的物资;要以楼栋、单元为单位将生活物资按照一定间距分类摆放好;要按照分时错峰取货原则,分时段、分批次提前通知各楼栋、单元住户的取货时间。
(十四)居(村)民在领取生活物资时,每批次不得超过10人,并且人与人之间保持不低于1.5m的安全间距。
(十五)特殊家庭和封闭楼栋(单元)住户由小区、塆组安排专人,采取无接触式送货到门。
物资管理实施方案 篇3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管理问题,是当前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由于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三资”管理得到了规范与加强,保证了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安全,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但“三资”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
一、农村“三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的财务大都实行乡镇代理中心委托代理制度,这项工作开展几年来,己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资产、资源的采购、处置、小工程招投程序等逐步规范,这些工作的开展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干群关系,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复杂,会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资金方面,上级专项资金由于程序严格,管理较为规范,而村集体资金相对来说管理松散。资产资源管理台帐登记不全,固定资产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账实不符现象。村会计由于年龄、文化程度、工作期限等原因导致工作能力不同,增加了开展工作的难度。
第二,对于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仍不到位。有的村大额支出不经集体研究,全凭一个或几个村干部说了算;有的村无视财务管理,随意开支,挥霍浪费,胡乱花钱;有的村收款时不使用统一的收据,账务混乱。
第三,村级集体收入管理仍不够规范。一些村干部法制意识淡泊,无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收取的资金不及时上交资金收入专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有的村干部将审批回的专项资金不按审批用途使用,出现挪用现象。有的.村收取款项后,由村干部保管,长时间不向代理中心报账。
第四,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村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抱着应付、走过场的想法,以至于财务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不够规范,对于一些群众敏感问题进行回避或公开内容过于笼统,群众看不明白。
第五,合同管理和资产的采购、处置、小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一是合同的签订不规范,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平等、不全面。二是村干部偷偷发包,暗地里操作,不按照民主程序公开招投标。三是少数村合同签订后不按照要求履行,合同变更随意性较大。有少数村至今还存在着口头合同。四是个别村在对集体资产处置时,违规发包集体资源,村干部擅自变更集体决定,私自延长合同租赁期或降低租赁费。
二、解决村级“三资”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范围,强化组织领导
要加大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运用到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把“三资”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制。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村级“三资”管理作为对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首先,要稳定村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村级会计的培训力度,要确保村级财务人员俱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法违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随意变换。
其次,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代理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代理中心财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加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最后,村集体的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等内容要全面公开,特别对于上地征用补偿费等要逐项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对于公开的内容,有条件的村庄可以拍照存档备查、上级监管部门要建立按时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监督村庄纠正。对不按财务规定进行公开的村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小工程招投标、资产资源的购置管理,不断强化经济合同管理
对于小工程的招投标实行限额招投标,金额少的由村庄自行招投标,招标金额应在当时的市场价格范围内。超出一定金额的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相关部门监督招投标过程。
实行村级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制度。对于集体采购的大额资产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自行购买的不能高于当时的市场价。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处置等,应经过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按程序进行评估,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合理价格,实行公开竞价、招标投标,成交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村庄必须启动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要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经济合同签后在村庄归档保存的同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上级监督管部门应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不按程序办理或私自办理小工程招投标、资产资源处置等事项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完善村务监督及民主理财机制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监督权。民主理财成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能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并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民主监督意识,按时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召开民主理财会议。
(五)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状况的审计监督
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上地征用补偿费、小工程等进行重点审计,对于审计出的问题要加大处理力度,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落实好工作经费,为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就是要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强化监督,真正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农村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