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师生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发挥个性特长,启迪智慧,激发创造力和创新能力;搭建养成教育平台,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活动主题

  活动的主题是“展示艺术魅力,谱写时代旋律”。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两类。

  1、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大合唱:全校学生合唱2首军歌(单独评比)。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器乐节目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舞蹈节目

  校园集体舞:男女生各20人表演(单独评比)。

  群舞:人数不超过12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尺寸不超过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画(尺寸不超过5555cm或5580cm)、版画(尺寸不超过5555cm)、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3、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可报数量:

  ①艺术表演节目:

  学区6个、县直及私立学校3个。

  ②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大项):

  学区6个、县直及私立学校3个。

  (2)各学区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中学组和小学组各占50%。

  (3)各单位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中学和小学组必须各有1个大合唱节目,1个校园集体舞节目,独唱、独奏、独舞节目不超过2个。

  (4)艺术作品一律不退还。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及学校教师;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等职业学校)及教师四个组别进行展演比赛。

  五、活动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1年11月),各学校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从中选出优秀节目参加学区的展演评比。

  2、第二阶段(2011年12月上中旬),各学区、县直学校组织展演评比活动。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在各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学区、县直学校可因地制宜地举办艺术节展演活动。评选出优秀节目,准备参加县级展演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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