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 各党总支、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积极重视“推优”工作。各党总支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团组织要坚决克服发展党员是党组织的事,与团组织无关的思想,自觉履行助手职责,努力做好“推优”工作。
(二) 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学院各级党、团组织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党总支要及时指导团总支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各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mmd政治理论组”、业余团校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三)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应把学生干部、“mmd”优秀学员、三好学生以及各类先进人物作为重点推荐对象,使他们在党组织的教育下更快成长。
(四) 在推荐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主动为“推优”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团组织要适时地向党组织汇报情况、经常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
(五) “推优”工作的工作程序、具体条件等具体要求,以《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为准,院党委具有修订该制度的建议权,由院团委负责该制度的解释与修订。