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彭静副组长:杨茂兰、李红星、王小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法规综治股),由周兴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永喜、杨友君、丁仁满、王小山、陈启明、易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对象:
第一组:负责中方处、泸阳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杨茂兰 组长:周兴平
成员:舒有为、王小山、陈启明、易芳
检查对象:(19所)
桐木中心小学牌楼中心小学 中方中心小学
县幼儿园星光幼儿园 天娇幼儿园
子恩幼儿园 工业园幼儿园 小蜻蜓幼儿园
宝宝乐幼儿园泸阳中心小学聂家村中心小学龙场学校花桥中心小学 花桥博雅幼儿园
泸阳怀磷幼儿园泸阳博爱幼儿园花桥火马塘幼儿园
泸阳大风车幼儿园
第二组:负责铜湾处、铁坡处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王小林 组长:杨永喜
成员:杨友君滕卫国丁仁满
检查对象:(8所)
铁坡学校石宝学校 未来之星幼儿园
铜湾卡通城幼儿园 铜湾中心小学铜鼎学校
新建中心小学 袁家学校
三、检查时间:
4月13日—15日三天时间。
四、检查内容:
1、校车喷漆的落实情况。
2、校车标识标牌的粘贴情况。
3、校车超载情况及值班跟车教师情况。
4、座位险等保险情况。
5、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6、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7、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接送学生、幼儿的档案资料。
8、办理校车手续及检查车况。
五、车辆安排:
县交警大队和县教育局各提供一辆。
六、措施:
(1)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校车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形成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4月25—30日集中办理校车手续。
七、要求:
1、社会车辆不得在学校门口或进校园装载学生上下学。
2、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2
春运安全有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2月18日结束,为期40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根据《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防超大发〔20xx〕3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股东大会暨第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绿色春运”的总目标,切实强化春运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目标
1.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0起。
2.同等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或群伤事故0起。
3.参加春运的公交车辆、驾驶员合格率达到100%。
4.公交车发班前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有效率100%。
5.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100%。
6.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三、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切实强化春运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20xx年的春运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春运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春运安全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全面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2.加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逐级落实春运安全责任,把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每个科室、每条公交线路车队、每个岗位、每一天、每个环节。公司与产值责任人、驾驶员签订的春运安全责任书要求在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未签订责任书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春运期间,严格按春运责任书的要求对产值责任人、驾驶员进行管理,督促驾驶员遵纪守法。
五、强化违法法规行为的动态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在20xx年春运前完成公交车辆4G卫星定位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有效运行排查工作,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有效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2.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清零力度。每日要对所属公交车受到行业通报、母公司信息监控中心下达和自查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核实,及时上报处理情况。
3.从严从重处理母公司公司信息监控中心通报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行车安全。春运期间营运公交车 发生超员、遮挡摄像头、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严重超速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采取停运停驾措施。驾驶员、产值责任人未接受处理的,一律不准派班参加营运,达到清退条件的,立即清退。违法违规处罚措施如下:
春运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违反安全操作行为的驾驶员,第一次一律按制度执行处罚,并进行警示教育;出现第二次的,加倍处罚;出现第三次的,按规定三倍处罚,并及时予以清退处理。
六、做好春运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产值责任人、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1.通过召开春运动员大会的方式,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全体员工、产值责任人、驾驶员进行春运专题安全教育。重申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的“零容忍”,督促驾驶员落实“五不两确保”,自觉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春运动员大会要求在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
2.在春运期间,要坚持开好驾驶员、产值责任人安全学习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行为视频等方式开展道路防追尾防碰撞、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碰撞等专题安全教育,以此加强对产值责任人、驾驶员的'春运安全警示教育。
3.落实出车前安全告诫和发班前安全告知制度。及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告诫。要密切关注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针对春运期间风雨、雾霾等恶劣天气易发多发的特点,通过集中安全教育、发短讯、出车前谈话、安全版报等形式,提醒驾驶员注意,做好防雨、防雾、防滑等工作,保证安全行车。
七、严格驾驶员春运资格管理。
1.结合年度准驾资格审核,在20xx年1月5日前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进行一次春运资格审核排查,3类不符合春运安全要求的驾驶员严禁参加春运;6类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必须坚决解聘。
(1)3类不符合春运安全要求的驾驶员:一是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二是20xx年内有严重超速超员记录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
(2)6类必须坚决解聘的驾驶员:一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二是交通违法违规记满12分的;三是有酒后驾驶的;四是超员20%以上的;五是超速50%以上的;六是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违法违规记录的驾驶员。
以上审核情况形成排查台帐,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安全技术中介部核查。
2.严格执行营运公交车安全例检制度。加强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例检,特别检查车辆安全带配备、轮胎、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的安全状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予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八、严格把好参加春运营运公交车辆的安全技术关。
1.要加强参运公交车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要在春运前对所属营运公交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春运前2个月内未做二级维护的公交车辆,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作业。
(2)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等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3)严禁不按期进行二级维护、不按期参加年度审验的公交车辆参加春运。
2.组织开展一次春运前的公交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排查,发现有不符合春运安全要求的营运公交车,立即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出现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营运公交车,立即进行停运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参加春运。
九、落实反恐防爆措施。
1.要严格落实反恐防暴措施。一是要制订完善反恐防爆工作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反恐意识;三是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视频动态监管;四是加强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检查密度,坚持“逢包必查”、“逢液必检”、“逢疑必问”;五是定期对车上消防、逃生等相关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3.要督促司乘人员落实首末站、停靠站点的危险品检查制度,对上车的行包和货物要进行开包检查,严防危险品中途上车,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十、提升应急防范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
2.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道路拥堵、恶劣天气等应急处置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及时进行安全告诫。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通过集中安全教育、发短讯、出车前谈话、安全版报等形式,提醒驾驶员注意,做好防雨、防雾、防滑等工作,保证安全行车。
3.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极端恶劣天气,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十一、落实春运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
1.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站场安全巡检员落实岗位安全职责,认真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本公司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内是否有易燃物品堆放、电路电线有无老化及乱搭乱接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内是否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志标识等。财务室是否落实“铁门、铁窗、铁柜”。及时查处办公场所、公交站场内私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遮挡消防栓、堵塞消防通道、电路电线老化或超负荷运行、安装使用非标电路电线等安全隐患。要在春节放假前对所有办公和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消防、防盗措施的检查。
2.要高度重视新能源公交车辆和充电站的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电工对新能源车辆和充电站进行日常的安全例检;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纯电动车充电操作规程,确保充电站的安全运营。
十二、落实春运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春运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重点时段、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春运期间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信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请假报告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要安排好春节7天假期的值班安排,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20xx年1月20日前,将春节的值班安排表报安全技术中介部。
十三、春运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找出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让辖区居民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立即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落实社区监管责任和经营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辖区居民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10日
四、检查重点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加大对辖区范围内的主干道和各小巷道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认真检查道路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设置、事故多地段的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换气站室、理发店、小商店等公众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的配备和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落实整改。
(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元旦期间都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烟花爆竹的事故的高发期。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检查。要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整治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辖区居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长治路社区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好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整改、责任“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经营场所要立即予以关闭。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认真做好元旦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能及时组织力量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无阻,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4
一、使用学生用车应当依照规定取得许可,学生用车驾驶人应当依照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二、学生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三、载有学生的学生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四、学生用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学生用车运载过程中,必须安排随车照看人员,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五、学生用车驾驶人不得在学生用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学生用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六、学生用车应选用大型、中型、小型客车,道路等级低的乡村道路可选用微型客车作为过渡车型。严禁用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接送学生。
七、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5
根据《关于落实集团管理大会安全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集团总部于9月24日管理大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提升烧结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提升安全管理方案。
一、烧结厂通过安全培训考试及日常摸排,有部分职工文化程度较低、安全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针对这种情况,烧结厂采取加强安全培训及举办各项的安全活动等手段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
1、通过班前会、班后会、每周安全活动会对职工进行基础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基础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水平,完善科学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通过对职工进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讲解学习,使加强对各项安全制度的认识,提高制度的执行能力重视程度,让职工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不是限制而是保障,将各项制度要落实在实处。转变职工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心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针对烧结厂皮带岗位多的特点进行皮带工专项培训,着重讲解皮带机操作注意事项及日常检查、维护安全注意事项;针对季节性变化对职工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冬季煤气安全操作、防火安全知识等专业知识,夏季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及培训,提升职工对岗位危险源的识别能力,能够区分各区域安全侧重点。
3、举办各种的安全活动,强化安全意识。组织全体职工签订一份不违章承诺书,将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危险源,如何杜绝安全违章和安全事故,并由直系亲属签字。结合9月7日冶金协会专家安全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讲解和学习,开展职工举一反三活动,对岗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辨识危险源,加强安全操作。
二、烧结厂专(兼)安全员安全工作时间还不长,安全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对安全隐患及安全违章情况检查力度不够,为此烧结厂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专(兼)安全员烧结球团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学习,提升安全管理的素质,强化安全知识的水平,提高安全检查能力。
2、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安全检查“要勤、要细、要全面、要全员”,并督促职工能够按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操作。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加大违章考核力度,对考核项目进行通报以此警示其它职工,使考核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三、组织各车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以岗位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相关演练活动,如组织煤气岗位进行煤气泄漏、煤气中毒的应急演练,油站等岗位进行消防应急演练等。
在操作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应急方案中与实际操作的差异,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加强应急方案的可操作性。通过组织各项应急演练加强职工对各项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救护方法的学习,达到熟练各种安全救援操作。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6
下面就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燃气场站安全检查
燃气厂站是安全运行的核心,做好LNG储罐、调压箱、气化器等安全运行工作,认真检查相关设备的各项参数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不留死角,检查到位,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场站应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做好入户安全检查
重点做好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对室内燃气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如实告知用户其危害性并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定期回访检查整改情况,防止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三、市政外网安全检查
1、现在进入汛期,为防止发生市政管网泄漏事故,本公司加大外管网巡检力度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2、对外管网进行全面检查,薄弱环节重点检查监护,巡检人员巡检到位,监督检察人员加大检查力度,业务人员在业务完成后对外管网再进行巡检,实行多重检查;
3、对市政燃气管网标志桩及燃气提示标语进行检查,有损毁的及时修补;
4、对小区调压箱、阀门保护箱、市政阀门井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运”期间要加强对厂区及外管网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保卫制度进行,每天夜间至少保证2人值班(兼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厂区值班电话以及所有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发现异常,视现场情况采用妥当的方式进行处置,并上报相关领导以及拨打报警电话110进行报警,来保障此期间厂区的安全生产运行。
五、应急抢修工作
此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公司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将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
如上是“十二运”期间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措施,主要领导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动员工作,让每一个员工对各自的工作心总有数,尽职尽责,做好此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7
随着寒假和春节的临近,冰雪灾害和强降温天气增多,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寒假前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节日和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通过开展安全大整治活动,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落实,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校长罗起祥组长,安监科解建国为副组长,值班教师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春节期间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
三、工作重点
1、安全保卫。寒假前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力量,增加安保人员,完善制度,增加投入,改善条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师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教育学生假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2、消防安全。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学生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强对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校舍内疏散标志和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教育学生寒假期间不乱燃放烟花鞭炮,不玩火。
3、交通安全。春节期间雨雪等恶劣天气较多,且大量车辆返乡,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禁止学生租用、乘坐“三无”车辆。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遇有大雪、大雾、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道路不畅通、交通困难,学校要上报当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调整上课或放假时间,确保师生安全。
4、食品安全。严把饮食关,严防食物中毒。教育学生在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检查保管存放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6、周边环境安全。学校门口机动车道路要请求交警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禁止在学校500米范围内设立“三室两厅”;杜绝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饮食摊点和小卖部。
7、安全教育。放寒假前在开展好常规的安全课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特点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结冰的河面滑冰玩耍,不在野外生火、玩火,不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乱燃烟花爆竹,教育学生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
8、应对突发事故。教育学生要学会应对紧急情况;要让学生了解暴风雪、大雾、地震、发生火灾,常见传染病等自然灾害和疾病的知识;加强对学生禁毒工作教育;教育学生应对突然情况,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学校要重视春节前的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要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假期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安排好教师值日,每天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
3、合理安排,坚守岗位。寒假期间,充分利用假日期间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落实好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校舍和学校财产安全。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8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05、传真:866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日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9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公通字[20xx]96号)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维护我区城市运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原则,在总结固化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全区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学总负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具体负责,分局党委成员协同配合,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分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办,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任办公室主任,治安支队支队长钱晖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和推进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外环线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外环线外尽量不放”这一重点,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加大媒体滚动宣传力度。政治处要协调区主流媒体、电视频道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规定,加大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区单位集中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在春节前开展辖区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向各街镇社区发放张贴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广泛向本区居民群众发放《金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单》,并通过网上警务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尊法守法。聚焦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三是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依托公交车站广告栏,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发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张贴宣传海报,在主要道路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厢,铁路列车及相关站厅内向来金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二)进一步强化排查收缴。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入沪盘查、路上查缴、面上收缴相结合,关口前移、从严设防,全力查堵收缴流入本市、流散社会的烟花爆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入沪通道管控。在本区出入市境陆路道口加强对入沪货运车辆的检查,并在以往烟花爆竹违法贩运行为较为突出的省级接壤道路设卡盘查;同时,在与浙江接壤的入沪道口加派警力,重点加大对等外、无名道口的检查力度,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强入金水域过往船只的临检,并对相关流域沿线小码头、小堆场及港口物流进行排查,严防通过水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二是强化运输过程临检。交警支队要加大对区内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强化社会面收缴。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乡村居所、居民小区、各类集贸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场地、建材堆场、货运码头、水上设施、乡镇工厂等单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逐区逐片逐户排查,及时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人员管控。治安支队要会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辖区涉及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并会同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烟花爆竹个人实名购买和销售可疑情况通报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发现购买人员形迹可疑、一次超量购买、多次重复购买等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制造恶性的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打击查处。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依法严管、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一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居民出行较为集中的菜市场、沿街商铺、商品市场等场所及流动摊点的检查,严防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会同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点的检查,查处违法销售禁售产品以及从违法渠道采购销售等行为;要及时发现、落地核查网上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删除相关有害信息。二是加强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刑侦、治安等专业警种优势,缜密侦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捣毁一批非法销售储存窝点。要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力争破获一批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资源。依法加大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及时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或因此引发群众围观的'行为,依法予以顶格处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部署,重点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节)等时段,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额投入警力。按照“到边、到底”要求划分最小管控单元,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确定的网格化管控区域,细化制定民警执勤安排,确保警力在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统筹调配增援。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治安支队要主动与区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完善对接、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组织发动居委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社工等平安志愿者,对全区居民小区划片包干、巡查巡防、劝阻看护,确保每个小区配备社会辅助力量、每个楼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时间发现、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警扑救初起火灾。各派出所要对属地街镇平安志愿者开展培训指导,明确操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任务清晰、程序规范、尺度统一。在重要节点和时段,管控区域民警要带领平安志愿者共同开展巡查巡防和驻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应急处置准备。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重要节点期间,要对老式居民小区、旧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低、居民安全意识不强、可燃物无序堆积的场所,配强基层巡查和应急处突力量,确保不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总结固化历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措施,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平安金山建设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细化制定本辖区、本条线、本单位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见效,确保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导推进,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分局督察支队要加强专项督察,有力督导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内部教育。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及内部工作人员带头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查处涉及烟花爆竹案件时,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对查没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要落实专业部门予以处理,严禁临时储存在办公场所。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0
当前,中小学寒假和春节临近。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xx〕76号)和《关于岁末年初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印发了《转发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的通知》(邯安办传〔20xx〕51号)。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寒假、春节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年末岁尾,是学校各项工作关键时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结合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分析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明确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和谐和师生平安。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动真碰硬、盯牢看紧,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各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部署本辖区、本学校、本业务范围内寒假前的安全工作。各有关处室和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措施;学校教职工要按照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履行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二、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冬季是冰面溺水、取暖、消防、交通、雪灾、煤气中毒、饮食、活动等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在寒假放假前、开学前后、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校舍、场地、食堂、宿舍、校车、取暖设施、实验室、特种设备、危化品、燃气设施、供电用电设备、校园欺凌、大学生校外住宿、校园非法传销等重点部位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按要求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同时,在假期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数据。重大隐患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预防冰面溺水专项活动
各学校在放假前和开学初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上一节安全教育课,给每一个学生印发一份假期安全提示卡,开辟一块安全宣传阵地,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对学生进行防冰面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校园暴力、防煤气中毒等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师生遇到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的各项注意事项列入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中,向学生家长进行告知、宣传,提示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尽好孩子的监护责任。并要做到每个学生及家长有签字、有回执,形成学生寒假安全家校联防的合力。
要把以往发生的冬季溺水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学生深入解析,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向中小学生传授防溺水知识,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池塘、河流等非专门滑冰、游泳水域滑冰、玩耍,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更大伤亡,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
各高等学校要专门开展一次防范传销和金融诈骗的警示教育活动。寒假、春节期间是传销组织和金融诈骗组织的活跃期,各学校要教育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组织的欺骗性、危害性和非法性,警惕传销组织及人员的“攻心”和“洗脑”。
四、切实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学校内部安保管理。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做到定期巡查,每查有记录。要对学校各项设施进行加固、维护。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要加强与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系配合,严防社会不法分子滋扰校园和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等事件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形势研判,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等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面向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重点保护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二级单位、学校三级联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认真自查,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不合要求、危废物处置不当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分类处置,针对突出风险要敢于曝光,坚决关停实验室,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推进整改,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
(四)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购、验收要严格管控,员工晨检、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继续做好食堂肉类菜品供应,保持食堂菜价基本稳定。
(五)加强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增加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加强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气质量、新釆购设施设备用品质量进行检测,防止发生校舍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有关检测情况要及时公示。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严防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六)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寒假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安全教育周的内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及非法营运车辆,确保放假、假期及返校学生乘车安全;要在“致家长一封公开信”中明确交通安全内容。要通过会议等方式,对广大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教职员工注意出行安全。二是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对校车司机、照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工作规范和法律责任;对乘车学生进行乘车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明确乘车要求,确保学生遵守乘车秩序;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会议,让家长明确自身职责和法律责任,配合学校、照管人员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工作。利用寒假时期,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确保开学后校车运行安全。开学前后,学校要与校车服务者、司机、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三是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门口交通安全标识设置、重点时段交通疏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及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所有承运学生车辆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定期检测,确保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促使其遵守驾驶和乘坐规则,做到车辆不超速、不超载,司机无疲劳驾驶,师生文明乘车,坚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同时,严厉打击黑校车、违规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七)加强重要时点的安全管理。寒假和春节期间,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因各种原因留校学生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留校人员管理台账,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假期学校要加强饮食、消防、宿舍用电等管理,坚决避免发生留校学生食物中毒、火灾、意外伤害等事故。对各类外来留守工作人员做好关心慰问,主动了解和掌握假期、节日期间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中小学校要加强假期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放假离校期间注意防范交通、水电火危险和传销组织诈骗、滑冰溺水、自然灾害、触电、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疏导教育,密切关注思想动向,防范自杀、自残行为发生。
五、严格执行假期清校、净校制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清校、净校制度。对于必须组织的大型校内外活动,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六、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坚持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脱岗、迟到、提前离岗等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做好学校值班记录,做好值班期间的巡查,对每日值班情况要认真汇总,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带班、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1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公安部门、道交委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路长制”的意见》(甘公交〔20xx〕99号),庆阳市道交委《关于在全市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路长制”的意见》(庆交委〔20xx〕23号),庆城县道交委《关于在全县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路长制”的意见》(庆交委〔20xx〕6号)等规定,现就全镇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路长制”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任务,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以提升交通现代治理能力为目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总体目标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总体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属地管理、联勤联动”的原则,在全镇道路分段设置“路长”,构建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有序、防范有力的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一路一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创建隐患治理成效明显提升、路面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明显下降、路面违法行为明显下降的“三提升、三下降”示范道路。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镇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镇道路“路长制”工作,指导各村落实工作要求,各村要确保“路长制”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属地管理”。充分发挥“两站一室”的.职能作用,完善以镇党委政府、交警队和各村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协调上级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联勤联动。建立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站所之间协同配合,村村之间协同配合,共管共治,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处置得当,镇属机关单位、企业配合有力。
四、工作职责
路长:召集各级“路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勤联动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级路长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副路长:贯彻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成效,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协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督导检查,抓好日常工作落实。
村路长:按照上级精神和路长和副路长工作要求抓好辖区日常工作,储备应急物资,开展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协助路长和副路长解决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镇道路实行“路长制”,是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村村路长要提高认识,按照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镇设立路长制,是对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各村村路长要服从管理,各司其职,按照路长和副路长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路长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副路长要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道路安全形势,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村路长日常要上路巡查,遇冰雪雨雾、节假日、突发应急事件等情况,按要求进行应急处置。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四)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村路长对辖区道路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治理的要及时治理,不能治理的要及时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村路长要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治理措施及时有效,杜绝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3
一、演习目的
(一)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本厂《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控制理程序》要求,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确保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指挥得当,把损失降低到最少。
(二) 检验我厂《重大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控制程序》以及有关应急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二、方针与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高效协调;常备不懈,持续改进。
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三、应急策划
本次演习是本公司实行“一本手册、两间公司、三个体系”以来的首次消防演习,为达到持续改进要求,依据公司《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控制程序》和《重大事故应急指引》文件内容编制完成本预案。
为使事故更加逼真,真正检验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本次消防演习的启动时间由总经理随时宣布。
(一) 危险分析:
公司是生产五金、塑料配件的大型企业,场内存有大量的纸箱等包装物,木卡板,塑料制品、塑料原料,易燃化学品等,上述物质在人员疏忽、操作失误,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很大。
由于艺研新工厂全部投产以来,塑料厂的消防等级在危险程度上比五金厂要高一级。环境的改变,加上全厂员工的大幅增加,急需一次应急演练。否则,危险来临时,不免会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以及严重的经济损失。
综合管理体系的编写在人员安排上不尽合理,而一旦塑料车间出现紧急情况后的人员安排和行动响应上是否有效,急需在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验证。
(二 )资源分析:
我公司新厂房按照有关消防法规设计施工,安装有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全厂按照灭火器配置标准配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设施齐备。
公司多年以来每年都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有组织,义务消防队,建立有应急响应制度,在运作上,有一定经验。
公司配备有部分消防应急工具设备,比如防火服、防毒面具、消防头盔等消防应急必备物资。
设有医疗救护室及有关应急药品等,配备专职厂医。
(三)过程控制
本次演习确定为综合消防演习,主要就人员疏散、灭火战斗、救护伤员、后勤保障四个场景。演习时,为验证预案应急响应的有效性,现场将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同时在全厂进行人员疏散、救护伤员、后勤供应演练,二是在行政楼前面做灭火战斗演练。
本次演习在方法上与以往不同。本次演习依据公司文件确定全公司所有生产性部门,包括:注塑/生产部、工程部、装配部、仓务部、总务部、车床部八个部门。演习前5分钟,由公司高层决定模拟事故发生的部门,并通知其部门主管。上述部门主管依据公司文件及部门应急行动方案进行指挥和控制。
四、应急准备
为确保本次消防演习的成功,系统管理部应在前期做如下准备工作,包括:
(一) 对《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控制程序》予以培训;已实施。
人员:副主任以上全体人员。
要求:明确实施流程。
(二)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就应急进行桌面演练。
人员:安委会主要成员。
时间:11月12日
要求:全面介绍、了解演习的整个流程,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对本次演习的方式方法应特别给予详细说明。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三) 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文件及本组织人员制定相关应急行动方案,内容包括:参加人员名单、组织结构、人员职责、物资准备、行动方法、注意事项等,安全组协助。方案编制完成后可以实施预演加以验证。生产/注塑部、工程部、装配部、仓务部、总务部、车床部的应急方案应在系统管理部备案。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4
一是广泛发动群众。运用各种办法.激发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补助标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要集中项目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干快干,努力把农村道路建设成为产业路、致富路和连心路,让广大群众切身体会到公路建设带来的实惠,积极参与到农村道路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发挥通村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发挥各方优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修路的积极性,要动员各种力量.努力争取中央、省、市各级、各部门有关道路建设方面的项目和资金。要灵活运用“一事一议”政策.发动群众自愿捐资修路。要倡议动员家乡在外的知名人士和社会贤达捐助融资,架桥修路,贡献家乡,造福乡邻。同时,要加强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资金管好、用好,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做好前期工作。做好规划.还要认真研究全市、全省和全国公路建设规划,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的严肃性、重要性.按规划逐步实施。不仅要认真落实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侧重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认真搞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与省、市交通和发改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申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上的投资计划。加快路网体系建设,实现区内规划项目与全省、全市路网结构充分、有效地对接。
四是落实优惠政策。农村公路建设中.工程沿线乡镇应无偿为项目建设提供料场、取土等临时用地,要严格落实《省实施通乡公路建设项目优惠政策规定》文件精神.对涉及到林业、电力、水利、通讯、管道等部门和行业的问题均由相关部门自行解决.免征河道采沙费,植被保护费,保证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
五是加强建设管理。对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招标。要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和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操作规范.不断完善项目主管、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按照国家规定.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一系列合同.做好项目的全面质量控制、中间检查、工程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针对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条件,从组织领导、工期安排、工程预算、资金分配、工程监理等方面制定工程实施方案,规范建设程序。
六是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探索公路养护的有效形式.杜绝出现边建设、边损坏的现象。要根据需要,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观念.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结合实际,确定道路管护员,明确工作职责和管护范围,负责村社道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确保建成一条,见效一条。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5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安办〔20xx〕17号)要求,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销毁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烟花爆竹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现安全红线意识、安全管理能力、风险分析管控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烟花爆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顿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和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原则上我市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只减不增。
二、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细化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和考核标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带头学习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特别是关键时间节点必须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企业所有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和使用。(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开展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向社会和全体员工作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适当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根据本单位的风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结合实际制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烟花爆竹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四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药量、超定员、超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分包转包”“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生产”“超量储存”“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对发生事故的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关于调整允许在贵阳市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通告》(20xx年)要求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产品进入我市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1.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准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原则上我市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只减不增。严格按照《贵州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鼓励支持现有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鼓励使用成熟的新设备、新药物和新工艺。(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按照“双控”体系建设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全面排查风险点,分级管控并提出管控措施,做到风险排查无遗漏、管控措施不缺失,严防风险演变为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并积极利用“贵阳市安全生产云双控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在20xx年12月31日前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督促辖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原《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改要点清单的通知》)(黔安监管三函〔20xx〕11号)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等要求,在20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形成隐患清单和“一患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证或关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在20xx年12月31日前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对照安全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和销毁处置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督促烟花爆竹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使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对烟花爆竹产品流向进行线上监控。严格执行我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在春节、元宵节等燃放活动集中时段,采取强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等重点场所周边治安巡逻等措施,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成品和半成品、原材料的销毁处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队伍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参与,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结合本地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历史,有的放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城中村、闲置厂房、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等场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畅通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发动乡镇、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失信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涉及违法犯罪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宣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导致事故的惨痛教训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作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药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保护现有烟花爆竹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超设计药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整治顽瘴痼疾问题。在20xx年6月30日前要实现:按照氧化还原性质分类储存原材料,并对应储存品种在库房外张贴危险化学品主要风险,严格落实出入库台账登记,对原材料储量实现动态监管;在涉药工房实现定点定量管理,做到消防器材定域摆放、含药原料半成品限高定域摆放,将工房限药量结合实际核算为利于计数的`计量单位(筐、袋、饼等);结合企业实际制作入厂安全警示教育片,应用门禁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出入厂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在有易燃易爆粉尘散落的岗位应设置清洗设施,保证充足的清洗用水,并定期开展沉淀积药池废药清理工作,明确处理方式,并形成废药处置台账备案。(市应急局和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督促企业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烟花爆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并及时学习贯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的工程设计、施工、作业、设备维修等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并实行专店销售,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零售店(点)。(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进一步降低涉药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鼓励现有企业加快安全环保新材料和自动化新装备的应用,并依法加强机械设备真药试验和机械化自动化改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和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为重点考核内容,在检查过程中对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随机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促进企业针对不同岗位,将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国家政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岗位安全知识、危险物品理化特性、应急处置能力知识合理纳入培训内容,确保员工培训到位,实现应知应会。严格从事烟花爆竹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涉裸药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自20xx年10月起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0xx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配备1名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烟花爆竹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xx年12月31日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市应急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水平。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烟花爆竹各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切实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严格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对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设计不合规通过审查、防雷防静电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技术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力度。
坚持常态化宣传和重点时段重点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氛围,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文明燃放意识和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危害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绿色、低碳、文明的生活习惯,树立社会新风尚,构建优美居住环境,巩固和维护好全国生态文明城市称号。(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加大支持烟花爆竹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督导检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确保专项整治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四)强化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梳理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组(市安委办)。年度工作报告报送日期为每年12月10日前,三年行动报告报送日期为20xx年12月10日前。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6
冬季是安全事故频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冬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好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线,突出“加强冬季安全教育,确保生命平安”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活动时间及步骤
x年xx月xx日——x年xx月
(一)第一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上旬)
制订活动方案、做好宣传发动,成立冬季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第二阶段(x年xx月中旬至x年1月上旬)
围绕活动方案,开展系列活动。将xx月xx日至xx月xx日定为“冬季安全教育活动周”,xx月xx日各班级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内容详实主题班会。
(三)检查验收阶段(x年xx月中旬)
学校将认真总结冬季安全教育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学校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
组织和动员广大师生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各处室、各级部、各班级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找出自身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学校。各分管领导要做好分管工作的安全排查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尤其对办公室用电、用电线路、食堂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重点检查。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乘坐“三无”车辆及其它不合格违规车辆,必要时步行上学;教育学生在冰雪天气里上学放学途中防滑、防冻、防摔,校内校外轻走慢行,不打闹推搡;校外行走要靠右行,过马路要注意避让车辆,遇有冰冻地面必须绕道行走。乘坐校车的学生要自觉遵守《xx初中学生乘车须知》,发放《致乘车学生家长一封信》。
(三)加强防火、取暖、用电安全教育。
1、针对冬季气候干燥、寒冷、用电量大的特点,各级部要教育教师安全用电,随时开关用电设施。禁止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等电器。
2、教育学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玩火;教会学生安全用电的常识,学会常用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确保在使用电器过程中不出事故。
进入冬季,是流感多发季节,学校是人员比较密集的场所,更容易引起流感的传播。班主任根据天气预报及时提醒学生适时增减衣服、穿好棉衣棉鞋,预防感冒。要继续做好通风、晨检、消毒和信息报送工作,有效防止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五)抓好食品卫生管理。
总务处对学校小卖部食品采取监督机制;强化食堂卫生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粮油配送制度,坚持实行食堂采买的质量准入和登记留样制度,严禁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进入校园。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充分认识到维护学校平安,保护学生生命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意义,要切实把安全责任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中,确保取得实效。学校成立学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各级部要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共同抓好冬季安全教育各项工作。
2、落实责任,密切协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落实整改不走过场,追究责任不留情面。各部门要分工把口,密切协作,对措施不得力、检查不到位和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级部、各班级要紧紧围绕着本次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 篇17
为了搞好《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给业主创造一个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管理服务指导思想与目标
本公司在物业管理中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一切从业主的需要出发,对小区的房屋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实施全面的管理、维修、服务,努力营造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以三级企业二级管理为目标,把《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建成安全小区、环保小区、文明小区,争创市、省级优秀示范商务、住宅小区。
二、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1、与小区业主(使用人)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对住宅小区房屋建筑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制订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专人接听。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设立业主“意见箱”、电子邮箱、广播、公告栏等建立与业主沟通平台。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要求达二级标准指标75%以上。
三、《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范围
《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占地总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
四、《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房屋建筑管理维修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急修范围的抢修不超过24小时;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
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幢及楼层、门户有明显标志。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制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应急方案。
3、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秩序
(1)、商贸小区(开业后)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