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篇1
一、评选目的:
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品质,品质决定未来。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从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入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围绕“习惯成就未来,争当校园之星”为主题,积极开展“好习惯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鼓励学生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树立优秀的学生典型,展现先进学生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让广大小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效地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现学校的德育成果,营造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评选对象:
1—6年级全体学生。
三、评选类别
“好习惯之星”包括“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卫生之星”、“守纪之星”、“健身之星”。
四、评选条件
(一)学习之星: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
2、上课勇于发言,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3、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4、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正确率高。
5、有自觉读书习惯,能协助老师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礼仪之星:
1、模范遵守执行《小学生模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其它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仪表整洁端庄,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3、待人接物真诚友善;
4、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5、每天坚持讲普通话,
6、每天能坚持佩带红领巾。
(三)卫生之星:
1、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公共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3、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衣着整洁干净,讲究卫生。
5、不乱扔纸屑,看到地上有纸屑主动捡起来。
6、每天放学能自觉将自己的抽屉整理干净。
(四)守纪之星:
1、上课认真守纪,不讲小话,不影响他人学习。
2、课间休息不疯打,上、下楼梯不冲撞;
3、团结同学,不打架,对违纪现象敢予劝阻。
4、不翻越围墙、栏杆,不滑楼梯扶手;
5、放学自觉排路队回家,不在路上玩耍,遵守交通规则。
6、升旗、大课间、集会能够遵守纪律,不讲小话。
(五)健身之星
1、有良好的体魄,热爱运动,有一定的运动特长。
2、按时参加学校的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懂得一些基本的竞赛规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
3、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4、能积极带动周边同学参与运动健身活动。
五、评选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每月末的时间开展评选“班级好习惯之星”活动。由班主任和班干部根据记载情况平时的表现,根据学校活动进程由学生依次民主推荐班级“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卫生之星”、“守纪之星”、“健身之星”,每个类别选2个,并把结果公布在班级的光荣榜上。光荣榜应设教室的墙报或显眼处,增强学生的荣誉感,树立典型。
2、以学校为单位,每年下期期末评选一次校园“好习惯之星”。每年下期期末,各班根据整个学期以来班级光荣榜上的情况,采取民主推荐校园“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卫生之星”、“守纪之星”、“健身之星”,每个类别推选2个学生为本学期学校的“好习惯之星”。获得校园之星的学生将由学校授予校园“好习惯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或进行适当奖励。
六、评选活动要求
1、各班重视校园“好习惯之星”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要以该项评选活动为契机,切实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各班主任要把“好习惯之星”的评选活动作为实施班级管理、建设班级文化的切入点来抓好、落实好,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选条件,明确个人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在学习与生活中积极地付诸于实践。
3、学校和班级在“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中,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评比的信度和效度,评比的目的主要在于激发学生内心的要高度竞争意识,故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现先进典型要及时表扬并加以宣传,扩大典型事迹在集体中的影响力。
学校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宗旨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县委王春生书记在全县党政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取得的丰硕成果,表彰、宣传在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树立当代YL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营造优化青年成长成才,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实现第二次跨越,冲刺全省十强县”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评选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至42周岁,在YL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YL工作或居住满两年的外籍公民也可参评。
(二)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在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在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中,带头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在自己致富的同时,率领他人共同致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做出较大贡献。
(四)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带头创办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积极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参股公有企业,心系家乡,热心公益事业,事迹突出。
(五)在发展以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中大显身手,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有所作为,带头谋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为加快县城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是全县青年干事创业的表率。
(六)在科教文卫、财贸金融、工交政法、综合部门等各行各业中,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优秀青年。
(七)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历届十大杰出青年当选者不参加评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允许申报参评。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YL县第xx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宣传启动、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实地考察、投票评选、总结表彰七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在新闻媒体下发通知,发布消息,启动YL县第xx届“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人选推报。11月17日前,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工作。具体产生渠道:
1、各乡(镇)、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评选条件,在初评基础上,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2、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参选人。
3、组委会在广泛收集线索的情况下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部分知名人士。
4、自荐或他人推荐。
第三阶段:候选人确定。11月23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评选资格。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界别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党委意见,考核候选人事迹的真实性和社会影响力,评选出重点人选提交组委会审议。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界别、行业分布因素,投票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四阶段:候选人公示。11月28日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第五阶段:12月8日前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由组委会办公室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
第六阶段:投票评选。正式评选采取组委会成员投票、相关单位投票(以各党委为主)和公众投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委会投票占40分,相关单位投票占40分,公众投票占20分。候选人单项得分=单项有效得票数/该项总有效票数×该项总分值,各单项得分相加后为候选人总得分。得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将当选YL县第xx届“十大杰出青年”,其他10名候选人将获得YL县第xx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此结果由组委会最后提交县委审批,最终评出YL县第xx届“十大杰出青年”和提名奖。
第七阶段:总结表彰。在12月中旬举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十大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宣传、表彰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是我县一项发起早、社会性强、层次高的评选活动,县委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评选YL县十大杰出青年活动当作发现、培养、树立身边优秀青年典型的过程,当作对广大青年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将那些贡献突出、成绩优异、社会影响大、时代感强的青年英杰推荐上来。
(二)严格要求,严明时限。各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单位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的综合书面证明和推荐意见,按时限上报。
(三)公正科学,确保质量。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严密科学的程序评选十大杰出青年,杜绝暗箱操作、拉票贿选等不良行为发生。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此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让十大杰出青年的事迹家喻户晓,充分发挥评选活动应有的社会教育作用。
学校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xx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化同步、一业振兴”发展战略,培养和树立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人才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共青团铜仁市委决定联合开展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为表彰和宣传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做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塑造我市青年的新形象,促使大批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用杰出青年的精神激励、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在建设美好幸福新铜仁的宏伟事业中建功立业。
二、参评条件
(一)截至20__年5月31日,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即1974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有铜仁市户籍或现在铜仁市工作(服役)年满2年以上的青年。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三)在本职岗位上对改善本地、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技术做出突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效益的提高。
(四)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出色表现。
(五)积极影响、致力带领青年创业致富、建功成才,在广大青年中享有广泛声誉。
三、评选机构
(一)主办单位:
(二)协办单位:
(三)组织机构:
顾问:
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团市委,杨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田波、杨秀斌和杨旭三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四)评选审定委员会
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杰出青年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审定,从而产生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审定委员会由组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员青年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报人选(即日起至5月27日)
推报人选可组织推荐也可个人自荐。各地、各部门要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各行各业优秀青年,认真组织推报。对于个人自荐报名参选的优秀青年要同等对待,鼓励并纳入本地、本部门统筹研究后上报。各区(县)可推报2-3名优秀的青年参选,市直单位、军分区、武警、消防及中央和省驻铜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的青年参选,各区(县)在推报参选人时原则上不能在同一界别。各区(县)由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直相关单位由市直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5月28日至5月30日)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及参评人选主要事迹材料,对被参评人进行初步筛选核实,确定出30名建议候选人提交组委会审定。组委会对30名建议候选人进行审核,并根据评选标准及建议人选的主要事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三)社会公示(5月31日至6月6日)
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主要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投票评分方式(6月7日至6月27日)
投票打分实行100分制,按照评委投票评分占70%、网络投票占15%、手机短信投票占15%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候选人最终综合得分=评委投票得分+网络投票得分手机短信投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评委投票。组委会向全体评委通报20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考察情况,评委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候选人评委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现场得票票数×7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网络投票。在铜仁网站设立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专题页面,并将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材料进行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铜仁网站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候选人网络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网络得票票数×15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手机短信投票。通过移动、联通和电信公司设立专门的投票平台,设定20名正式候选人的短信投票代码(届时设定并在网上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短信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候选人手机短信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手机短信得票票数×15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综合评定(6月28日至7月4日)
根据正式候选人的最终综合得分情况,报组委会按程序审核后初步确定拟授予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人选名单。并通过铜仁日报、铜仁电视台、铜仁网站等主流媒体对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核并确定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其余将拟授予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六)命名表彰(7月上旬)
举行首届“铜仁市十大杰出青年”命名表彰大会,为获得荣誉称号的杰出青年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五、实施要求
(一)自接本通知起,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评选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态势和舆论氛围。
(二)各地、各部门在确定推报人选前,要深入调查了解,在充分掌握候选人事迹情况的基础上,与已开展的其他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注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改革第一线的人选,把秀的青年人选推报上来。
(三)参选人所需报送的材料
1、参选人需填写《登记表》、撰写500字事迹简介和20__字左右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后由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在户籍所在村(居)和乡镇、办事处审核盖章,经县级(或以上)团委复审盖章后上报。
2、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不少于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意见内容包括:考察过程、考核内容和推荐理由,加盖县级(或以上)团委公章。并需提供公安和计生部门的书面意见企业界别候选人还需附上税务部门的书面意见,机关和事业单位候选人还需附上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书面意见。
3、参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获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候选人是企业经营者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需提供书面证明。
4、以上所需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三份,由各区(县)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直单位由市直团委汇总后统一上报。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
(四)各地、各部门要在5月27日前将候选人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