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23-06-0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及其配套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

  二、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 论氛围。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公 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 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xx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公 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局针对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xx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xx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 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 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消保委

  20xx年2月27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4

  活动目的:大学生从高中走进大学,没有接触过社会,对社会上的秤也不太清楚,防卫意识比较缺乏。校学生会权益部策划“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活动,希望借此对校园内的商家进行一下规范化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即使没有问题也可以让大家提高警惕,同时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防卫意识。力求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消费环境,使得学校的市场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1)联系西桥工商所,希望他们提供公平秤活动器具

  (2)在校内做好宣传,使更多同学参与活动

  (3)和校园各摊点老板们商量说明此问题,做好配合工作

  活动开展:

  (1)正式开展活动,安排部门成员协助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各大餐厅小卖部例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查,帮助规范各店

  (2)对水果摊点的电子秤、铁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盈利的行为

  (3)向广大同学了解此次活动他们的感触及建议

  活动结束:

  (1)做好同学们的意见汇总和活动总结

  (2)向工商所表示谢意,并汇报我们的工作状况

  向学校反映师院商铺经营的现状,以及应该改进的地方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时间

  3月14日-3月17日

  三、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点解读和答疑释惑。

  四、活动形式

  (一)要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的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二)开展一次消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要协同工商部门充分发挥消协调解作用,为消费者提供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及时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

  (三)“3.15”当天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城区招商城、少岷广场、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关注消费者法律服务需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法治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系列活动。

  (二)加强联动,务求实效。各基层司法所要与工商部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密切联系,通过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服务,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资料收集,上报及时。请各相关部门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资料、总结等于3 月 17 日上午 12:00前报送到县司法局法宣股。

  联系人:舒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6

  新修改的《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条》)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落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20xx年主题,做好新《消条》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市消费者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加强新《消条》的宣传普及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平台,借力《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专版,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及社区、学校、商圈(场)资源,以新《消条》的新亮点、新规则及消保委的新职责为重点,通过手册、漫画、问答、访谈和专刊等多种形式,通过解读新《消条》,让社会各界全面感受新规定,传递维权的正能量。

  二是推出深度报道。围绕消费需求的热点、消费诉求的热点和消费维权的难点问题,进行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对汽车维修、旅游消费、航空票务、食品销售、教育培训、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监督结果,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借助“上视‘3·15’特别节目”等重要媒体开展深度报道,揭示违法乱象,加强消费预警。

  三是投播公益广告。以“诚信、理性、法治”为主题,制作信息保护篇、预付消费篇、网络购物篇、特卖促销篇等一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媒体进行投播,为“3·15”造势。

  四是评选“最美维权的人物”。在全市工商干部职工、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维权联络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中开展20xx年“最美维权的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讲好维权故事,展示人物风采,树立公众形象。

  二、切实加强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安排,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并向社会公布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等信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相关领域的消费评议。以商业特许经营(加盟)业态、预付卡合同条款、“网购一物一确认”为重点进行梳理、约谈等,发布消费评议,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水平。

  三是公布典型侵权行为。根据新《消条》的新规定,公布网络购物、预付性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特许经营、营利性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年度投诉热点。

  四是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规范检查。开展对商品销售、旅游、餐饮、预付卡销售等服务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规范检查,指导企业在制定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时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及时纠正、整改经营活动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开展专题比较试验。根据新《消条》关于网络购物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新规定,以车载净化器、网购蛋糕等商品为重点,开展对有关商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的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

  六是跟踪“诚信兴商十件事”落实情况。根据新《消条》关于消保委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规定,会同市商联会和市食安联会,对20xx“诚信兴商十件事”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

  三、切实加强新《消条》的落实执行

  一是开展新《消条》的专题培训。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为新《消条》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新《消条》的知识竞赛。借助相关网站和报纸,开展专题知识竞赛,对新法规进行普及。

  三是落实新《消条》的新职能。加快做好新《消条》有关提起公益诉讼、参与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等新职能的落实工作,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为消保委落实新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四、切实做好“3·15”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确保人群密集场所安全的前提下,以方便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为原则,组织区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对20xx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是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为确保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及“3·15”期间消费者投诉特别是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系统切实加强值班。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消费维权风采。

  二是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大宣传,关注舆情。

  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及时传递工商正能量,妥善处置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方向,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7

  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XX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活动时间

  x年3月13日

  活动对象

  XX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活动简介

  3.15系列活动之一——你的权益,我们的牵挂

  活动目的:学生的权益是多个方面的,为了更好地解决广大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同学解决消费过程中的困惑,我们诚挚邀请了西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和漳州市电子协会参与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8

  一、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七里甸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厉行勤俭节约倡导理性消费

  四、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活动地点

  七里甸社区

  七、活动对象

  七里甸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八、活动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1:30—2:00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回收问卷;

  (4)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5)3:00—3:20就问卷统计情况及在学校统计情况由学生代表向工商局人员询问求解;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九、经费预算

  十、

  十一、注意事项

  1.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江苏科技大学船海学院

  七里甸社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9

  一、活动名称:市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0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长:林x斌

  副组长:军

  成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长市消协,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ji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全区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2

  一、活动名称: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大转盘活动

  二、活动目的与意义

  由于微博在互联网领域的快速发展,在营销方面的运用十分广泛,微博的使用人群和范围不断地发展壮大,微博的传导性十分良好。而新浪微博已经在微博领域中处于一个市场领导者的地位,新浪微博拥有较广的微博用户和良好的知名度,在新浪微博中举办活动,能够吸引较多的微博用户,从而通过微博活动的关注、转发等方式达到宣传公司的效果。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20xx年08月1日—08月10日

  四、活动形式:新浪微博关注、转发

  万道商城官方网站注册会员

  五、活动方案:

  1、公司员工微博

  形式:号召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开通新浪通过公司内部员工的微博进行互访、关注和转发形成一个固定的粉丝群。再通过员工的微博的力量进行更多的转发和关注,增加公司的粉丝人数、关注人数、转发次数和浏览量。员工参加微博活动的同时,增加公司的人气。公司员工凡在互访、关注和转发公司微博后,均可获得公司的优惠券和移动充值卡,以此鼓励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公司的微博人气。

  2、新浪微博大转盘抽奖

  参加条件:(1)关注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并转发,有机会赢取迷你电风扇、移动充值卡、优惠券和电影票等。(2)登陆万道商城官网:注册会员,输入代码:LIN,邀请好友参与活动。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参加公司活动,凡将公司微博加为关注和转发后,均可有三次机会进行参与大转盘的活动。凡参加活动的微博用户均可获得优惠券或者移动充值卡。注册用户可凭输入码获得10元代金券,同时可获得优惠券、移动充值卡或电影票。

  微博用户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和参与奖。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随机抽取幸运用户。具体为:

  通过新浪微博的活动推广,增加公司微博的粉丝数量和关注转发率,在粉丝数量方面目前是1630人,达到粉丝数量增加80%的预期,在活动转发次数的方面能够大约达到转发在5000次。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推进质监“打假维权”职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关注百姓消费,创建和谐生活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今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在全社会树立“关注百姓消费,共享和谐生活”的理念,达到使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的目的;坚持从源头治质,努力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识假辩假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不断提升质监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展示新形势下质监人执政为民、维护和谐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主题

  共担责任,共创和谐

  三、活动安排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3月15日在市民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1、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建筑装修材料、生活日用品等商品的购买小常识资料;

  2、宣传QS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向社会大力推介本市食品生产行业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咨询,讲解气瓶、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宣传“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选择4-5户免费为百姓提供新装修住房甲醛含量检测);

  5、现场指导商品真伪鉴别方法;

  6、站牌展示:打假维权、我市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介绍、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申办程序等。

  (二)组织开展“光明工程进校园、计量服务进市场”活动,为学校师生免费检测眼镜和验光,为居民提供贵重物品免费称重服务。

  (三)组织开展以建材、农资、儿童食品等为重点的检查活动,并结合“三.八”妇女节的妇女用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溱潼会船节前后,加强对宾馆、休闲中心、公园等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质监服务在身边,和谐消费连万家(社区、村镇)”活动,做到“服务到社区,送法到村镇,咨询到一线”,贴近生活,方便百姓。拟选择一个社区、一个村镇,开展一次以“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为主题街头小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农资产品、农业标准、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等相关知识,开展各种咨询服务,并对农村超市进行执法检查。

  (五)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开展农资生产企业整顿工作,组织召开农资行业生产企业座谈会,宣传法律法规,签订质量承诺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科、所、队要高度重视,将“3.15”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围绕活动主题,按照要求周密策划;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抓紧、抓好、抓实,确保今年的“3.15”活动有声势,出效果。

  2、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围绕“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主题,着力做好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宣传和名优产品展示,并通过照片、展板、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从而增强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

  3、突出对我市电子网、国家免检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的宣传,达到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的目的。

  4、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做好受理工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4

  (一)开展宣传教育。“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3·15”期间,市(安静校园活动方案20xx)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5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xx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方星潮(xx区消保委主任、工商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任办公室主任。潘、许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xx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消费维权手机报》、“xx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5日、3月8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5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

  (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xx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

  (七)开展“xx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九)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 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完善xx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x年度xx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x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x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x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3.15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四、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6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__年6月30日前结束。

  五、3月15日人员安排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_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_,人员由_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_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_,人员由_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_,人员由_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_,人员由_组成;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_组成;三组组长:吴_,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_、刘_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_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 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_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六、做好经验总结

  各单位要及时交流反馈信息,挖掘总结在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提升全县“3.15”活动工作水平作出新的贡献。总结材料于3月17日以前电子版报县消保局办公室,电子邮 箱:_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7

  一、 活动背景:

  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国自1987年始,每年的3月15日,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权利,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重视保护消费者权利;促进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

  20xx年的3月15日湖南省消费者协会、湖南省工商局为了进一步扩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广大消费者心中的影响,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廉价的商品准备举办20xx年湖南省3.15消费者权益周暨购物游园会。(以下简称“购物游园会”)

  二、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21日(共7天)

  三、 活动地点:

  主会场:湖南省长沙市烈士公园

  分会场:长沙市黄兴南路商业步行街、通程商业广场、火车站广场

  四、 活动主题:

  “质量诚信、关注民生”

  五、 活动内容:

  一、“购物游园会”主要活动

  “购物游园会”内容包括“购物游园会”展览交易活动和“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两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购物游园会”综合展及商品交易活动

  (一)“购物游园会”展览(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展)

  A:综合展览

  B:专题展览

  C:场外展览

  (二)首届中国湖南3.15购物游园会

  (三)湖南省十大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

  (四)“质量诚信、关注民生”爱心募捐活动

  第二部分:“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

  一、配套主要活动

  1、开幕式、闭幕式

  2、文化活动

  (1)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问答赛

  (2)潇湘美食节

  (3)“质量诚信、关注民生” 文艺晚会

  (4)时装表演、民族歌舞表演、国际流行化妆、发型演示等系列活动。

  二、“购物游园会”配套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 “购物游园会” 主要内容

  1、场内展览、综合展览

  (1)品牌展区

  (2)非品牌展区

  专题展览

  (1)服装类

  (2)食品类

  (3)日用品类

  (4) 消费者权益保护、真假商品实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展等

  2、场外展览(长沙市各繁华地段设宣传接待点)

  3、表演活动

  (1)开幕式

  (2)会期活动

  (3)文艺晚会。

  (4)闭幕式

  (二) “购物游园会” 主要活动安排

  1、庆典活动

  包括开幕式、闭幕式等重大庆典活动。

  2、知名企业推荐日活动

  知名企业推荐日活动主要内容有庄重热烈的开幕式、综合扼要介绍活动主办企业的情况及企业产品的新闻发布会、轻松活泼的具有浓郁企业特色的文艺表演、与企业相关产品的经贸展销和洽谈等专题展览。

  3、专题展览活动

  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17日 著名烟酒食品厂商展 20xx年3月18日——20xx年3月19日 著名服装厂商展

  20xx年3月20日——20xx年3月21日 著名日用品厂商展

  4、各类文化展览

  20xx年3月15日 “质量诚信、关注民生”文艺晚会? 20xx年3月16、17日 潇湘美食节

  20xx年3月19日 三湘精品服装秀

  20xx年3月18日 《超级英雄》3.15消费者权益知识竟答赛 20xx年3月15日——20xx年3月21日 “质量诚信、关注民生”爱心募捐活动

  5、湖南省十大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

  6、幸运消费者抽奖活动

  每天都抽奖活动,消费者凭购物单据参与幸运大抽奖,抽奖的奖品由当日推荐企业负责提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8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x年全国消协组织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提高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体育广场

  三、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1、活动前会同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前进行宣传,最好12—14日在媒体上(xx日报)发布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

  2、我系将申请学校电子屏幕播放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视频。

  3、我系将做宣传海报、展板进行宣传。

  4、贵单位可印发相关传单、张拉相关横幅,我系派员协助发放传单、张拉横幅。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如果需要)节目内容待定。

  真诚的希望能够与贵单位合作,为我的市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提高消费者维权消费意识,同时也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9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0

  为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和消费环境,特制定x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扩大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岳西县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金来同志担任。

  三、活动安排

  1、3月5日,组委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

  2、3月9日至3月13日,各成员单位中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做好各自相关领域的消费维权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3、3月12日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分别悬挂宣传横幅。

  4、3月12日,组委会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4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竞赛(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6、3月15日,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在竹篙尖公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识假辨假,现场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移动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向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短信,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大型纪念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纪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2、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宣传主题,集中力量,着力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问题。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同时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书面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1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隆重纪念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继续创造诚信的消费环境,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向社会展示优秀企业形象,湛江市消委会联合政府部门和企业于x年3月15日举办湛江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的权利、责任、义务,展现我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果,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发展民生,构建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活动主题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三、活动主办、协办

  1、主办单位: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

  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x市教育局

  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市卫生局

  x市海洋渔业局

  2、协办单位:南方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电信公司 海洋大学法学院

  3、承办单位:湛江华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 x年3月14- 20日;

  2、开幕式时间:3月15日上午9:00-11:00

  3、活动地点:湛江广百商业广场

  五、活动参与单位

  A、政府相关部门20家

  1、政府部门: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住建局、农业局、旅游局、房管局、经信局、环保局、司法局、畜牧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科技局、银监局、文广新局、盐务局;2、市消委会、霞山区消委会;3、行业协会: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市保险业协会、市旅游业协会、市家装协会、快递业协会;4、专家团:“3·15”律师团、健康医学及家装消费指导专家团;5、企业:电信各营运商、邮政、电力、供水、中石化以及部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名牌产品企业、诚信单位、守重企业等;6、湛江所有新闻媒体。

  B、企事业单位:预计80个展位

  1、移动公司4个 2、联通公司4个 3、电信公司5个 4、网络科技公司5个 5、富多煤气公司2个 6、新奥燃气2个 7、加油站公司6个 8、网站8个 9、汽车经销商3个 10、电脑经销商3个 11、饮用水3个 22、家具品牌5个 13、珠宝3个 14、各类建材15个 15、广告公司2个 16、旅游2个 17、教育机构4个 18、保险证券15个 19、银行业5个 20、电子产品4个 21、物业保安监控公司5个 22、光电产品3个 23、出租车2个 24、印刷厂1个 25、房地产2个 26、装饰设计公司4个 27、环保净化3个 28、净水设备3个 29、音响设备2个 30、绿化2个

  六、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幕式

  1、开幕式。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霞山区领导以及活动主办、协办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嘉宾参加开幕式。

  2、市消委会领导发表“3·15”讲话。

  3、举行“诚信承诺单位”承诺签名宣誓仪式。

  4、市领导宣布活动开幕。

  5、消费者保护论坛开讲

  6、政府部门、消委会、行业协会、专家团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3·15律师团、家装、健康医学专家团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商品真假识别、受理消费者投诉;提供消费维权及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

  7、企业展示推介商品和服务。电信各营运商、邮政、供电、供水、中石化等行业以及部分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诚信单位、守重企业现场展示推介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8、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杂志等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实况。

  9、消委会及相关专家走进企业

  七、宣传范围和力度

  为了宣传好x年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和内容,我们在往年街头标语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等,今年扩大户外广告、LED广告 路牌 宣传单、湛江消费杂志、公交车、候车厅、出租车、微信、秒赚等新锐媒体、画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XX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xx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xx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xx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XX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xx年3·15系列活动和20xx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XX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XX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xx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4

  一、 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x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 厉行勤俭节约 倡导理性消费

  四、 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 活动时间

  X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 活动地点

  x社区

  七、 活动对象

  x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八、 活动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 1:30—2:00 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 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 回收问卷;

  (4) 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5)3:00—3:20就问卷统计情况及在学校统计情况由学生代表向工商局人员询问求解;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 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项目 单价 数目 金额

  横幅 7 11m 77

  问卷 0.15 40 6

  传单 0.15 60 9

  小礼品等等 100

  总计 192

  九、 经费预算

  十、 注意事项

  十一、 注意时间安排,避免耽误同学课程;

  1. 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 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5

  活动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创诚信新生活

  活动背景: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刺激社会经济的个体而存在,因此我们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市场消费环境的公平诚信氛围,并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良风气。通过相关活动,我们将传播维权知识,以让大家提高应有的自我维权意识,做一个精明细心的新时代消费者。

  活动目的及意义: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2.维护消费者权益;

  3.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活动时间:x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

  活动地点:一饭堂门前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项目: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并进行签名活动;

  2.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奖问答活动。

  活动准备:

  1.准备两块展板,用作宣传消费者维权知识和出示有奖问答活动的问题,并设置签名板块,届时放在摊位附近;

  2.申请举办活动所需要的摊位,进行活动经费的预算;

  3.为有奖问答活动准备相关问题;

  4.准备卡片制作消费者维权标语,准备四张书桌、一条长椅、一条桌布、一顶帐篷、工作用的文具以及问答活动的奖品;

  5.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务必把活动的通知对各班进行传达。

  活动开展:

  1.活动当天早上,分派工作人员提前布置摊位;

  2.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3.让部分工作人员维持有奖问答活动的秩序,并负责答案的核对;

  4.请前来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在展板上签名留言;

  活动结束:

  1.工作人员对摊位进行收拾;

  2.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交给秘书处,让秘书处为本次活动写通讯稿;

  3.写好活动总结书,及时上交给秘书处和校青协;

  4.做好活动经费结算,收据交由秘书处保存。

  注意事项:

  预备相应措施应付特殊的天气问题(如:下雨),活动可以选择退后或者停止进行;工作人员要做到耐心解答参与人员的疑问,恪守职责,尽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要做到位,可以通过飞信或者出海报的形式告知活动的时间,尽量争取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当中。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6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11111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抓细抓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__〕42号)、《商务部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消费发〔20__〕82号)等文件落地见效,商务部将组织各地利用“金九银十”的传统消费旺季,举办20__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20__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由商务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总台)联合主办,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百座大中城市,组织万家重点企业、主要电商平台,共同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商品服务同步促销、商旅文游购娱一体的“1N”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为全年消费加速回补注入新动能;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优服务,促进消费持续升级;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加快推进商业秩序全面恢复,畅通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__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整体命名为“百城万企促消费”;活动时间为9月9日—10月8日;活动统一口号是“乐享消费美好生活”。“百城”以各地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各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速排名靠前的城市为主体;“万企”由商务部组织各大电商平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地市及相关商(协)会推荐商品服务优、信誉口碑好、活跃用户多、吸聚效应强、促销经验足的零售、餐饮、电商等各类企业组成,统一开展促销、引导、宣传活动;“1N”为1场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以及多个地区、不同主题的促消费系列活动。其中,商务部将组织举办步行街出口产品转内销、“老字号”嘉年华、“千品万店美食荟”餐饮促消费等重点活动;组织重点电商平台企业,利用“8·18”、国庆假期等网络热销时段,创新举办丰富多彩的网络促销活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各类特色活动板块中举办促消费活动,包括汽车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品质家居消费、服饰精品消费、母婴产品消费、电子信息消费、绿色健康消费,外贸出口转内销、老字号国潮、进口优品消费,农产品扶贫消费、地方名特优新消费、文创消费、“宅经济”“夜经济”消费等。

  本次活动将联动各地、协同各方,共同打造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开放创新的消费促进新平台。一是接续全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在1个月内集中举办,各地可在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框架下,适当延长活动时限,衔接各地拟于四季度推出的其他活动,有效承接往年同期的品牌活动,努力形成贯通全年、引领全年、拉动全年消费的积极态势。二是辐射全国覆盖城乡。活动主要在“百城万企”举办,鼓励各地将本地区消费领域有规模、有优势、有吸聚力的城市,以及有特色、有成效、有带动力的活动一并纳入、统一标识,城乡同步推进。三是涵盖全域。活动重点聚焦商贸流通领域,倡导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各地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利用重点商圈、文体场馆等平台,结合传统节庆、周末大集、赛事展会等活动,打通商旅文、游购娱、吃住行各环节,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企业和商(协)会广泛参与、合力促销。四是面向全渠道。活动将邀请总台等中央媒体对启动仪式及各地有特色有亮点的重点活动开展跟踪报道,加大对地方政府、企业促消费措施的宣传力度。同时鼓励各地积极引入新平台、新媒体、新场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活动进行造势宣传、推介运营。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重点资源遴选推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自主、企业自愿,广泛动员、优中选优”的原则,参照本次活动总体要求和特点,抓紧遴选确定拟参加全国“消费促进月”的重点活动、重点城市、重点企业,以及拟在9月9日启动仪式当天同步举办的活动及具体方案,尽快形成并报送推荐名单和活动方案(原则上各地推荐的重点城市不超过本地区地级市的50%,每个城市推荐重点企业不超过100家)。商务部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统筹精选公布本次活动的举办城市、活动内容、参加企业总目录,统一冠名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品牌。

  (二)抓实各项活动实施落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活动经验基础上,精心组织策划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统筹指导重点城市编制符合统一要求、彰显本地特色的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方案逐条落实;要省市联动、政企协同,组织督促重点企业做好重点活动的前期筹备和全程实施。要兼顾本地区同在“消费促进月”框架内开展的其他促销活动,确保各级活动办细办实办出成效。要做好本地区促消费活动计划、预算安排与消费促进月总体安排的衔接,为本次活动争取力度更大、切入更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狠抓落地见效,切实做到因城施策、逐店落实。

  (三)强化活动成效量化统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优化顶层设计,整合报送渠道,统一数据口径,搭建发布平台,积极推动与银行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交易数据共享融合,在“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同步统计本地出台的支持政策措施、开展活动的场次、实现的销售总额、拉动的消费总量等可量化的成效,跟踪梳理活动中的消费亮点、典型案例,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商务部报送。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尽快向商务部报送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商务部将汇总形成相关报告,通过多种渠道,对各地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开展专题宣传和重点推广。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的有力抓手,是今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分工、明确进度、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本地“消费促进月”总体谋划、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央地、省市、政企、部门的四级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沟通,推动工商、农商、银商合作,为制定活动方案、出台支持政策、获取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形成共识与合力。要用足用好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在符合使用范围和财务规定前提下,支持农商互联、电商进农村、出口转内销等工作开展。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充分调动行业商(协)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力,为活动出谋划策、造势宣传,进一步创新活动模式和内容,力争实现消费促进工作新突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商请宣传部门支持,主动用好中央、地方媒体资源,积极对接直播、短视频、互动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企业平台,提供丰富信息服务,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预期,倡导品质、绿色、健康消费新理念,为更好发挥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防疫安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严守防疫安全红线,统筹疫情防控和活动安排,科学全面预判活动期间的防疫短板弱项,抓细抓实推荐企业防疫措施,确保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理活动中的投诉问题,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活动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五)加强对接报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形成活动联络机制,明确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处级联络员,加强与各方沟通联动,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请于20__年8月5日前报送联络机制名单(附件1);8月15日前报送重点城市、重点活动、重点企业数量,以及9月9日启动仪式当天同步举办的活动方案(附件2);10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消费促进月”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附表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8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12.0%”“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9

  新修改的《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条》)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落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20xx年主题,做好新《消条》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市消费者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加强新《消条》的宣传普及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平台,借力《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专版,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及社区、学校、商圈(场)资源,以新《消条》的新亮点、新规则及消保委的新职责为重点,通过手册、漫画、问答、访谈和专刊等多种形式,通过解读新《消条》,让社会各界全面感受新规定,传递维权的正能量。

  二是推出深度报道。围绕消费需求的热点、消费诉求的热点和消费维权的难点问题,进行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对汽车维修、旅游消费、航空票务、食品销售、教育培训、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监督结果,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借助“上视‘3·15’特别节目”等重要媒体开展深度报道,揭示违法乱象,加强消费预警。

  三是投播公益广告。以“诚信、理性、法治”为主题,制作信息保护篇、预付消费篇、网络购物篇、特卖促销篇等一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媒体进行投播,为“3·15”造势。

  四是评选“最美维权人物”。在全市工商干部职工、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维权联络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中开展20xx年“最美维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讲好维权故事,展示人物风采,树立公众形象。

  二、切实加强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安排,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并向社会公布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等信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相关领域的消费评议。

  以商业特许经营(加盟)业态、预付卡合同条款、“网购一物一确认”为重点进行梳理、约谈等,发布消费评议,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水平。

  三是公布典型侵权行为。

  根据新《消条》的新规定,公布网络购物、预付性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特许经营、营利性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年度投诉热点。

  四是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规范检查。

  开展对商品销售、旅游、餐饮、预付卡销售等服务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规范检查,指导企业在制定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时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及时纠正、整改经营活动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开展专题比较试验。

  根据新《消条》关于网络购物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新规定,以车载净化器、网购蛋糕等商品为重点,开展对有关商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的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

  六是跟踪“诚信兴商十件事”落实情况。

  根据新《消条》关于消保委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规定,会同市商联会和市食安联会,对20xx“诚信兴商十件事”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

  三、切实加强新《消条》的落实执行

  一是开展新《消条》的专题培训。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为新《消条》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新《消条》的知识竞赛。借助相关网站和报纸,开展专题知识竞赛,对新法规进行普及。

  三是落实新《消条》的新职能。加快做好新《消条》有关提起公益诉讼、参与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等新职能的落实工作,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为消保委落实新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四、切实做好“3·15”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确保人群密集场所安全的前提下,以方便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为原则,组织区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对20xx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是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为确保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及“3·15”期间消费者投诉特别是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系统切实加强值班。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消费维权风采。

  二是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大宣传,关注舆情。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及时传递工商正能量,妥善处置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方向,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1

  一、活动背景

  作为现代的大学生,我们虽然有了先进的学习设备,能够方便和快捷地了解到各种新闻与知识,我们购物方式也呈多元化,作为消费者,大学生群体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趋势,但是大多数的同学们很少去关注消费权益的事情。如今,我们身在校园,所独自面临的消费方面的问题或许还不多,但是我们迟早会离开校园进入复杂的社会,当我们权益受到侵犯、人格受到不公的待遇时,我们会忍气吞声吗?我们会让不公平在我们身上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要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人格。如果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受到了商家或者产品的侵权,那我们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得了解一些有关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知道一些维护消费者权益基本的知识。好好武装自己,保障好自己的权益。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这是一次很好地让在校学生初步地了解一下关于维护消费权益知识的契机。

  二、活动主题:3·15,携手共创健康消费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一)消费投诉维权有利于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一则消费维权能净化生产者的生产环境,让假冒伪劣者及失信侵权的无生存之地二则投诉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了解消费者,了解产品及服务的缺陷,以便不断改进和解决生产及服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既能不断清除真正的造假者、诚信缺失、侵权者,这样,就能够净化企业的生产环境,保证资源配置渠道的畅通。使各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更高、更合理,

  (二)消费投诉维权有利于化解社会经济矛盾。消费投诉是一种利益纠纷和矛盾的碰撞结果,是正当的维权行为。虽然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行为双方也有在合理框架下解决矛盾冲突的愿望,但往往缺少有效的沟通手段和纽带桥梁。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民权益意识的增强,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将会或已经成为常规性的社会现象。而我国目前让民众利益表达的渠道以及合法的社会抗议申诉机制还比较少、不健全。具体到消费领域来说,这种消费维权意识的迅速增强与有效的表达权益、维护权益的渠道及机制的相对滞后所带来的矛盾日趋明显,因此,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极端对抗、营造良好的人际交往与社会和谐交流的环境,消费投诉维权就是满足和尊重消费行为双方(主要为消费者)利益表达的话语权,是联接双方、化解矛盾、融合关系、走向共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纽带与桥梁。

  (三)消费维权知识是当代大学生应当知道的,不然大学生就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此次活动让在校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如果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多点这方面知识应对方法,有法,有理,有节地处理好消费领域当中碰到的问题。本次宣传活动对大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大学生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就不会束手无策了。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201x年3月15

  地点:木兰路

  五、活动对象:师范大学在校学生

  六、主办单位:师范大学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

  承办单位: 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宣传:

  (1)各院各出一张海报,在本院宣传,摆放时间为活动前的三天。

  (2)星网翔网等发布新闻,宣布活动时间和地点。

  2.外联:

  盛情邀请*单位并联系区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使其了解本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及目的,取得宣传资料,并邀请相关代表出席此次活动。

  邀请法学院嘉宾出席此次活动。

  3.时间安排

  (1)3月7日,召开全社人员会议,讨论、完善、通过活动方案,明确各人员分工及整体进程。

  (2)3月7日至13日按各分工分头准备,由相关负责人督促检查。

  (3)3月13日晚上召开临战前检查,协调会议,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3月14日晚上重点是检查流程工作,及所需物品。并与*单位再次联系。

  (二)活动开展

  1、为达到一定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又鉴于部门人力物力有限,本次活动将只在校内设点,为特定的消费人群——大学生提供切身的消费者维权知识服务。为此,我们将会选择人流量大的木兰路以及高峰时段开展此次活动。3月15日10:30至15:00进入工作状态。

  ①9:00校权益服务部和相关承办负责活动所需的展板、凳子、桌子等器材的摆放。

  ②10:30到15:00的时间段在木兰路,开展名为“ 坚持和谐消费理念、营造校园法制氛围”的签名活动。

  ③现场专家咨询,*单位以展板的形式为同学提供消费方面的知识,发放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单。

  ④同时,在现场进行有奖知识问答。

  ⑤在现场进行“十大恶劣新闻事件评选”活动,校权益服务部维持现场次序。

  ⑥后期活动的现场宣传,如权益方面的征文和讲座等。

  ⑦15:00活动结束,将重要物品收回,清理现场垃圾。

  2、3月15日各兄弟学院在本学院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3·15维权活动。

  3、活动完成后进行活动信息反馈与活动总结。

  (三)后期宣传

  1、各院出风采展。

  2、星网翔网上等发布关于活动的新闻并负责投稿,宣传3·15消费者权益。

  注:其他兄弟学院权益服务部做相关协助工作为使活动顺利进行。

  八、所需经费预算

  (一)活动所需物品准备

  1.展板若干块(各学院得出一块)

  2.横幅3条(签名横幅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